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不合格2024年度北京市属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情况

为落实《关于加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34号)要求,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对市属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获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单位,作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开放单位:序号单位名称考核结果所属主管部门1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含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中心)优秀北京市农林科学院2北京工业大学优秀北京市教委3北方工业大学优秀北京市教委4北京农学院优秀北京市教委5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优秀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6北京工商大学良好北京市教委7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良好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8北京印刷学院良好北京市教委9北京建筑大学良好北京市教委10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良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北京市神......阅读全文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走出深闺”

  1月26日,《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业界普遍认为,此举将推动不少拥有大量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研究机构“开门迎客”,也会加快研究机构开展开放共享实践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仪器制造股收益

  1月26日,《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正式发布。  根据意见,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更加健全,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分散、重复、封闭

湖南: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加入共享平台通知

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加入共享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湘科发〔2023〕5号)有关规定,现将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加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

国务院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

  国务院印发《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科研投入不断增加,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数量、价值快速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但重复购置、部

淮安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

  日前,淮安市下发《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加快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步伐。  《方案》要求,我市将依托现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进一步加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将全市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平台管理,建设完善全市科研设施与大型科

图解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如何开放共享

   1. 《意见》是怎么出台的?  近年来,科研设施与仪器规模持续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效益日益显现,为我国科学前沿探索、战略性高新技术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近9万台(套),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大型科学仪

科技部解读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意见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科技部于28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意见中提到备受社会关注的如何解决科技资源分散、封闭、重复、低效等问题进行解读。  随着科研设施与仪器数量、价值快速增长,利用

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加入共享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湘科发〔2023〕5号)相关规定,现将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加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入对象(一)本省行政区域内各高校、科

科技部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宣讲活动

  为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2016年3月17日—18日,平台中心在浙江杭州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的宣贯和调研。   来自浙江省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参建单位的100多名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网络管理平台初建成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要求,科技部组织启动了“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目前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已初步建成。  国家网

青海省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

  6月29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我省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将向社会开放,在助力企业科技创新、降低企业研发成本的同时,改变我省大型科研仪器长时间深锁实验室无人使用的现状。  随着我省科研投入不断增加,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数量、价值也快速增长。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71家入网单位,拥

四川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共享工作推进会召开

  为加快推进全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充分释放科技创新资源潜能,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9月20日,四川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工作推进会在成都顺利召开,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品华发表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

北京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政策解读会召开

   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北京地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提高财政投入绩效和科技资源使用效率,促进首都科技资源优势转变为创新优势和服务优势,北京市科委于12月22日在北京联合大学组织召开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政策解读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讨论会召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称《意见》),2015年5月29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在北京召开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讨论会。来自中国科学院化学所、中国科学院网络中心、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清华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财政奖补通知发布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湘科发〔2023〕5号)和《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2〕53号)

重大科研突破需科研仪器先行

  伟大的科研突破几乎从未离开过先进精密的实验仪器的“陪伴”,“大科学”时代的开启也伴随着精密仪器的“横空出世”。在中国科学院大学近日举行的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报告会上,中国科学院物理所研究员、北京凝聚态物理国家实验室首席科学家丁洪阐释了精密科研仪器对于科学研究不可替代之“重”。   

湖南发布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试行办法

  近日,《湖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管理办法》是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湖南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湖南省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

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国科办基〔2022〕139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国科办基〔2022〕93号,以下简称《细则》),2022年

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2014年12月31日 国发〔2014〕70号)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称科研设施与仪器)是用于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的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

2025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开始!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图片湘科发〔2025〕16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

陕西:多措施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记者从陕西省科技厅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陕西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陕西省科技厅联合多家单位制定《陕西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方案》,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根据方案,陕西将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的专业化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科技资源信息面

两部门联合发布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4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4〕102号  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相

湖南开展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考核

关于开展2024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

科研基础设施与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启动

  记者20日从科技部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试点工作启动会上获悉,今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展试点工作的目标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探索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供”“需”双方的对接方式、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二是总结有利

连云港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

  为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我市将力争用2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完备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使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更加完善,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开放水平显著

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通知

湖南省近日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25年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此次考核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政策精神,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服务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考核对象包括中央在湘高校(不含国防科技大学)、科研院所,省内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

贵州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将向社会开放

  加快贵州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转发省科技厅《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17年,建立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省级共享信息服务平台,利用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

云南大力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

   根据科技部发布的《我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利用与共享指数研究报告》表明,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利用与共享水平全国排名第19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装备水平、利用水平、共享水平在全国分别是第21位、10位、17位。在18个二级评价指标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利用率全国排名12位,新增设备利用率全国排名6位,

最新发布,年度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考核结果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发布2023年度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此次评价考核共涉及67家管理单位,其中,12家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19家单位为“良好”。     公告原文 自治区有关部门,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

教育部: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科技)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精神,切实推进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全面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