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撰写规范发布

3月26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撰写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撰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66号),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撰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起草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撰写规范(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5月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hyc@cdr-adr.org.cn,并注明邮件主题“持有人年度报告意见”。 附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撰写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持有人)撰写药品上......阅读全文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撰写规范发布

  3月26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撰写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撰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

2015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发布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5年)》。2015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推动药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报告和监测主体责任,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发现和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

药监局公布2009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为加强上市后药品监测与评价,维护公众用药安全,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09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进行了总结分析,并首次以年度报告形式予以公布。   全

《2009年药品注册审批年度报告》发布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2009年药品注册审批年度报告》。报告由2009年药品注册管理工作情况、2009年批准药品生产上市情况、2009年批准药品临床研究情况、2009年重要治疗领域的药品批准情况、 2009年药品注册申请受理情况和结语6部分组成。报告共7000余字,图文并茂地

中国药品审评首次公开年度报告

        2012 年新申报的ANDA申请共2095个(按受理号计,不包括辅料)。已有批准文号20个以上的药品,仍有1272个申请,占2012年全年ANDA申报量的 60.7%;已有批准文号10个以上的ANDA申请仅占其总申报量的20.6%。此数据说明,仿制药重复研发、申报现象严重。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年度报告发布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2013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概况、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统计分析、对部分医疗器械安全性问题采取的措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大事记等部分内容。2013年,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报告数量持续增长,已突

药品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出台

         由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签发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已于日前正式颁布实施。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全程监管医疗机构行为等原则在新规中得以

山东招远全面规范整治药品经营

  为督导全市药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日前,山东招远市市场监管局大力开展药品经营专项检查,对全市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规范整治。    一是组织一次调查摸底。该局采取明察暗访、社会调查、风险会商等形式,对全市药品经营现状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通过调查摸底,发现全市药品经营单

规范操作,牢记药品称取原则

  在实验过程中取用固体样品和液体样品是我们常做的事,所以掌握药品及试剂的取用、称量和溶解就是非常必要的。   01  固体药品的取用原则   1.“三不”原则,即“不闻、不摸、不尝”;具体说就是:不要去闻药品的气味,不能用手触摸药品,不能尝试药品的味道。   2.节约原则,即严格按照实验规定的用量

规范操作,牢记药品称取原则

在实验过程中取用固体样品和液体样品是我们常做的事,所以掌握药品及试剂的取用、称量和溶解就是非常必要的。固体药品的取用原则 1.“三不”原则,即“不闻、不摸、不尝”;具体说就是:不要去闻药品的气味,不能用手触摸药品,不能尝试药品的味道。 2.节约原则,即严格按照实验规定的用量取用药品;如果没有

如何看待药品不良反应?不良反应与药品质量有关吗?

药品在治疗疾病的同时,也可能会带来有害反应,我们常常把这类有害的反应叫药品不良反应(英文Adverse Drug Reaction,缩写ADR)。国际上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为: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病或调节生理功能的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有害的和意料之外的反应,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超剂量

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的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以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的固有属性,服用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是正常现象。只要是药品,就有可能存在不良反应。只要使用药品,就有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按照药品说明书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出台

  2月19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该规范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于2000年颁布实施,在冷链管理和药品运输等方面已不适应市场发展和监管要求。而新《规范》对企业经营质量管理的要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本简介

颁布了中国的药品GMP,并于1992年作了第一次修订。十几年来,中国推行药品GMP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批制药企业(车间)相继通过了药品GMP认证和达标,促进了医药行业生产和质量水平的提高。但从总体看,推行药品GMP的力度还不够,药品GMP的部分内容也急需做相应修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自1998年8月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规范“委托加工药品”

  记者今天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目前,我国个别企业盲目承揽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被境内外不法商人利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造成恶劣国际影响。为维护国家形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严格审查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资料,委托方必须是境外制药厂商,且持有该药品境外上市许可,并须直

药品安全监督加码-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将实施

  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1月14日举行。会议透露,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将通过推行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四项措施,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水平。   据介绍,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即将颁布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制定实施计划和有关配套文件,改进检查方式和评判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生化药品附录发布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现发布生化药品附录,作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配套文件,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生化药品附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3月13日  附件:生化药品附录.docx

药品不良反应如何发现和应对不良反应?

使用药品后,有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嗜睡、头晕、头痛,腹痛、恶心、呕吐,皮疹、瘙痒,无力、口干等症状。极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全身发疹型皮疹伴瘙痒、严重荨麻疹、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大疱性表皮松解症,肝功能异常,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昏厥,间质性肾炎,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等。患者一旦出现

药品不良反应的几种分类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分类1药物不良反应有多种分类方法,通常按其与药理作用有无关联而分为两类:A型和B型。A型药物不良反应(Type A adverse drug reactions)又称为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dose-related ad

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药企监测能力不足

  5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了《2011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以下称“年度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通过此类监测发现药品安全信息,以指导临床和公众安全使用药品,与因药品质量引起的问题并不相

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发布

  近日,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SP)经卫生部部务会通过并正式发布,将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药品 GSP的修订是我国药品流通监管政策的一次较大调整,是对药品经营活动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规范要求的一次较大提升。与现行规范相比,新修订药品GSP对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要求明

新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解读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7月20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布了新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SP)。现将修改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改原因  2015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

怎样预防和治疗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的预防是一个关系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首先,政府部门应该重视这个工作,起草有关法规,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给以各方面必要的支持,及时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其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该设立相应的部门,认真地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病例;然后,广播电台、电视、报刊

8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收回

  2016年7月11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8家药品批发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总局令第13号),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这8家企业为:泉州力克药业有限公司(FJ05-Aa-20140143)、福建省太平洋药品经营有限公司(F

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GMP框架中关于药品稳定性试验...

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GMP框架中关于药品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小话药物稳定性试验之来龙去脉——cGMP规定了稳定性试验的必要性稳定性是药物及制剂的一个重要的基本质量属性,稳定性试验是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不可或缺的一环,因此在药物及制剂从研发到生产销售流通使用的全生命周期内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稳定性试验

今年我国大力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

  据新华社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1月13日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我国将在2009年大力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   “净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不是简单地重复以往的整治,而是立足解决制度、机制问题,强化全程规范。”该负责人说,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主要从4个方

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将公布实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6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近期经批准后,将公布实施。  颜江瑛指出,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包括听取专家、药品生产企业以及监管人员等的意见,经过几次修改。  “在公布实施之前,我们做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发布

  历经5年修订、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今天对外发布,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我国自1988年第一次颁布药品GMP至今已有20多

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规范版本细节对比

《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 第四版与第三版的对比  国家药监局在2020年02月25号发布了《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这是关于数据管理规范的第四版的征求意见稿。全文分六个章节,共29个条款,整篇规范的文章结构如下(见图1): ▲ 图1 相对第三版征求意见稿《药品数据

药监局|药品零售配送质量管理规范

  为加强药品经营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配送行为,保障零售配送环节药品质量安全,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6:药品零售配送质量管理》,现予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