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的基本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本品在乙醇中易溶,在水中溶解。......阅读全文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干混悬剂的检查方法
酸度取本品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ml中约含克林霉素10mg的混悬液,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2.5~5.0有关物质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供试品溶液取本品细粉适量,加甲醇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克林霉素5.7mg的溶液,滤过,取续滤液对照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
关于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的注意事项介绍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服用万古霉素,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的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2.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 3.对造血系统基本无毒性反应,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 4.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5.极少数病人可产生伪膜性结肠
关于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适应症的简介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适应症,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泌尿系统感染:急
概述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的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药物自胃肠道迅速吸收水解为克林霉素,吸收率约为90%,吸收不受食物影响。约1小时达血药峰浓度(按克林霉素计,儿童每次口服2-4mg/kg,每6小时一次,血药浓度约可达2-4μg/ml;成人每次150-300mg,血药浓度约可达2.5-4μg/ml)。药物与血浆蛋白的结合率极高,达90%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干混悬剂的含量测定方法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供试品溶液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克林霉素0.225g),置50ml量瓶中,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对照品溶液取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克林霉素4.5mg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干混悬剂的鉴别方法
照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项下的鉴别(1)试验,显相同的结果。
关于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的用药禁忌介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未足月婴儿慎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65岁)与年轻患者服药后有无显著性差异,临床研究并无足够的病例数佐证。然而,其它一些临床试验研究表明:服用大多数抗生素所产生的与之相关的肠炎、痢疾,60岁以上患者易发生,而且比较严重,因此,老年患
关于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的用法用量介绍
温开水送服,或温开水溶解后服用。 按克林霉素计,儿童日剂量为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半片),一日3次);成人每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即成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干混悬剂的鉴别检查方法
鉴别照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项下的鉴别(1)试验,显相同的结果检查酸度取本品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ml中约含克林霉素10mg的混悬液,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2.5~5.0有关物质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供试品溶液取本品细粉适量,加甲醇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克林霉素
关于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的注意事项介绍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伪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用万古霉素。
简述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的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断剂、中枢性麻醉剂、阿片类具呼吸抑制作用的镇痛药合用,可使神经肌肉阻断现象和呼吸抑制现象加强;而与抗肌松药合用可使抗肌松作用减弱。 氯霉素和红霉素均可置换或阻止克林霉素与细菌核糖体50S亚基的结合,故不宜与本品合用。 本品与庆大霉素、粘菌素合用,可能使抗菌作用增强。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干混悬剂的类别及贮藏方法
类别同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规格0.5g:37.5mg(按C18H3CN2O5S计)贮藏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盐酸克林霉素的基本性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本品在水中极易溶解,在甲醇或吡啶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丙酮中几乎不溶。比旋度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4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135°至+150。
简述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的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药物自胃肠道迅速吸收水解为克林霉素,吸收率约90%,吸收不受食物影响。约1小时达血药浓度峰值(按克林霉素计,儿童每次口服2-4mg/kg,每6小时一次,血药浓度约可达2-4mg/L;成人每次150-300mg,血药浓度约可达2.5-4mg/L),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率较高,达60%以上,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的基本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或颗粒。
克林霉素磷酸酯的基本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有引湿性本品在水中易溶;在甲醇中微溶;在乙醇、丙酮中几乎不溶。比旋度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115°至+130°。
克林霉素磷酸酯栓的基本性状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至微黄色栓
克林霉素磷酸酯外用溶液的基本性状
克林霉素磷酸酯的检查及鉴别方法
关于盐酸克林霉素的性状介绍
1、来源 本品为7-氯-6,7,8-三脱氧-6-(1-甲基-反-4-丙基-L-2-吡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L-苏式-α-D-吡喃半乳辛糖甲苷盐酸盐,按无水物计算,含克林霉素(C18H23CIN2O5S)不得少于83.0%。 2、性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 本品在水中极易溶解,
盐酸克林霉素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本品在水中极易溶解,在甲醇或吡啶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丙酮中几乎不溶。比旋度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4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135°至+150鉴别(1)照薄层色谱法(通则0502)试验。供试品溶液取本品,加甲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的基本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的基本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盐酸克林霉素的性状鉴别检查方法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本品在水中极易溶解,在甲醇或吡啶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丙酮中几乎不溶。比旋度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4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135°至+150鉴别(1)照薄层色谱法(通则0502)试验。供试品溶液取本品,加甲
盐酸克林霉素的性状及鉴别方法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本品在水中极易溶解,在甲醇或吡啶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丙酮中几乎不溶。比旋度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4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135°至+150鉴别(1)照薄层色谱法(通则0502)试验。供试品溶液取本品,加甲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的性状鉴别检查方法
性状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或颗粒鉴别(1)取本品内容物适量,加甲醇制成每1ml中含克林霉素10mg的溶液,振摇2~3分钟,静置,取上清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照盐酸克林霉素项下鉴别(1)试验,显相同的结果。(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性状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或颗粒鉴别(1)取本品内容物适量,加甲醇制成每1ml中含克林霉素10mg的溶液,振摇2~3分钟,静置,取上清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照盐酸克林霉素项下鉴别(1)试验,显相同的结果。(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的性状及鉴别方法
性状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或颗粒鉴别(1)取本品内容物适量,加甲醇制成每1ml中含克林霉素10mg的溶液,振摇2~3分钟,静置,取上清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照盐酸克林霉素项下鉴别(1)试验,显相同的结果。(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
克林霉素磷酸酯的性状及鉴别方法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有引湿性本品在水中易溶;在甲醇中微溶;在乙醇、丙酮中几乎不溶。比旋度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115°至+130°。鉴别(1)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
棕榈氯霉素的基本性状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几乎无臭本品在丙酮中易溶,在乙醇中略溶,在水中不溶。熔点本品经60℃干燥2小时,依法测定(通则0612),A晶型的熔点为89~95℃;B晶型的熔点为86~91℃比旋度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无水乙醇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5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