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检验检疫提醒:韩国再度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
11月23日,据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消息,近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6-124号告示,对《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及规格》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这是韩国今年继4月份之后再一次对《食品添加剂法典》进行修改。 据悉,本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对糖精钠的使用对象食品扩大至25种,增加了果酒(0.08g/㎏以下)和调味干鱼脯类(0.1g/㎏以下);于山梨酸、山梨酸钾、山梨酸钙使用对象食品中增加了浊酒和药酒,硬脂酰乳酸钙使用对象食品中增加薯类加工品;允许氢氧化钙、L-乳酸镁、乳酸钾、碳酸钾(无水)作为“营养强化剂”使用;允许聚乙烯吡咯烷酮作为“稳定剂”使用;指定了新的食品添加剂交联羧甲基纤维素,允许其作为健康功能食品与食品的胶囊类被膜剂使用;修改了包括硅树脂、L-谷氨酸钠、达玛树脂、氢氧化钙、甜菊糖等在内的17种添加剂的标准试验法或定量法。 该告示自2016年11月16日起开始实施。但甜菊糖、葡糖基甜菊部分则自2017年3月1日实......阅读全文
韩国发布《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单
10月11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88号告示,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设定食品添加剂不可直接食用的一般使用标准。 2. 明确规定了用微生物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材料提交范围:明确规定申请以酶制剂等微生物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时
韩国拟修改《食品法典》
3月3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132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在食品中可使用的原料列表中增加6种水产品:拉泳褐虾(Argis lar)、Buccinum kushiroensis、Buccinum osagawai、中华管鞭虾(
韩国拟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
7月10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339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设定食品添加剂不可直接食用的一般使用标准。 2. 明确规定了用微生物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材料提交范围:明确规定申请以酶制剂等微生物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
韩国《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9月28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403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添加剂标准及规格》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修改加工助剂等提交的安全性资料:新设立加工助剂相关定义,放宽加工助剂新规申请及香料新规申请应提交的安全性资料范围。 2.删除面类用碱剂的生产标准。 修
韩国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
11月2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9-110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将认证的功能性原料追加登载到《健康功能食品法典》中期限由1年延长至3年。 2. 新设定可用于生产儿童食用的健康功能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标准、规格。 3. 修改了
厦门海沧检验检疫提醒:韩国再度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
11月23日,据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消息,近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6-124号告示,对《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及规格》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这是韩国今年继4月份之后再一次对《食品添加剂法典》进行修改。 据悉,本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对糖精钠的使用对象食品扩大至25种,增加了果酒(0.08g
韩国拟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
9月2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9-447号公告,拟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含铁产品,为避免儿童过多摄入铁成分,制定了含铁的每日摄入量30mg以上的产品使用安全容器、包装的规定。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10月26日。
韩国发布2019134公告《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单
12月19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34号告示,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制定一氧化二氮用容器的生产标准:只有在容量达到2.5L以上的高压金属制品容器中才能充填一氧化二氮。 2. 新设定氨气的标准及规格,氨气的用途为制造溶剂及酸度调节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2019年7月25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65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删除浊酒(米酒)、药酒、清酒的总酸规格,梳理酒类分类体系。 2. 修改婴幼儿食品的生产加工标准:幼儿食品可以作为杀菌产品进行生产,婴儿食品仅可以作为灭菌产品进行生
韩国拟修改OEM食品的标签要求
11月30日,据韩媒报道,11月26日,韩国KFDA发布的《食品等的标示标准全部修改告示》相关意见征求稿中对OEM食品标签提出了修改意见。 该《食品等的标示标准全部修改告示》相关意见征求稿中要求,韩国食品营业者与出口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合同,委托生产进口韩文印刷外包装上标记订货者商标(包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2019年9月23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81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新设定生产粉末产品时去除铁屑的生产加工标准,要求在生产粉末、面儿、颗粒产品时,粉碎后要利用磁力去除铁屑。
韩国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
7月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57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盒饭的生产加工标准:当米饭未冷却至冷藏温度以下时,也可以盛放到容器中。 2. 修改保存及流通标准:增加加工豆腐中的干燥产品可以在室温保存的附加条款。将粉碎肉、粉碎加工
韩国拟修改《食品法典》部分内容
7月8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336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在可以以片剂形态生产的食品中增加饮料浓浆及果蔬加工品。 2. 应进行灭菌处理的产品中pH值在4.6以下的酸性食品可进行杀菌生产。 3. 修改食品辐照处理标准:在食品辐照
韩国拟修改《食品法典》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9月2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450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酱类、鱼虾酱、辣椒粉或辣椒丝、香辛料加工品的产气荚膜梭菌标准引入统计学概念的定量标准(采用三级采样方案)。 2. 修改果冻的生产加工标准:在确保果
韩国将修改食品标示相关内容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6日,韩国KFDA发布了题为《食品等的标示标准全部改正告示》相关行政预告,其主要内容如下: 1.为了便于消费者确认原料名称、保质期、企业名称及所在地等事项,以表格的形式或分段进行标示。 2.为了防止消费者将调味香油误解为芝麻油或苏子油,往后禁止使用(浓)香油、苏子
韩国发布《健康功能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9月24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82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增加健康功能食品摄取注意事项。 2. 新设定含EPA和DHA油脂产品的酸败管理标准和试验方法。 3. 在氨基葡萄糖的重金属规格中增加总砷。 4. 修改低聚果糖的
韩国拟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
12月3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595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食品辐照处理定义:将X射线用于检验的情况排除在食品辐照处理范围之外。 2. 修改食品原料分类表:新设定及修改植物性原料分类。 3. 将放射性铯(134Cs
韩国发布《保健功能食品标准》部分修改单
2019年10月16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91号告示,修改《保健功能食品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规定符合《食品添加剂标准》要求的甲基四氢叶酸葡糖胺可以作为生产叶酸的原料; 2.修改透明质酸和越橘提取物的质量标准和规格; 3.修订绿茶提取物的质量标准,扩
韩国食品添加剂标准拟修订案
5月份,韩国向WTO发布了G/SPS/N/KOR/361通报,对食品添加剂做出了新的规定,以下两项需引起重视: 1. 韩国删除了脂肪含量0.1g/kg以下的食用肉(家禽类)中丁基羟基茴香醚限量。而CAC标准和我国规定,在经加工整块或切块的肉、家禽和野味制品中丁基羟基茴香醚限量为200
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单
10月29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97号告示,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由于《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第4条规定了强制标示对象,删除《食品等的标示标准》中重复规定的标示对象。 2. 删除立法规定,修改引用规定:a. 删除标
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告示
11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6-146号告示,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内容如下: a.扩大生产日期的标识对象,浸出茶经过发酵的情况允许标示保质期。 因浸出茶最终产品的水分含量低,流通过程中质量变化较小,且经过发酵的情况时间越久味道越醇
韩国修改《进口食品等监控人员运营相关规定》
2019年7月15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60号告示,修改《进口食品等监控人员运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由于《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中将术语“监控”变更为“信息收集”,将其下位告示中的术语进行了统一修改,以便于理解。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87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修改
8月31日,韩国发布了第2023-56号告示,修订《食品法典》部分内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 新设定替代食品的标准及规格。 2. 新设定糙米中无机砷的限量标准:≤ 0.35 mg/kg。 3. 修改老年食品的标准及规格:可生产处于未加热状态的产品。 4. 新设定油菜籽油中芥
韩国食品药品处发布《优秀健康功能食品生产标准》修改单
12月1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30号告示,修改《优秀健康功能食品生产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合理调整设施标准:为了使经营者可以根据生产工厂的特性,决定不同的温度、湿度调节方式,提供了豁免协作设施安装义务的举例,明确规定照明的最小亮度及工序之间
加拿大修改食品添加剂名单
近日,加拿大发出通报,加拿大卫生部食品司经过对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科学新信息进行审议,近期完成了一项针对要求用丙二醇单脂肪酸酯作为一种乳化剂和稳定剂,用于冰奶配料的食品添加剂的详细安全性评估。 加拿大卫生部以前曾批准过使用该食品添加剂用于许可乳化剂、胶凝剂、稳定剂或增稠剂名
韩国修改《食品法典》,设定了农药列表制度的适用依据
2月2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8号告示,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内容如下: a.修改污染物质标准适用原则。 1)对各类物质单独规定的污染物质标准适用原则进行合并整理; 2)新设农林畜水产品的辐照及PCBs标准适用条款; 3)对于标准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1月6日,韩国KFDA发布了第2016-7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a.修改食品辐照(Food Irradiation)处理标准。 1)调味干鱼/贝类允许使用食品辐照技术杀菌。 2)明确规定谷类食品、特殊医疗用途食品等允许辐照
韩国发布《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单
6月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45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中的相关法律依据和术语,将法律中惯用的汉字词改为易于理解的法律术语。 2.新设定委托生产贴牌(OEM)健康功能食品的相关标示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7月8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335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酱油的3-MCPD标准:酸分解酱油及混合酱油的3-MCPD标准由0.3 mg/kg以下改为0.02 mg/kg以下。 2. 新设定贝类及甲壳类中记忆丧失性贝类毒素的标
欧盟修改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
近日,欧委会制定委员会法规草案,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的第EC 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欧共体批准用于食品的食品添加剂清单及使用条件)。为保证欧盟消费者铝允许周摄入量达到正常水平,建议将铝允许周摄入量(EFSA)降低到1mg/公斤体重/周。 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