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布洛芬口服液的注意事项介绍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阅读全文

使用布洛芬口服液的注意事项介绍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关于布洛芬口服液的基本介绍

  布洛芬口服液,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一、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

使用布洛芬颗粒的注意事项介绍

  1.布洛芬颗粒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布洛芬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

使用布洛芬乳膏的注意事项介绍

  一、不良反应:偶见皮肤瘙痒、发红、皮疹等,一般可耐受,不影响使用。  二、禁忌: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

使用精氨酸布洛芬颗粒的注意事项介绍

  1、严重的肾及肝脏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才能使用。由于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含有阿司帕坦,因此,本品不适用于苯丙酮尿症患者。每包含有 2.38 g 的蔗糖,相当于40kJ热量。对于糖尿病患者应酌量使用或遵医嘱服用。如在使用精氨酸布洛芬颗粒治疗期间出现疼痛加重、皮疹或在疼痛区域出现肿腹,应通知您

使用布洛芬缓释胶囊的注意事项介绍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关于布洛芬口服液的药理作用介绍

  一、禁忌:  1 对阿斯匹林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及本品过敏者忌用。  2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二、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三、药理作用:本品为具有抗炎、解热、镇痛作用的非甾体抗炎药,通过抑制花生四烯酸代谢中的环氧化酶、减少前列腺素(PG)的合成而起作用,其消炎、镇痛、解热效果与阿斯匹林、保

使用布洛芬咀嚼片的注意事项介绍

  1.该药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使用布洛芬混悬液的注意事项介绍

  1.布洛芬混悬液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

使用精氨酸布洛芬片的注意事项

  1. 精氨酸布洛芬片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 服用精氨酸布洛芬片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关于布洛芬片的注意事项介绍

  1.用于晚期妊娠妇女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2.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消失。  3.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  4.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  (1)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  (2)心功能不

简述布洛芬颗粒剂的使用注意事项

  1、肠胃病患者慎用。对其他抗风湿药物耐受性差者可能对布洛芬颗粒剂有良好耐受性。  2、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3、并用抗凝血剂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布洛芬颗粒剂。  5、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病患者慎用布洛芬颗粒剂。  6

使用布洛芬混悬滴剂的注意事项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将布洛芬混悬滴剂和其它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  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

简述布洛芬口服液的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

使用布洛芬的不良反应介绍

  一、不良反应  1、16%长期用药者,可出现消化道不良反应,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和呕吐,一般不必停药,继续服用可耐受。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者不足1%。  2、1%~3%的患者可出现头痛、嗜睡、眩晕和耳鸣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  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下肢水肿、肾功能不全、皮疹、支气

使用二和环孢素口服液的注意事项介绍

  1.处方医师应具有免疫抑制疗法的经验,并能对患者进行必要的随访(包括定期体检、测量血压以及实验室化验)。移植受者应在实验室条件和医疗设备充足的医院内接受治疗。负责治疗和随访的医师应当拥有完整的患者资料。  2.与其它免疫抑制剂合用  除了皮质激素外,二和环孢素口服液不应与其它免疫抑制剂合用。尽管

使用氯化钾口服液的注意事项介绍

  (1)下列情况慎用氯化钾口服液:  ① 急性脱水,因严重时可致尿量减少,尿 K+排泄减少;  ② 家族性周期性麻痹,低钾性麻痹应给予补钾,但需鉴别高钾性或正常性周期麻痹;  ③ 慢性或严重腹泻可致低钾血症,但同时可致脱水和低钠血症,引起肾前性少尿;  ④ 传导阻滞性心律失常,尤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

使用右旋布洛芬口服混悬液的注意事项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

使用布洛芬口服混悬液的注意事项

  一、布洛芬口服混悬液的不良反应:偶见轻度消化不良,皮疹、头痛及转氨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二、布洛芬口服混悬液的禁忌:  1.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2.对本药过敏者、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三、布洛芬口服混悬液的注

使用布洛芬颗粒的不良反应介绍

  一、布洛芬颗粒的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二、布洛芬颗粒的禁忌:  1

使用布洛芬片的不良反应介绍

  一、不良反应  1.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 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

使用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的注意事项

  1、严重的肾及肝脏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才能使用。由于本品含有阿司帕坦,因此,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不适用于苯丙酮尿症患者。每包含有 2.38 g 的蔗糖,相当于40kJ热量。对于糖尿病患者应酌量使用或遵医嘱服用。如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疼痛加重、皮疹或在疼痛区域出现肿腹,应通知您的

使用布洛芬混悬滴剂的用法用量介绍

  1、布洛芬混悬滴剂的用法用量: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5-lOmg/kg/次。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  使用前请摇匀 使用后请清洗滴管  剂量表:  年龄 体重(公斤) 剂量(次)  6个月以下 应遵医嘱  6-11月 5.5-8.0 1滴管(

使用布洛芬缓释胶囊的不良反应介绍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3.罕见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

关于芬必得布洛芬缓释胶囊的注意事项介绍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3. 对本品及其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

使用芬必得布洛芬缓释胶囊的不良反应介绍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荨麻疹、瘙痒、极罕见严重皮肤过敏反应 ,剥脱性皮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或大疱性皮肤病,如多形性红斑和表皮坏死松懈症。  3、罕

使用布洛芬颗粒剂的不良反应介绍

  一、布洛芬颗粒剂的不良反应:偶见轻度消化不良,皮疹,头痛及转氨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二、布洛芬颗粒剂的禁忌: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  2、对布洛芬颗粒剂物过敏者,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  三、布洛芬颗粒剂的贮藏:遮光、密

使用硫酸庆大霉素口服液的注意事项

  妊娠C类。妊娠、哺乳期妇女慎用。有抗生素耳聋家族史的患者禁用。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震颤麻痹等患者慎用。儿童、老年、长期用药者、肾脏功能减退患者应进行药物浓度、听力或前庭功能监测。 应实现给药个体化,本品有效治疗血药浓度为4mg~10mg/L,应避免长时间超过12mg/L。肾功能障碍者应及时调

关于鹿茸口服液注意事项的介绍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

关于布洛芬的药典信息介绍

   一、基本信息  本品为α-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按干燥品计算,含C13H18O2不得少于98.5%。  二、性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稍有特异臭。  本品在乙醇、丙酮、三氯甲烷或乙醚中易溶,在水中几乎不溶,在氢氧化钠或碳酸钠试液中易溶。  三、熔点  本品的熔点(通则0612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