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平衡机制促进绿色发展

从发展的角度来讲,绿色发展的本质就是要保护人类的基本人权和维护社会的进步,这也是我们现在最基本的要求和价值理念的出发点。从绿色发展的关联主体来看,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政府;第二类是企业;第三类是自然人,也就是公民,以及由自然人构成的公众。 从政府的视角来看,其既是《宪法》、法律授权国家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管理者,又是对国家的环境负有保护责任的义务主体。所以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首先是要保护国家财产,其次是要维护社会利益的平衡。除此之外,目前我国政府还拥有监管开发利用资源和环境污染行为的职能。 第二类主体是企业。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企业既是依照法律规定开发利用环境的主体,也是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主体。所以企业在创造经济正价值的同时,也带来两类负价值:第一类是减少环境要素和资源;第二类是污染物的排放增加了环境容量,使得公众和人类生存的条件受到破坏。 第三类主体是公民、自然人以及公众。公民是环境要素......阅读全文

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着各种问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这其中既有地方党委、政府、执法部门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责任的问题,也有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的问题。  这次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既要推动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全面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也要

完善公众参与环保的相关法律

  公众参与环保,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前不久,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道,中国关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立法目前已经初具规模,在一定程度上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但目前缺少公众全面参与环境保护的规定,缺少具体参与途径的规定,许多环节还需进一步改善。   

我国共制定了30多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

  中国法学会21日发布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09)》指出,截至2009年底,中国制定了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等30多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是中国各法律部门中立法进程最快的领域之一。  报告指出,中国的环境立法注重对环境法律制度和措施的规范,先后

环境保护部通报9月办结公众举报情况

  本报记者王昆婷10月27日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今日通报2016年9月已办结公众举报情况,对“010-12369”环保举报热线、来信和新闻媒体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查清事实,依法实施处理处罚,共办结公众举报案件52件。  据通报,公众举报问题涉及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异味污染、噪声污染、违法生产等。山东

新疆首批五个环境保护设施将向公众开放

  记者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获悉: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管理中心、乌鲁木齐河东威立雅污水处理厂、乌鲁木齐大浦沟垃圾填埋场(固体废物循环经济园)五家环境保护设施将陆续将向公众开放。其中,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将于12月22日(本周五)向公众开放。图片来源于

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动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日前在嘉兴召开的浙江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现场推进会暨中欧环境治理公众参与项目启动会上要求,全省要进一步创造条件、提供保障,重点在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决策民主、公众环境监督、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下功夫,加强宣传引导,整体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陈加元在会上指出,浙江省在生态省建

公众缺乏环境保护知识-八成市民不知手机污染

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生态环境保护……当这些绿色概念频频露脸时,环保意识和环保个人责任感也渐渐深入人心。但据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近日发布的《2007"零点中国公众环保指数》表明,中国公众缺乏相关的环境保护知识,表现在对污染源的认知度不足、对法律规定的公民应享有的环保权利不够了解、对环境问题免费举报电话和环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详解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环保部近日印发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该《办法》是自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首个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做出专门规定的部门规章,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依据《办法》,“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举报”,这一内容备受各方关注。

应优先考虑保护公众健康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区域预报中心曾会同京津冀鲁豫晋预报部门对空气质量形势研判分析。预报显示,11月4~7日,区域以弱偏西南风为主,可能出现持续时间更长、污染程度更重的新一轮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其中11月6日前后污染到达峰值水平,部分地区可能出现严重污染。  11月3日,陆续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后,

成果转化需要怎样的法律环境?

  25日,中国科协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若干政策与法律问题”举办人民团体协商座谈会,充分征求科技界、产业界代表的意见与建议。12位来自科技界、产业界的专家学者结合自身经历,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展开热烈讨论。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协主席韩启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出席

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2017年1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负责人就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定实施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6年12

环境处罚裁量必须严守法律准则

  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是对监管对象的要求,也是执法者自己的行为准则。环保部门作为执法者,不仅要铁面无私执行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还要注意正确运用法律。既不能手软,更不能越界,才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开展环保行政执法时,执法者自己心中要有一把准确的标尺。执法处罚并非单纯越严厉越好

善用法律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 完善监管制度 跟进配套措施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的环境监管制度已经初步形成,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讨论中,参会代表表示要进一步完善申报登记、排污许可、总量控制、环评等环境监管制度。   由于我国缺乏配套的管理政策和法律措施,很多环境监管制度不能有效实施。排污申报制度从198

俄罗斯质疑保护区提案法律基础-南极海域保护提案未通过

  俄罗斯代表团7月16日否决了在南极水域建立世界上两块最广袤海洋保护区的提案,使得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 25个成员国的特殊会议在德国不来梅哈芬港无果而终。   CCAMLR未能通过的这两份提案,一份是美国和新西兰提出的设立罗斯海230万平方千米海洋保护区的联合提案,保护

法律援助环境污染案正当其时

  继上个月送审的《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拟规定将水污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后,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许冷10月5日又表示,今后大气污染等事件都可能纳入北京市的法援范围。(10月6日《新京报》)  由于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是当前环境污染最主要的两种形式,北

推动环保公众参与-创新环境治理模式

  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自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通过以来,首个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内容做出具体规定的政府性文件。  为深入了解《意见》出台的背景、亮点及对推动公众参与工作发挥的作用,本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对《意见》内容进行

环境年报保障公众“双重知情权”

  环保部公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准备勒令上市公司发布定期和临时环境公告,以强制性的规章明确了哪些公司在重大环境问题上应该披露什么内容,这实际上是满足了公众对环境信息和上市公司的“双重知情权”。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环保问题频发,其中不乏上市公司

环境数据为何与公众感受有“温差”

  公众对2015年雾霾印象深的主要原因是,雾霾集中出现在11月至12月,且持续时间长、范围广、污染程度重  充分认识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既要积极作为,又不能操之过急,需要全社会的共识与共同行动  1月以来,各地纷纷晒出去年蓝天“成绩单”:两次启动雾霾红色预警而备受关注的北京,其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还需法律准绳

  环境保护标准制度是我国法律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中都有授权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环境监测规范的有关规定。但是,现行法律对环境保护标准的授权过于简单,多年来没有突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保护标准制度发挥其应有功能,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还需法律准绳

  ★标准制定难度大,实施目标不够清晰  法律本身有何立法技术缺陷?  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发布了《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1999年第3号)和《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规定了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的一些原则和程序,较之法律条款规定有所细化。但由于

“污染环境罪”法律规定有待完善

  2017年是邱光和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第五年,也是本届人大任期内的最后一年。这位来自浙江的全国人大代表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他带来的建议涉及范围广,不仅有经济领域的,如关于降低税负的建议;有社会领域的,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还有环保领域的,即《关于完善污染环境罪法律规定的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还需法律准绳

  环境保护标准制度是我国法律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中都有授权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环境监测规范的有关规定。但是,现行法律对环境保护标准的授权过于简单,多年来没有突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保护标准制度发挥其应有功能,标准

专家建议我国应建立保护国货法律体系

  《政 府 采 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国货标准的有关条款引发热议。与大多希望进一步细化相关条款的期待不同,有观点认为,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以下简称WTOGPA)是大势所趋,而采购国货的规定与该协定相悖,国货优先的原则也势必悬空。   对此,专家表示,购买国货是WTOGPA

湿地保护征求意见今截止-有望填补法律空白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湿地,享有“地球之肾”的美誉,它与森林、海洋一起并列为全球的三大生态系统,具有巨大的资源潜力和环境、社会、经济等功能。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活动的加剧,湿地不同程度的遭受破坏。保护湿地、可持续利用湿地,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日前,由国家林业局起草

安捷伦科技再次采取法律措施保护其知识产权

2018年4月16日,北京——安捷伦科技公司(NYSE:A)以侵犯安捷伦商业秘密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对常州磐诺仪器有限公司及一名安捷伦前雇员提起民事诉讼,诉请法院禁止被告使用安捷伦专有技术及停止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本次起诉为去年安捷伦对上海仪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数名安捷伦前雇员提起的民事诉讼的后

电磁环境管理有能力让公众放心

  我国法律规定,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必须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要求,电场强度要小于12伏/米,或功率密度小于40微瓦/平方厘米,这个 标准甚至比手机、电脑的辐射水平还低,因此不会对附近住户的健康造成影响。  我国移动电话用户已经超过70亿,再加上各种家电设备等,人几乎每天24小时都暴露在电磁环境中

中国为泥炭沼泽湿地保护专设法律条款

                秋日,东湖老鼠尾景区。  11月10日下午,《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东道国系列活动之一,“泥炭地保护恢复研究与我国重要湿地成果发布”研讨会在武汉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举行。 泥炭地作为一种特殊的湿地类型,面积仅占地球表面的3%,却承担了全球约1/3的

河北环境法律专家:用暗管排污要追究刑责

  核心提示   企业利用暗管排污,一直是环保部门严厉打击的恶意排污行为。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利用暗管排污又是其中的难点。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19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解释》),为从严打击污染环

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报告称PM2.5公众知晓率仅24.2%

  昨天,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公布了第9次公众环境意识调查结果,围绕市民环保认知水平、关注程度、环保态度和环保行为四方面,去年北京市民环境意识得了71.6分,连续三年下滑。调查显示,对于社会热点词汇“PM2.5”,公众的知晓率却仅有24.2%。   该调查报告项目相关负责人刘敬奇介绍,去年,北京

发改委将出台新矿区规划-重资源保护和公众利益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为规范国内煤炭开发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煤炭资源,国家发改委即将实施新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规划处处长夏兴表示,作为国家对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矿项目前期开展准备工作的基本依据,2004年版本的总体规划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形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