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布洛芬咀嚼片的注意事项介绍
1.该药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5.3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阅读全文
使用布洛芬咀嚼片的注意事项介绍
1.该药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关于布洛芬咀嚼片的基本介绍
布洛芬咀嚼片,用于儿童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成份: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2克。辅料为:甘露醇、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无水柠檬酸、香橙香精、阿斯巴甜、黄色素6号、微粉硅胶、硬脂酸镁。 性状:本品
使用布洛芬颗粒的注意事项介绍
1.布洛芬颗粒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布洛芬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
关于布洛芬咀嚼片的用法和不良反应介绍
一、用法用量: 口服,咀嚼后咽下3岁儿童 一次2片;4-6岁儿童 一次3片;7-9岁儿童 一次4片;10-12岁儿童 一次5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二、不良反应: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
使用布洛芬缓释胶囊的注意事项介绍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使用布洛芬乳膏的注意事项介绍
一、不良反应:偶见皮肤瘙痒、发红、皮疹等,一般可耐受,不影响使用。 二、禁忌: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
使用精氨酸布洛芬颗粒的注意事项介绍
1、严重的肾及肝脏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才能使用。由于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含有阿司帕坦,因此,本品不适用于苯丙酮尿症患者。每包含有 2.38 g 的蔗糖,相当于40kJ热量。对于糖尿病患者应酌量使用或遵医嘱服用。如在使用精氨酸布洛芬颗粒治疗期间出现疼痛加重、皮疹或在疼痛区域出现肿腹,应通知您
简述布洛芬咀嚼片的药物相互作用
1.该药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该药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该药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该药品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
使用布洛芬口服液的注意事项介绍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使用布洛芬混悬液的注意事项介绍
1.布洛芬混悬液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
使用铝碳酸镁咀嚼片的注意事项介绍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使用美扑伪麻咀嚼片的注意事项介绍
一、美扑伪麻咀嚼片的禁忌: 1.伪麻黄碱、对乙酰氨基酚和氢溴酸右美沙芬过敏者禁用。 2.严重冠状动脉疾患或严重高血压及有精神病史患者禁用。 二、美扑伪麻咀嚼片的注意事项: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难、呼吸困难、肺气肿患者应慎用。 2.服药期间可引
使用精氨酸布洛芬片的注意事项
1. 精氨酸布洛芬片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 服用精氨酸布洛芬片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关于布洛芬片的注意事项介绍
1.用于晚期妊娠妇女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2.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消失。 3.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 4.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 (1)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 (2)心功能不
使用布洛芬混悬滴剂的注意事项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将布洛芬混悬滴剂和其它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 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
简述布洛芬颗粒剂的使用注意事项
1、肠胃病患者慎用。对其他抗风湿药物耐受性差者可能对布洛芬颗粒剂有良好耐受性。 2、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3、并用抗凝血剂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布洛芬颗粒剂。 5、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病患者慎用布洛芬颗粒剂。 6
使用布洛芬的不良反应介绍
一、不良反应 1、16%长期用药者,可出现消化道不良反应,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和呕吐,一般不必停药,继续服用可耐受。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者不足1%。 2、1%~3%的患者可出现头痛、嗜睡、眩晕和耳鸣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 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下肢水肿、肾功能不全、皮疹、支气
使用琥乙红霉素咀嚼片的注意事项
由于红霉素主要经肝脏排泄,红霉素应慎用于肝功能损伤的病人。 红霉素可能使重症肌无力患者病情恶化。 长时间或重复使用红霉素可导致对红霉素不敏感的细菌或霉菌过度生长。如感染严重,应停用红霉素,用其它适当治疗替代。 必要时,切口、引流或其他外科手术应与抗生素治疗同时进行。 有报告认为红霉素在胎
使用布洛芬口服混悬液的注意事项
一、布洛芬口服混悬液的不良反应:偶见轻度消化不良,皮疹、头痛及转氨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二、布洛芬口服混悬液的禁忌: 1.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2.对本药过敏者、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三、布洛芬口服混悬液的注
使用右旋布洛芬口服混悬液的注意事项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
使用布洛芬颗粒的不良反应介绍
一、布洛芬颗粒的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二、布洛芬颗粒的禁忌: 1
使用布洛芬片的不良反应介绍
一、不良反应 1.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 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
使用复方碳酸钙咀嚼片的注意事项
1、复方碳酸钙咀嚼片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时禁用本品。 4、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复方碳酸钙咀嚼片每片含有蔗糖475毫克,糖尿病患者使用时应注意。 6、复方碳酸钙咀嚼片不作为补钙剂使用。 7、如服
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咀嚼片的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使用酚麻美敏咀嚼片的注意事项
1.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过量服用并不一定能更好的缓解症状,但却可能导致 不良反应。一旦过量,应请医生诊治。 2.请勿与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服用。 3.非特异性疼痛超过5天,发热超过3天,或咽痛严重、持续超过2天并伴有发热、 头痛、皮疹、恶心、呕吐者,应请医生诊治。 4.慢性咳
使用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的注意事项
1、严重的肾及肝脏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才能使用。由于本品含有阿司帕坦,因此,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不适用于苯丙酮尿症患者。每包含有 2.38 g 的蔗糖,相当于40kJ热量。对于糖尿病患者应酌量使用或遵医嘱服用。如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疼痛加重、皮疹或在疼痛区域出现肿腹,应通知您的
使用布洛芬混悬滴剂的用法用量介绍
1、布洛芬混悬滴剂的用法用量: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5-lOmg/kg/次。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 使用前请摇匀 使用后请清洗滴管 剂量表: 年龄 体重(公斤) 剂量(次) 6个月以下 应遵医嘱 6-11月 5.5-8.0 1滴管(
使用布洛芬缓释胶囊的不良反应介绍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3.罕见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
关于铝碳酸镁咀嚼片的使用注意事项
1.铝碳酸镁咀嚼片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铝碳酸镁咀嚼片过敏者禁
关于芬必得布洛芬缓释胶囊的注意事项介绍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3. 对本品及其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