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延续实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指引
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使用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展查重评议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决定将该指引延续 2 年,旨在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自试行 1 年以来,《工作指引(试行)》成效显著,不断完善了查重评议业务流程和线上查重功能,增强了项目承担单位的查重与开放共享意识,有效避免了重复购置,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工作指引(试行)》,查重对象包括申请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支持且拟用省级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单位(特定项目除外)。查重主体方面,申购单位需履行主体责任,制定相关制度与操作规程;省平台中心负责完善省共享平台,开展所在市范围的查重且不收取费用。查重范围按仪器价格划分,5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人民币区间的在申购单位内部查重,2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则在申购单位所在市范围查重。 查重流程依次为提......阅读全文
广东延续实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指引
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使用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展查重评议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决定将该指引延续 2 年,旨在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自试行 1 年以来,《工作指引(试行)》成效显著,不断完善了查
最新通知!关于专项资金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
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使用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展查重评议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科函实字〔2025〕213号),决定将《工作指引(试行)》延续实施2年,以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自2024年1月
中央级新购200万以上大型科研仪器采购时须“查重评议”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减少重复浪费,促进资源共享,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等规定,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研究制定了《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
分享|《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 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科教〔2019〕1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减少重复浪费,促进资源共享,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关于印发《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减少重复浪费,促进资源共享,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
广东“放权”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具体细则落地实施
为进一步完善省属财政科研项目政府采购管理,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广东省财政厅近日发布通知,对完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作出了规定。 通知明确,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
科技部回应:加快建设区域科学仪器共享平台-避免重复购置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已成为全球科技界的普遍趋势和重要课题。科技资源的开放和共享可以促进科技创新和进步,提高科学研究的效率和质量,实现知识共享和社会发展。 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高度重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
江西省出台实施意见-推动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
为进一步优化江西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资源配置,解决重复建设购置、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和闲置浪费等问题,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发挥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创新创业的支撑和服务作用。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
江西省出台实施意见-推动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
为进一步优化江西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资源配置,解决重复建设购置、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和闲置浪费等问题,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发挥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创新创业的支撑和服务作用。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
江西省出台实施意见-推动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资源配置,解决重复建设购置、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和闲置浪费等问题,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发挥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创新创业的支撑和服务作用。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我省
仪器设备共享再上新台阶,汕头投资3亿按下“加速键”
加强大型仪器设备资产共享共用是资产盘活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对大仪设备的共享共用,可以进一步优化设备资源,减少设备的重复购置和使用。不仅可以提升设备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还能减少资源重复购置及浪费等情况,降低各单位的经济负担。 3部门联合印发《办法》 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 202
吉林省加推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
近日,吉林省科技厅出台《关于吉林省加大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部署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意见》指出,摸清我省已有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家底,有的放矢,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同时,合理布局新增的科研基础设施
自治区科技教育厅召开推动大型科仪向社会开放工作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文件精神,推动自治区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工作,自治区科技厅与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处室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沟通会,围绕如何贯彻国务院70号文件,先期启动自治区大型仪器资源调查工作和后
同行评议造假风波延续-SAGE撤销17篇论文
近日,因论文同行评议造假,SAGE出版商撤销了旗下五本杂志中的17篇论文。 SAGE新闻发言人称,SAGE调查发现了同行评议造假,因此撤销了论文。其中《Perfusion》9篇,《Journal of Thermoplastic Composite Materials》3篇,《Journal
2014中央级科学单位修缮购置仪器经费55亿
2013年5月和7月,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受财政部教科文司委托,组织相关专家,利用全国科技资源调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数据库,分别对 2014年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中单台套申购金额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和2013年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类)申购的单台套金额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进
重庆开放共享大型科研仪器设备8342台套
2月13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截至2018年底,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共入网开放共享大型科研仪器设备8342台(套),同比增长168.83%,总价值约32亿元。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作为科技条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科研仪
河北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
近日,河北省科技厅委托河北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服务联盟,在石家庄市召开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工作推进会。来自省内25个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联盟会员单位的35名代表参加了会议。省科技厅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天津市科技局大型科学仪器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员参会,与会议代表进行了交流。 与会代
海南大型科研仪器联网共享-不用求助广东上海
全省大型科研仪器联网共享 首批95台(套)联网设备价值5030万元 本报海口7月15日讯 技术创新是现代企业赢得市场的关键所在,要创新离不开搞科研,没有大型的科研仪器怎么办?我省建立的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可帮助中小企业、科研院所解决这一难题,不用再舍近求远到广东、上海等省市求助。
解读:山西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晋科规〔2024〕13号)于2024年8月28日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依据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4号)、《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
重点科研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加强信息开放共享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加强行业重点科研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简称科研设备)信息开放共享工作,提升科研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开放水平。 通知明确,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研平台包括交通运输部认定的行业重点实验室、行业研发中心,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及
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这个省出台实施意见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重大部署,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充分发挥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我省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我省科技资源利用效
大型科技平台项目专家评议会召开
近日,为落实中科院党组关于加快推动中科院北京怀柔科教产业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大科技平台建设方案,北京综合研究中心(筹)组织召开了中科院怀柔园区综合大型科技平台项目专家评议会。 中科院副院长詹文龙出席会议并对大科技平台建设提出几点要求:大科技平台规划建设工作要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大科学装
青海关于国家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 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
安徽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取得实效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工作,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我省加大仪器设备共享工作推进力度,通过建立共享法规、加强共享平台建设、整合仪器设备资源、开展专业服务、兑现共享补助政策等措施推动仪器设备共享开放工作
山西出台八项举措加快推进全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近年来,山西省不断加大财政科研资金投入,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持续更新,开放共享环境日益优化,开放科学成果惠及社会。截至目前,山西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共录入设备7171台(套),比2016年平台上线时的2163台套增加了232%,其中“十四五”期间增加4047台(套);设备原值由1
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管理办法更新
为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共享,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2019年制定的《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联合印发《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管理办法》。上海市新
河南发布25年省级新购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预警目录
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济源示范区科技、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区科技、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
上海市市科委印发《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管理办法》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共享,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对2019年制定的《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
《关于进一步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加快推动我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共享,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若干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
河北七大举措-进一步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
近日,为加快推动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共享,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4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施开放共享工作的若干措施》并印发实施。 关于进一步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若干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