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问题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现就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食用农产品的范围 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以食用农产品作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的,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关于禁止销售食用农产品情形的判定 由于食用农产品所特有的自然属性,使其具有不同于其他食品的特点,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对产品进行外观的基本辨识,购买后需经挑拣、清洗或加热等再加工处理后方可食用。因......阅读全文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22日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之一,并鼓励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针对群众反映的“生鲜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
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6月14日消息,为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管,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源头管理水平,推动各地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并发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提出到2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即将施行
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强化了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规定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等管理义务和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标示信息等主体责任;明确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CFDA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活动,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2016年1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20号令《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明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边界。该办法明确食
CFDA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问题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现就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食用农产品的范围 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2022年9月,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发布,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衔接落实法律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问题解读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比对分析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食品伙伴网将新办法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进行比对分析,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0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向社会公开征集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在11月23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 《征求意见稿》是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在对《食用农产品
四川出台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日前,由四川省工商局和四川省食药监局联合制定的《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并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该省专门针对食用农产品流通市场出台的首个规范性文件。《办法》对食用农产品市场的责任主体、市场准入、追溯管理、监督检查及惩处进行了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
买菜怀疑有问题 可要求市场方出示检验报告 在农贸市场买的蔬菜肉类怀疑有问题怎么办?自费送检成本高,等待结果时间长的问题不少市民都遇到过。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获悉,8日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于农贸市场管理方和销售者都有了更高更严的规定要求,该办法3月1
从田间地头到销售市场-兰州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安全
从田间地头到批零市场,再到市民餐桌,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实现全链条覆盖和无缝隙衔接。今年以来,市食药监局、市农委等部门着力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先后启动种养殖环节和销售环节两项专项整治,紧盯重点品种、难点问题,全力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紧盯种养殖环节农残问题 今年,我市监管部门加强对奶站的检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新规发布
“批发市场开办者对本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入场销售者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这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出台的《黑龙江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的。新规进一步明确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为我省食用农产品安全撑起一道“保护伞”。 省食药
天津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
日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制定了天津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工作方案。加强天津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包括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以下简称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天津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修订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措施,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是此次修订的一大内容。 修订草案中明确,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开具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合格证,并对其销售
唐山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
近日,河北省唐山市将“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为2018年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明确提出:以打造30个以上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企业)、打造全国一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投产5座以上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建设运行全市“智慧农安”管理系统、打造30个以上
番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记者近日从区农业局了解到,去年以来,该局深入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2015年全区开展例行监测共抽检蔬菜农残速测26289份,合格率99.80%,蔬菜农残定性定量检测551份,合格率98.73%,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等)检
河北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前省农业厅印发《河北省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决定在全省重点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抗菌药、畜禽屠宰、水产品禁用药物等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使违法线索及案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广泛凝聚
河北农产品集贸市场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近日,省食药监局印发《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自2016年7月1日起,利用一年半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监管部门监管执法水平“双提升”行动。根据要求,全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将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批发市场开办者
首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运行农产品可追溯
江苏省首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日前在盐城市启动运行,农产品有了从田头到市场全程监控的新途径。 盐城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黄从华介绍说,该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结合农产品的产销特点,引入监管部门、检测机构、企业基地等应用试点用户100多个,基本实现了农
潍坊农产品质量安全将可全链条追溯
12月22日,记者了解到,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和物联网技术,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潍坊市制定了《潍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共三级监管平台 《方案》指出,潍坊将逐步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做到农产品生产有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台上线运行
记者从农业部获悉:5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信息平台和“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经农业部授权,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承办和运行维护。上线运行后,将打造政府监管服务平台、安全优质农产品展示平台、生产消费技术指导平台和数据信息交流交汇平台。
蒲长城:确保供港澳农产品质量安全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赴河源检验检疫局进行调研,亲切看望慰问了河源口岸的检验检疫干部职工,并强调要确保供港澳农产品质量安全。 蒲长城首先肯定了河源检验检疫局广大干部职工长期扎根革命老区、不怕艰苦、甘于奉献、严格把关、热情服务的工作精神,肯定了该局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同时强调河源作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掉以轻心
近日,第八届“一带一路”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论坛在北京举行。据悉,本届论坛主题为“食品安全,国际共治”。农业部总畜牧师马爱国在会上作了主题演讲。 近年来,各地农业部门一方面大力推进农业的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生产,努力实现生产源头的可控制;一方面推进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和追溯体系,努力实现
内江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
11月12日,记者从内江市农业局获悉,为打造绿色优质“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内江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 该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将被列入“黑名单”: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或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造成《内江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分级中较大(Ⅲ级)以上食
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几点思考
由于百姓的消费水平的提升和健康意识的逐渐增强,产品安全检测成为了衡量农产品是否安全的主要方式。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关键在于法治观念并没有深入经营者内心,以及相关监测部门并没有做到完整的监督,我们能做的就是将整个监测体制不断地完善和改进,只有这样才能使农产品的安全监测问题落到实处,才能推动我国社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出台
近日,《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条例》强化了各级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