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2022年9月,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发布,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衔接落实法律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原《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办法》共51条,主要内容包括: 《办法》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规定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等管理义务和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标示信息等主体责任;明确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案件通报和移送制度,细化了具体通报情形。 《办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之一,并鼓励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同时明确提出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阅读全文
食用农产品监管有哪些新办法
一是明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边界。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 二是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相关主体义务。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要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市场信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监管办法-13类食用农产品禁售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从3月1日起,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需设置农产品检查制度,13种禁止销售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交易市场要建立检查制度 根据《办法》,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对销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
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6月14日消息,为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管,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源头管理水平,推动各地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并发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提出到2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22日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之一,并鼓励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针对群众反映的“生鲜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监管办法-13类食用农产品禁止销售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从3月1日起,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需设置农产品检查制度,13种禁止销售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交易市场要建立检查制度 根据《办法》,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对销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即将施行
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强化了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规定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等管理义务和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标示信息等主体责任;明确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CFDA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活动,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2016年1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20号令《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明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边界。该办法明确食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0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向社会公开征集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在11月23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 《征求意见稿》是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在对《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广泛凝聚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比对分析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食品伙伴网将新办法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进行比对分析,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问题解读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
《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办法》最快本月内公开征求意见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2015年7月18-20日,第二届北京国际食品及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展览会(简称FATS)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在同期举办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二司监管四处的张兰兰处长到场介绍了《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办法》起草的相
四川出台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日前,由四川省工商局和四川省食药监局联合制定的《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并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该省专门针对食用农产品流通市场出台的首个规范性文件。《办法》对食用农产品市场的责任主体、市场准入、追溯管理、监督检查及惩处进行了
构建食用农产品“检测网”
昨日,记者从坪地街道食物环境监管中心获悉,今年该街道将以食品检测实验站为基础,组织辖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经营单位共同构建食用农产品“检测网”,全方位提高农产品检测覆盖面和技术水平。针对实际情况,整个项目分为实验室建立、技术培训、数据归集、实时公示四方面改革内容。其中,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是整个项目的核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
买菜怀疑有问题 可要求市场方出示检验报告 在农贸市场买的蔬菜肉类怀疑有问题怎么办?自费送检成本高,等待结果时间长的问题不少市民都遇到过。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获悉,8日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于农贸市场管理方和销售者都有了更高更严的规定要求,该办法3月1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2022年9月,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发布,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衔接落实法律
宣恩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
1月18日,县食药监局对县城区的4家大型超市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快速检测。 春节即将来临,食品消费将迎来高峰,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县食药监局根据节假日消费习惯和特点,组织执法人员在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门店等重点场所,采取随机抽样检测的方式,对蔬菜、瓜果等食用农产品的农药残
食用农产品入市后将被监管
1月27日至28日,全国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其中,农产品入市后监管的内容尤为引人注意。据了解,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活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此前,农业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2014年全国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然而,农产品质量安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食用菌种质资源,规范食用菌品种选育及食用菌菌种(以下简称菌种)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用菌品种选育和菌种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菌种是指食用
随州市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确保农产品安全入市
据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随州市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大力加强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管,收到了良好成效。 建立最严格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严格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推进从原辅料到售后服务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制度化、规
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含量检测仪
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含量检测仪冠宇仪器生产5/6/8/10/12/16/24/96通道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含量检测仪、安卓系统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含量检测仪、手提箱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含量检测仪等,冠宇仪器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含量检测仪是根据农业标准方法(NY/T 448-2001)和国家标准(
食用农产品新“入场券”能否奏效?
2016年3月1日,食药监总局出台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必须提供两个要件:一是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二是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必须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对于绝大多数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
义乌苏溪实现食用农产品全检测
今年,义乌苏溪镇的许阿姨到西山下集贸市场买菜多了一个习惯。昨日,她对记者说:“我先瞅瞅电子显示屏,看过检测结果就可以放心买菜了。” 在苏溪,全省首家镇级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中心上线运行夯实了全镇食品安全底气,苏溪镇政府出资50多万元向第三方机构购买食用农产品全检测服务,于去年12月完成食用农产品从
宁夏开展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整治
“原来水产区的鱼缸使用的是蓝色灯带,还有一部分商户在玻璃上贴了蓝色的膜,为此我们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耗时半个月进行整改。”4月29日,宁夏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副总经理赵江涛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以下简称“宁夏市场监管厅”)工作人员介绍该市场“生鲜灯”的整改、使用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
佛山发布食用农产品快检团体标准
记者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了解到,近日,佛山市发布《禽畜产品及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的快速检测》、《蔬菜水果中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蔬菜水果中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三项食用农产品快检团体标准,填补了食用农产品快检领域空白,有效规范农贸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操作,提高
重点检测农产品添加剂-惠城专项检查食用农产品
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确保群众消费安全,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江北海吉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江北水北市场、桥西市场、丽日购物广场西湖店等市场及超市开展了食用农产品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的准入情况、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专
广西通报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农产品、糕点和食用油等
11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类食品667批次样品,17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涉及食用农产品、糕点和食用油等。 6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检出兽药
食用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平稳运行
3月14日至20日,商务部重点监测的食用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基本平稳。 天气转暖,蔬菜上市量增加且品种丰富,18种蔬菜平均批发价格比前一周(下同)下降1.4%,其中黄瓜、圆白菜、油菜、大白菜和芹菜价格降幅较大,分别下降13.6%、11.5%、9.6%、7.1%和6.9%。蛋鸡产蛋率逐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