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法制办官方网站日前发布通知,就《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意见稿中要求,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入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行实名登记,保证食用农产品交易可追溯。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网购食用农产品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找不到销售者时,由第三方平台先行赔付。 市场开办者应建入场销售者档案 允许违规入市最高可罚三万元 意见稿提出,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姓名、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销售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保证食用农产品可追溯。销售者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的六个月。市场开办者应当对销售者档案及时更新,保证其准确性、真实性。 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产地或者来源证明、合格证明文......阅读全文
天津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
日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制定了天津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工作方案。加强天津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包括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以下简称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天津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
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6月14日消息,为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管,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源头管理水平,推动各地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并发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提出到2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22日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之一,并鼓励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针对群众反映的“生鲜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我国将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法制办官方网站日前发布通知,就《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意见稿中要求,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入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行实名登记,保证食用农产品交易可追溯。消费者通过第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广泛凝聚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即将施行
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强化了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规定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等管理义务和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标示信息等主体责任;明确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CFDA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活动,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2016年1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20号令《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明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边界。该办法明确食
从田间地头到销售市场-兰州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安全
从田间地头到批零市场,再到市民餐桌,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实现全链条覆盖和无缝隙衔接。今年以来,市食药监局、市农委等部门着力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先后启动种养殖环节和销售环节两项专项整治,紧盯重点品种、难点问题,全力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紧盯种养殖环节农残问题 今年,我市监管部门加强对奶站的检
CFDA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问题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现就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食用农产品的范围 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问题解读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
买菜怀疑有问题 可要求市场方出示检验报告 在农贸市场买的蔬菜肉类怀疑有问题怎么办?自费送检成本高,等待结果时间长的问题不少市民都遇到过。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获悉,8日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于农贸市场管理方和销售者都有了更高更严的规定要求,该办法3月1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0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向社会公开征集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在11月23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 《征求意见稿》是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在对《食用农产品
安徽省宣城市四项举措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
春节临近,为切实增强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用农产品经营规范化水平,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多举并措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把好进入餐桌前的最后一道关口。 一是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全面对农贸市场内肉禽类、水产经营户、蔬菜类等重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2022年9月,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发布,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衔接落实法律
河北农产品集贸市场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近日,省食药监局印发《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自2016年7月1日起,利用一年半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监管部门监管执法水平“双提升”行动。根据要求,全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将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批发市场开办者
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作出以下规定:条 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委托承检机构抽样。委托抽样的,应当不少于2
安徽启动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创建
近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将对全省依法设立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开展创建活动。 通过创建,全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建立健全;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
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工作,2020年11月30日印发《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以下全文:《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12月1日起施行!“舌尖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有新规
7月22日,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2016年1月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比对分析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食品伙伴网将新办法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进行比对分析,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办法》最快本月内公开征求意见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2015年7月18-20日,第二届北京国际食品及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展览会(简称FATS)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在同期举办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二司监管四处的张兰兰处长到场介绍了《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办法》起草的相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新规发布
“批发市场开办者对本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入场销售者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这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出台的《黑龙江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的。新规进一步明确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为我省食用农产品安全撑起一道“保护伞”。 省食药
淮北市市场监管局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水平
2019年上半年,淮北市市场监管局以“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规范治理”为载体,通过倡导示范引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突出风险防控,不断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抓“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在巩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
今年甘肃食品安全抽检将增至6万余批次
记者从9日上午召开的2017年甘肃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甘肃省各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共计65236批次,其中中央转移地方国家食品安全抽检计划4508批次。针对食用农产品抽检这一“短板”,今年甘肃省将建立辖区内所有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档案,推动食用农产品抽检全面落实。 据悉,2
四川出台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日前,由四川省工商局和四川省食药监局联合制定的《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并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该省专门针对食用农产品流通市场出台的首个规范性文件。《办法》对食用农产品市场的责任主体、市场准入、追溯管理、监督检查及惩处进行了
食用农产品监管有哪些新办法
一是明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边界。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 二是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相关主体义务。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要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市场信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监管办法-13类食用农产品禁售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从3月1日起,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需设置农产品检查制度,13种禁止销售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交易市场要建立检查制度 根据《办法》,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对销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监管办法-13类食用农产品禁止销售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从3月1日起,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需设置农产品检查制度,13种禁止销售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交易市场要建立检查制度 根据《办法》,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对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