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2019134公告《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单
12月19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34号告示,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制定一氧化二氮用容器的生产标准:只有在容量达到2.5L以上的高压金属制品容器中才能充填一氧化二氮。 2. 新设定氨气的标准及规格,氨气的用途为制造溶剂及酸度调节剂。 3. 修改偏磷酸钠等12种食品添加剂的成分规格试验法。......阅读全文
韩国发布《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单
10月11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88号告示,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设定食品添加剂不可直接食用的一般使用标准。 2. 明确规定了用微生物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材料提交范围:明确规定申请以酶制剂等微生物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时
日本发布《食品、添加剂的规格标准》的部分修改单
2020年1月1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相关省令》及《食品、添加剂的规格标准》的部分修改单,主要内容如下: 1.添加剂相关: (1)新增二碳酸二甲酯为指定添加剂; (2)设定了二碳酸二甲酯作为添加剂的规格标准,设定了异麦芽糖葡聚糖酶、柿子色素的成分规格,并修改了日本宝
韩国发布2019134公告《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单
12月19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34号告示,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制定一氧化二氮用容器的生产标准:只有在容量达到2.5L以上的高压金属制品容器中才能充填一氧化二氮。 2. 新设定氨气的标准及规格,氨气的用途为制造溶剂及酸度调节
日本发布《关于食品标示标准》修改单
9月19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食表第317号通知,对《关于食品标示标准》进行修改。基于2018年度《有关食物过敏相关的食品标示的调查研究事业报告书》的内容,将杏仁新设为推荐标示的致敏物质,日本推荐标示的致敏物质由20种变为21种。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2019年7月25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65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删除浊酒(米酒)、药酒、清酒的总酸规格,梳理酒类分类体系。 2. 修改婴幼儿食品的生产加工标准:幼儿食品可以作为杀菌产品进行生产,婴儿食品仅可以作为灭菌产品进行生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2019年9月23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81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新设定生产粉末产品时去除铁屑的生产加工标准,要求在生产粉末、面儿、颗粒产品时,粉碎后要利用磁力去除铁屑。
加拿大修改食品添加剂名单
近日,加拿大发出通报,加拿大卫生部食品司经过对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科学新信息进行审议,近期完成了一项针对要求用丙二醇单脂肪酸酯作为一种乳化剂和稳定剂,用于冰奶配料的食品添加剂的详细安全性评估。 加拿大卫生部以前曾批准过使用该食品添加剂用于许可乳化剂、胶凝剂、稳定剂或增稠剂名
日本发布《关于食品标示标准》的部分修改单
2020年1月15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关于食品标示标准》的部分修改单,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的修改,设定了既存添加剂异麦芽糖葡聚糖酶、柿子色素的成分规格。
韩国发布《健康功能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9月24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82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增加健康功能食品摄取注意事项。 2. 新设定含EPA和DHA油脂产品的酸败管理标准和试验方法。 3. 在氨基葡萄糖的重金属规格中增加总砷。 4. 修改低聚果糖的
韩国发布《保健功能食品标准》部分修改单
2019年10月16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91号告示,修改《保健功能食品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规定符合《食品添加剂标准》要求的甲基四氢叶酸葡糖胺可以作为生产叶酸的原料; 2.修改透明质酸和越橘提取物的质量标准和规格; 3.修订绿茶提取物的质量标准,扩
欧盟修改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
近日,欧委会制定委员会法规草案,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的第EC 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欧共体批准用于食品的食品添加剂清单及使用条件)。为保证欧盟消费者铝允许周摄入量达到正常水平,建议将铝允许周摄入量(EFSA)降低到1mg/公斤体重/周。 欧洲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87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修改
8月31日,韩国发布了第2023-56号告示,修订《食品法典》部分内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 新设定替代食品的标准及规格。 2. 新设定糙米中无机砷的限量标准:≤ 0.35 mg/kg。 3. 修改老年食品的标准及规格:可生产处于未加热状态的产品。 4. 新设定油菜籽油中芥
日本发布《关于特殊用途食品标示许可等》修改单
2019年9月9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食表第296号通知,修改《关于特殊用途食品标示许可等》的部分内容。 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病人用食品中综合营养品的许可标准,追加了区分糖尿病用组合食品与肾脏病用组合食品的新规定,修改了粘度调整用食品的许可实验方法,对通知项目、记载顺序进行了整理。 另外,《关于食事
日本发布含有指定成分等食品的法规修改单
2020年3月2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含有指定成分等食品的相关法规修改单。 包括以下4个相关法规的修改: (1)厚生劳动省令第50号修改内容为:基于《食品卫生法》第8条第1项,规定了对含有指定成分等食品申报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2)厚生劳动省告示第119号修改内容为:基于《食品卫生法》第
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单
10月29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97号告示,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由于《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第4条规定了强制标示对象,删除《食品等的标示标准》中重复规定的标示对象。 2. 删除立法规定,修改引用规定:a. 删除标
日本发布《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修改单
2020年3月3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了生食发0331第1号通知,修改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及《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的部分内容,修改内容如下: 1.追加Psicose epimerase到《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附表1(指定添加剂列表)中。 2.新设或修改氯化苦、dichlobent
韩国食品药品处发布《优秀健康功能食品生产标准》修改单
12月1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30号告示,修改《优秀健康功能食品生产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合理调整设施标准:为了使经营者可以根据生产工厂的特性,决定不同的温度、湿度调节方式,提供了豁免协作设施安装义务的举例,明确规定照明的最小亮度及工序之间
韩国拟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
7月10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339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设定食品添加剂不可直接食用的一般使用标准。 2. 明确规定了用微生物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材料提交范围:明确规定申请以酶制剂等微生物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
韩国《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9月28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403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添加剂标准及规格》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修改加工助剂等提交的安全性资料:新设立加工助剂相关定义,放宽加工助剂新规申请及香料新规申请应提交的安全性资料范围。 2.删除面类用碱剂的生产标准。 修
欧盟修改有关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
近日,欧盟发出通报,欧委会制定委员会法规草案: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的第EC 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欧共体批准用于食品的食品添加剂清单及使用条件)。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在2008年5月22日意见书中建议将铝允许周摄入量(EFSA)降低到1
日本厚生省食品添加剂规格基准修改相关行政预告
4月23日,日本厚生省发布食品添加剂规格基准部分修改案,《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昭和23年厚生省令第23号)部分修改省令(案)及食品、添加剂规格基准(昭和34年厚生省告示第370号)部分修改事宜(案)》,征求公众意见。 修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异戊酸铵(Ammonium isovale
日本发布《关于特殊用途食品的标示许可等》修改单
9月9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食表第296号通知,修改《关于特殊用途食品的标示许可等》的全部内容。 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病人用食品中综合营养品的许可标准,追加了区分糖尿病用组合食品与肾脏病用组合食品的新规定,修改了粘度调整用食品的许可实验方法,对通知项目、记载顺序进行了整理。 另外,《关于食事
韩国发布《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单
6月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45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中的相关法律依据和术语,将法律中惯用的汉字词改为易于理解的法律术语。 2.新设定委托生产贴牌(OEM)健康功能食品的相关标示
厦门海沧检验检疫提醒:韩国再度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
11月23日,据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消息,近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6-124号告示,对《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及规格》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这是韩国今年继4月份之后再一次对《食品添加剂法典》进行修改。 据悉,本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对糖精钠的使用对象食品扩大至25种,增加了果酒(0.08g
日本对《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进行大幅度修改
2018年2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205第1号告示,对《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昭和34年厚生劳动省告示370号)中的农兽药部分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食品卫生法”(1951年第233号法令)第11条第1项的规定,删除了57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其中包括2
吴向东:建议修改完善食品添加剂及重金属含量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华泽集团董事长吴向东建议,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尽快修改、完善我国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含量的标准,要跟国际接轨。 他认为,目前我国很多标准仍停留在五六十年代,这不现实。三聚氰胺、瘦肉精之类滥用、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肯定要严格治理,但现在的食品,完全没有添加剂不切
韩国发布关于食品流通期限设定标准部分修改单
7月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56号告示,修改《食品、食品添加剂、畜产品及健康功能食品的流通期限设定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的保质期设定相关内容的修改,修改《食品、食品添加剂、畜产品及健康功能食品的流通期限设定标准》中
韩国发布《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部分修改单
4月23日,据韩媒报道:韩国于4月23日发布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部分修改单并于当日实施,其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有效运行海外生产企业或海外生产工厂的实地考察制度,当海外生产企业拒绝、妨碍、逃避实地考察或无正当理由对实地考察不予回应时,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可停止海外生产企业的食品进口。
韩国发布《进口食品等监控人员运营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单
7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60号告示,修改《进口食品等监控人员运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由于《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中将术语“监控”变更为“信息收集”,将其下位告示中的术语进行了统一、修改,以便于理解。
韩国发布《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修改单
3月3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优秀进口企业或境外优秀生产企业注册者,以往健康功能食品的原料和成分的配比变更时必须进行变更登记,修改后只需对健康功能食品的功能性原料和成分配比变更进行变更登记。 进口食品等的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