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丝霉素的禁忌证及注意事项介绍

禁忌证 红丝霉素可透过胎盘屏障和进入母乳,孕妇和哺乳妇女宜慎用。对大环内酯类药过敏者。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患者对一种大环内酯类药过敏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也可过敏。 2.慎用:(1)哺乳期妇女;(2)肝功能不全者。 3.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红丝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升高;(2)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升高。 4.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1)长期用药时应常规监测肝功能;(2)大剂量用药时应监测心电图;(3)红丝霉素在肝功能损害时可以蓄积,因此大剂量用药时应监测血药浓度水平。......阅读全文

红丝霉素的禁忌证及注意事项介绍

  禁忌证  红丝霉素可透过胎盘屏障和进入母乳,孕妇和哺乳妇女宜慎用。对大环内酯类药过敏者。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患者对一种大环内酯类药过敏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也可过敏。  2.慎用:(1)哺乳期妇女;(2)肝功能不全者。  3.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红丝霉素可干扰Higerty

红丝霉素的禁忌证

  红丝霉素可透过胎盘屏障和进入母乳,孕妇和哺乳妇女宜慎用。对大环内酯类药过敏者。

关于红丝霉素的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介绍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患者对一种大环内酯类药过敏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也可过敏。  2.慎用:(1)哺乳期妇女;(2)肝功能不全者。  3.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红丝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升高;(2)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血清碱性磷酸酶、胆

关于红丝霉素的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患者对一种大环内酯类药过敏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也可过敏。  2.慎用:(1)哺乳期妇女;(2)肝功能不全者。  3.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红丝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升高;(2)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

红丝霉素的用法用量介绍

  1.(1)①常用口服剂量:每天1~2g,分3~4次服用。②军团菌病:每天剂量可增至2~4g,分4次服用。(2)局部给药:治疗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用适量眼膏涂于眼睑内,每天数次。(3)肾功能不全时剂量: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勿需减少用量。  2.儿童:(1)口服给药:每天30~50mg/kg,分3~

关于红丝霉素的性状介绍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或粉末;无臭,味苦;微有引湿性。  本品在甲醇、乙醇或丙酮中易溶,在水中极微溶解。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无水乙醇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20mg的溶液,放置30分钟后依法测定(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Ⅵ E),比旋度为-71°至-78°。

关于红丝霉素的鉴别介绍

  (1)在红霉素A组分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标准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一致,取本品与标准品适量,加少量三氯甲烷溶解后,水浴蒸干,置五氧化二磷干燥器中减压干燥后测定,除1980cm-1至2050cm-1波长范围外,应与对照品的

红丝霉素的适应证

  红霉红丝霉素在临床上可作为下列感染的选用药物:  1.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  2.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  3.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衣原体肺炎。  4.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  5.白喉(辅助治疗)及白喉带菌者。  6.沙眼衣原衣原体结膜

红丝霉素的药物相互作用介绍

  1.红丝霉素与卡马西平、丙戊酸等抗癫痫药同用,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的代谢,导致后者的血药浓度升高而发生毒性反应。并且卡马西平又能通过肝脏微粒体氧化酶降低红丝霉素药效。  2.红丝霉素与环孢素合用可促进环孢素的吸收并干扰其代谢,临床表现为腹痛、高血压及肝功能障碍。  3.红丝霉素与黄嘌呤类(二羟

红丝霉素的不良反应及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1.用药后可出现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食欲减退等胃肠道症状,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用药后偶可出现乏力、黄疸及肝功能异常等肝毒性。  3.大剂量(每天≥4g)给药或肝、肾疾病患者、老年患者用药后可能引起耳毒性。主要表现为听力减退。可能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

红丝霉素的用法用量及相互作用

  用法用量  1.(1)①常用口服剂量:每天1~2g,分3~4次服用。②军团菌病:每天剂量可增至2~4g,分4次服用。(2)局部给药:治疗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用适量眼膏涂于眼睑内,每天数次。(3)肾功能不全时剂量: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勿需减少用量。  2.儿童:(1)口服给药:每天30~50mg/

红丝霉素的药理作用

  红霉红丝霉素是由链球菌Streptomyces erythreus所产生的一种碱性抗生素,属大环内酯类。红丝霉素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高度敏感的细菌也具杀菌作用。其作用机制是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

红丝霉素的不良反应

  1.用药后可出现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食欲减退等胃肠道症状,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用药后偶可出现乏力、黄疸及肝功能异常等肝毒性。  3.大剂量(每天≥4g)给药或肝、肾疾病患者、老年患者用药后可能引起耳毒性。主要表现为听力减退。可能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

红丝霉素的药代动力学

  红霉红丝霉素口服200~250mg,2~3h后血药浓度达峰值,一般低于1μg/ml。药物吸收后除脑脊液和脑组织外,广泛分布于各组织和体液中,尤以肝、胆汁和脾中的浓度较高(在胆汁中的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10~40倍)。药物在肾、肺等组织中的浓度可高出血药浓度数倍;在皮下组织、痰及支气管分泌物中也有较

红丝霉素的药代动力学及适应症

  药代动力学  红霉红丝霉素口服200~250mg,2~3h后血药浓度达峰值,一般低于1μg/ml。药物吸收后除脑脊液和脑组织外,广泛分布于各组织和体液中,尤以肝、胆汁和脾中的浓度较高(在胆汁中的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10~40倍)。药物在肾、肺等组织中的浓度可高出血药浓度数倍;在皮下组织、痰及支气管

红丝霉素的药理作用及药代动力学

  药理作用  红霉红丝霉素是由链球菌Streptomyces erythreus所产生的一种碱性抗生素,属大环内酯类。红丝霉素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高度敏感的细菌也具杀菌作用。其作用机制是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

关于先锋霉素18号的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禁忌证  1.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2.先锋霉素18号可经乳汁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已知有变态反应史、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结肠炎者慎用。注射前宜用先锋霉素18号500μg/ml的稀释液进行皮肤敏感试验。

关于先锋霉素18号的禁忌证介绍

  1.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2.先锋霉素18号可经乳汁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甲烯土霉素的禁忌证

1.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2.在牙齿生长期(怀孕的后半期、婴儿期和8岁以下儿童)使用四环素类药物可以引起牙齿永久的变色(黄-灰-棕),短期重复使用也可出现牙釉质生长不良,因此四环素类药物对8岁以下小儿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肾功能不全者或全身免疫功能减退者慎用。

卡马唑的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禁忌证  甲状腺危象禁用。  注意事项  因卡马唑须在体内逐渐水解,转化成甲巯咪唑而起作用,所以在开始应用时可能短期内疗效不如丙硫氧嘧嘧啶、甲巯咪唑显著,但不宜应用过大剂量,防止出现不良反应。

酰氨咪唑的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禁忌证  1.心脏房室传导阻滞者。  2.血小板、血常规及血清铁严重异常者。  3.有骨髓抑制病史者。  4.心、肝、肾功能不全者。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6.对酰氨咪唑及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  注意事项  1.(1)酒精中毒者;(2)心脏疾病患者(包括器质性心脏病和充血性心脏病);(3

关于人尿促性激素的禁忌证及注意事项介绍

  禁忌证  1.对人尿促性激素过敏者、哺乳者禁用。  2.生殖道异常出血、颅内病变、肾上腺疾病、甲状腺疾病和多囊性卵巢综合征引起的卵巢囊肿或肿大的患者禁用。  3.卵巢早衰、早熟、绝经、卵巢功能不全、原因不明的阴道出血、子宫肌瘤、多囊泡性卵巢,怀孕或卵巢增大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患有颅内病变

关于痛痉宁的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禁忌证  1.心脏房室传导阻滞者。  2.血小板、血常规及血清铁严重异常者。  3.有骨髓抑制病史者。  4.心、肝、肾功能不全者。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6.对痛痉宁及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  注意事项  1.(1)酒精中毒者;(2)心脏疾病患者(包括器质性心脏病和充血性心脏病);(3)

关于地西潘的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禁忌证  1.对地西潘过敏者。  2.急性闭角性青光眼。  3.重症肌无力患者。  4.30天以内婴儿。  注意事项  1.(1)中枢神经系统处于抑制状态的急性酒精中毒者;(2)昏迷或休克者;(3)有药物滥用或成瘾史者;(4)肝、肾功能不全者;(5)运动过多症患者;(6)低蛋白血症患者;(7)严

渥咪哌唑的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禁忌证  1.对渥咪哌唑过敏者。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  3.婴幼儿。  4.孕妇、哺乳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治疗胃溃疡时应先排除恶变可能。  3.不要长期大剂量使用渥咪哌唑。

氨甲酸苯卓的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禁忌证  1.心脏房室传导阻滞者。  2.血小板、血常规及血清铁严重异常者。  3.有骨髓抑制病史者。  4.心、肝、肾功能不全者。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6.对氨甲酸苯卓及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  注意事项  1.(1)酒精中毒者;(2)心脏疾病患者(包括器质性心脏病和充血性心脏病);(

溴化普泮西林的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禁忌证  对溴化普泮西林过敏者、哺乳者和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老年人、自主神经功能紊乱、肝肾疾病、甲亢、冠心病、充血性心衰、心动过速、高血压、食管裂孔疝伴反流性食管炎均应慎用。  2.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手术前忌用。  3.不能与促动力药(甲氧氯普胺等)同用。同用降低红霉素效

硫脒头孢菌素的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禁忌证  1.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2.硫脒头孢菌素可经乳汁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已知有变态反应史、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结肠炎者慎用。注射前宜用硫脒头孢菌素500μg/ml的稀释液进行皮肤敏感试验。

关于盐酸氟苯安定的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禁忌证  1.对苯二氮卓类药物过敏者。  2.睡眠性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  3.孕妇。  注意事项  1.(1)肝、肾功能不全者;(2)中枢神经系统处于抑制状态的急性酒精中毒者;(3)有滥用药物或成瘾史者;(4)低蛋白血症患者;(5)严重的精神抑郁患者;(6)重症肌无力伴呼吸困难者;(7)急性闭

关于特普他林的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禁忌证  对特普他林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2.糖尿病妇女使用特普他林应注意调整胰岛素用量。  3.在必须中止妊娠的情况下,如死胎、宫内感染、严重的妊娠毒症,须停用特普他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