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

2021年12月2日获悉,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及各项展示要求,强调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守护儿童健康成长的坚定决心。 通告显示,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儿童化妆品标志。......阅读全文

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

2021年12月2日获悉,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及各项展示要求,强调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守护儿童健康成长的坚定决心。 通告显示,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儿童化妆品

国家药监局: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各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落实《“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工

国家药监局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指导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国家药监局征求《化妆品卫生规范》勘误意见

关于征求《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禁用组分、限用物质表等内容校核和勘误意见的函食药监许函[2010]4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切实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司组织对《化妆品卫生规范》(2

国家药监局通报3起化妆品典型案例信息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公众用妆安全。现将3起化妆品典型案例信息通报如下。  一、黄山花千雨露化妆品有限公司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案  

国家药监局通报4起化妆品典型案例信息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公众用妆安全。现将4起化妆品典型案例信息通报如下。  一、“5·23”安徽宁国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2

国家药监局通报4起化妆品典型案例信息

  各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公众用妆安全。现将4起化妆品典型案例信息通报如下。  一、“9·15”江苏常州生产销售

国家药监局印发2024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

  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通知显示,本次立项计划公共制修订标准54项,其中修订31项,制定23项,涉及化妆品成分、有害成分以及牙膏多组分防腐剂等检测方法,承担单位有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原料和包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宣称“药妆”属于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近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整理了化妆品监督管理中常见问题,并依据我国现行化妆品法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逐一进行了解答。  1、为何经常听说国外有所谓的“药妆品”,而我国化妆品法规中并没有“药妆品”的概念?  答: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不但是我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5号)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检测方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中二氧化钛等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  为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化妆品中二氧化钛等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分

国家药监局简化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简化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  为进一步简化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切实提高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效率,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印发通知。  通知明确,不涉及产品安全性原因首次申报未获备案需再次申报的,申请人应当

国家药监局批准两款化妆品新原料注册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北京尚捷优蓝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化妆品新原料2-(4'-偶氮-苯胺聚氧乙烯醚)-4-甲基苯并噻唑基水性聚氨酯和优旎真公司(UNiGEN)申报的化妆品新原料二甲氧基甲苯丙基间苯二酚注册申请。  新原料2-(4'-偶氮-苯胺聚氧乙烯醚)-4-甲基苯并噻唑基水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中5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将化妆品中壬二酸及其盐类的检验方法等5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通告指出,《化妆品中壬二酸及其盐类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非那西丁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羟基癸酸的检验方法》等3项检验方法为新增的化妆品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儿童化妆品明令禁止使用这些词语!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  一些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因此,一些商家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

食药监局征求儿童化妆品申报指南意见

  为规范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技术审评工作,依据《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等有关规定,2月15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药监保化函[2012]55号文件,对《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12年2月29

玩具化妆品只能给玩偶涂,-千万别让孩子用

  当前,一些由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玩具十分热销。12月9日,国家药监局对外发布消息称,实际上,这类产品多数属于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它们不属于化妆品管理范畴。儿童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陈伟介绍

药监委:“小金盾”不是产品质量认证

  2021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旨在提高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但是一些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在推销产品时,将“小金盾”标志与获得国家审批、质量认证等宣传用语相挂钩,有意混淆“小金盾”标志的涵义。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一、“小金盾”不是产品质量认证标

国家药监局公布8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化妆品抽检不合格通告,标示为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生产(代理)的8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今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共发布18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通告,其中8期是关于染发类化妆品的。  此次抽检不合格化妆品具体为:标称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昌義生态

国家药监局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工作指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分别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明确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本流程、检查重点、检查方式以及监督措施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章程》印发

  为加强和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工作,提高和保证化妆品标准的质量,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章程》于日前印发。

儿童化妆品标准提高尽量减少配方原料种类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记者22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提高儿童化妆品生产“安全门槛”。  指南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所有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公示

根据《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组织开展了2024年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遴选工作,经公开征集立项、标委会组织审查,确定了2024年55项化妆品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国家药监局反馈。  公示时间:国

国家药监局:17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山东懿方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为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懿方美草本祛痘修护精华霜等1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  根据

国家药监局将建立化妆品命名禁用词语数据库

  中广网北京2月12日消息 伴随着化妆品种类的丰富,复杂的化妆品名称也如乱花迷眼,为了规范化妆品命名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了《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命名规定明确了化妆品命名的原则、禁用内容等。   统计显示,1980年我国化妆品工业生产销售额为3.5亿元;而到了20

“黄芪苷酸钠”天然源化妆品新原料获国家药监局批准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以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为备案人的“黄芪苷酸钠”为化妆品新原料(备案号:国妆原备字20250126)。“黄芪苷酸钠”是我国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天然糖苷衍生物化妆品新原料,属于原始创新的植物源成分。其开发契合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新原料鼓励创新和规范管理有关事宜的公

国家药监局:含透明质酸钠化妆品不应宣称医疗用途

目前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除了在药品、医疗器械应用外,还常用于化妆品、食品等领域,部分产品用途介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边缘。  1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明确,透明质酸钠作为一种保湿补水成分,已在化妆品中应用。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

国家药监局发布新规-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发展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旨在健全化妆品创新发展机制,鼓励化妆品原料创新,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告,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涵盖优化新原料注册备案分类技术要求、推进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加强新原料创新服务和应用转化、强化技术指导和沟通交流、完善新原料安全监测期

国家药监局公开遴选化妆品技术规范委员会委员

3月15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公开遴选化妆品技术规范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全文如下。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公开遴选化妆品技术规范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化妆品技术规范

国家药监局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国家药监局决定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再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的三大工作重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