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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我国将加大惩处环境污染犯罪力度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 3月11日,周强参加河南团审议“两高”报告。10日的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是周强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交出的首份答卷,也被视为探究未来司法改革路径的方案图。 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天在河南代表团全体会议上表示,我国法院将通过履行审判职能,审理好各类经济案件,来促进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转型升级。其中,将加大惩处环境污染犯罪力度。 他说,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了惩治污染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其中一个重大的修改是,过去污染环境犯罪执行很难、门槛很高,要造成“死一个人、重伤三个人”的后果,才能构成犯罪,而现在改为行为犯罪,比如只要向北京密云水库这样的一类水源直接排污,那就构成犯罪,这样有利于保护环境,加大惩处环境犯罪的力度。 周强明确表示:“不仅出台司法解释,我们还要加大惩治力度,去年这两类案件的数量都上升很快。今年我们还要加大这方面打击力度。” 周强还指出,......阅读全文

污染环境入罪门槛降低 虚设治污设施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12条,将于6 月19日正式实施。《解释》结合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实际问题,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力度

海安检察院印制“环保绿皮书”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不少企业日前都收到了一本绿皮小册子。记者了解到,这本小册子就是海安县检察院编写的《环境污染犯罪风险防控研究报告》,因为受到不少企业负责人的推崇,所以也被称为“环保绿皮书”。  “‘环保绿皮书’使我们企业在权衡环保投入时更加理性。”江苏省海安县瑞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国平表

全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近日,环境保护部向媒体通报了2015年1月~7月《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在全国的执行情况。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部门积极使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处罚手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与司法机关配合联动,惩治环境犯罪。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说,根据1~7月调度情

公安部: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主动摸排环境污染犯罪线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成功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12 起。昨日(8日)公安部还公布了四起环境污

全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近日,环境保护部向媒体通报了2015年1月~7月《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在全国的执行情况。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部门积极使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处罚手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与司法机关配合联动,惩治环境犯罪。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说,根据1~7月调度情

环境权入法,应具体可操作

  干燥、龟裂,滥砍滥伐、环境污染……一道道干渴挣扎的裂缝,如同触目惊心的伤口,撕裂的声音仿佛正从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间不断传来。环境之殇亦为人之殇,撕扯的疼痛最终让我们感同身受。修法在即,期待法能疗伤,法能止痛。   《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简称《草案》)目前已经十二届全国人大

环境污染司法解释发布 入罪门槛降处罚力度加大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界定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标准、明确从重处罚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首先向记者通报了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   孙军工:刑法修正案对刑法规定的重大环

整治污染“黑手”必须重拳出击

  两高联手“重拳出击”,以发布司法解释的方式,进一步明确规定14种情形属于《刑法》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明确规定8种情形应当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公务人员认定“环境监管失职罪”,用刑罚手段打击环境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同时,该司法解释还明确了“有毒物质”的范围和认定标准。这些标准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吉林省公安厅环保厅再出招

  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根据公安部和环保部相关部署,吉林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环境污染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打击整治。  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胡家福对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犯罪高度重视,连续作

西南督察中心:哪些问题影响了环境执法?

  半年过去了,新环保法及国办《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在西南地区的执行效果如何?6月下旬,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察中心(以下简称“西南督察中心”)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召开“西南地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座谈会”,西南地区5省、市、自治区环保部门负责人齐聚拉萨,交流探讨。  “各地环保部门下了很大工夫

环境保护部通报《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各地环保部门2017年7月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并对7月份案件数量较多的山东、浙江、陕西、江苏和1-7月份案件较多的安徽、浙江、山东、广东等地进行表扬。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1-7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20631件。其中

1月份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72件

  近日,环境保护部通报了2016年1月《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各地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联动情况。其中,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72件。   1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56件,罚款数额达3208.94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153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42件;移送行政拘留

环保公安合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不再"以罚代刑"

  日前,环境保护部与公安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两个部委如何合作办案?记者采访了有关负责人。   为什么要联合办案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说,在日常环境执法中,由于环保部门权限、执法手段有限,阻碍执法、抗拒执法的情况大量存在,严重影响环境执法

环保制度变革才是环境拐点到来的必要条件

周珂,中国人民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  我国早在1979年就出台了《环境保护法》。当时许多人认为条件不是特别成熟,力主出台该法的中央领导同志提出了两个基本原则――“有比没有好”与“宜粗不宜细”。当时这两个原则很有说服力,具有超前性。但30多年过去了,不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该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

广东三水欲构建“环境大监管”体系

   10月13日,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环境犯罪侦查中队正式挂牌成立,该机构队员将作为三水区“环保警察”,负责侦办辖区内污染环境案件。   其实,早在9月18日,三水区公安、城管部门便已各抽调8名骨干队员进驻环保局,开始专职配合环保执法工作。三水区环保局表示,这意味着三水区在打击环境污染方面进入了一

聚焦“两高”司法解释 剖析环境刑事案件

  ■ 解读   变结果犯为行为犯,差别有多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着力建设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监管体系

  今年上半年,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3.3%,11个设区市平均收获83个达标天,同比增加21天,这是生态环境治理的初步成效,也显示出河北省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监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2013年9月,河北省成立全国首支省级环境安全保卫专职队伍——河北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  今年3月

天津环境监察机构联合公安机关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2013年,天津市两级(市、区)环境监察机构先后完成废酸产生单位、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医疗机构、大气污染防治等10余项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4万人(次),现场检查企业2.8万家(次),全年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16件,责令整改394件,罚款数额共计1012.37万元。   “两高”司法

污水处理厂设备突然报警 原是化工企业在偷排

  河北省沧州市运东污水处理厂检测设备近日突然报警,进厂水质指数严重超标。  经沧州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以下简称沧州市环安支队)调查,是市区一家化工有限公司偷排所为。  目前,涉案公司生产负责人方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化工企业偷排废水,专案组展开侦查  不久前

辽宁完善执法联动机制 形成环境监管新常态

  近年来,辽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不断探索创新执法手段,逐步建立了与金融、公安、供电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同时强化督查、约谈、公布“黑名单”等手段,以“组合拳”执法新模式适应环保新常态。  3年来,全省累计实施绿色信贷限制企业100家、实施绿色供电限制企业86家,移交公安部门环境污染案件41起

浙江2018年开出近11亿元“罚单”

  “你们定型机喷淋循环水未及时更换,影响了废气处理效果,致使车间内废气弥漫、异味刺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责令你们立即整改。”2019年的元旦假期刚过,浙江省绍兴市生态环境部门就组织开展了“夜鹰一号”执法行动,定期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突击夜查。  保持环境执法高压,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这

中国降低环境污染犯罪入罪门槛 已有多人被究刑责

  “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是党的十八大强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时提出的宏伟目标。   “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这也是民意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这一问题的极端重要性。   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迫使富起来的中国转变发展方式,在

公安部公布四起环境污染重大案件

  今年以来,公安部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成功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12起。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

电镀厂污水直排一级水源地保护区

   深藏于农宅内的无证电镀厂,在未经任何环保处理的情况下,将污水排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东郊一级水源地保护区,造成环境污染。   近日,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法院在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模拟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据悉,这是宁夏法院审理的首起环境污染刑案。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

《江苏省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发布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于2019年1月7日起施行。图片来源于网络  江苏省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第三方服务行为,促进第三

环境污染定罪:门槛降低更要篱笆收紧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司法解释扩大了污染物的范围,明确致一人重伤即可定罪,降低了定罪门槛,提高了环境犯罪的成本。   近些年,我国在环境治理方面投入很大,但是,由于粗放的经济发

河北环境法律专家:用暗管排污要追究刑责

  核心提示   企业利用暗管排污,一直是环保部门严厉打击的恶意排污行为。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利用暗管排污又是其中的难点。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19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解释》),为从严打击污染环

强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环境保护部近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联合督导会,双方将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推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会议围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有关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形成共识,主要包括3方面:进一步密切各地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在案件查办上的对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