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修改废止一批部门规章保障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该文件已于 2026 年 9 月 3 日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9 月 20 日正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集中开展规章清理,目的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维护生态环境领域法治统一。本次清理一揽子对11 件规章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同时废止 17 件规章。修改范围覆盖建设项目环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危险废物转移、排污许可、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入河排污口监管等重要制度文件。重点完成法律依据条文替换,将原引用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统一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同步更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突发环境事件” 等术语表述,删除与法典不匹配的条款,优化处罚适用、监管流程相关规定,实现部门规章与上位法衔接统一。被废止的 17 件规章,包含环境监察、监测管理、固废管理、核安全监管等方面旧规定,部分规章存在制度滞后、已被新法替代等情形,不再继续适用......阅读全文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名  称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索 引 号000014672/2021-00010  分  类其他生态环境管理业务信息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生成日期2021-01-08  文  号部令 第20号  主 题 词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修改废止一批部门规章-保障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该文件已于 2026 年 9 月 3 日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9 月 20 日正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集中开展规章清理,目的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维护生态环境领域法治统一。本次清理一揽子对11 件规章部分条款作出修改

质检总局废止和修改部分认证规章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通知,对部分部门规章作了盲目和修改。其中,对《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9月29日质检总局令第81号公布)和《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9月29日质检总局令第82号公布)进行了废止,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作出如下修改: 

环境部:废止5项-修改10项环保规章-排污许可管理修改

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部令 第7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7月11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2019年8月22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

国家质检总局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获悉,近日,质检总局发布通知,对部分规章进行废止和修改。详情如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196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

水利部废止两部、修改四部规章

  8月9日,水利部公布了《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其中废止了《黄河下游引黄灌溉管理规定》和《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并对4件规章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的第十二条修改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年度水利投资计划下达后,

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意见的函

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意见的函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维护法治统一,我部组织开展了规章清理,拟废止17部规章,修改11部规章。  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8月15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

农业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农业部决定:  一、对2部规章和12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2部规章和2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本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农业部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

生态环境部废止排污收费相关文件-含近40年排污费

  生态环境部日前正式发布部令第2号《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有关排污收费的1件规章和2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

生态环境部强调-实施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中化新网讯 生态环境部日前正式发布部令第2号《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有关排污收费的1件规章和2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

国务院修改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监测设备合规使用成重点

  8 月 13 日,国务院公布第 843 号国务院令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 12 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 3 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该决定自 2026 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  该决定旨在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保障生态环境法律制

国办发文要求清理生态环保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今年7月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提出,要抓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及时进行废止或修改。  为进一步落实有关要求,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7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中国环境报记者杜宣逸4月12日北京报道 4月1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17项标准,废止

我委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卫生健康标准进行了复审。根据复审结论,《血清载脂蛋白A1及载脂蛋白B免疫透射比浊测定法》(WS/T 121-1999)等17项标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废止。特此通告。附件:废止标准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3月18日附件17项废止

6项国家标准已废止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4部分:频率表的特殊要求  标准号:GB/T 22264.4-2008  发布日期:2008-12-15  实施日期:2009-06-01  废止日期:2023-07-01  标准类别: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N23  国际标准分类号:17.220.20  归口单位:

18项国家标准已废止

    16、α-烯基磺酸钠  标准号:GB/T 20200-2006  发布日期:2006-03-08  实施日期:2007-01-01  废止日期:2023-07-01  标准类别: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G73  国际标准分类号:71.100.40  归口单位:全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标准化技

17项国家标准已废止

  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消息,2023年5月4日起,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已废止。2023年5月30日起,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已废止。详情如下:医用电气设备 第2-43部分:介入操作 X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标准号:GB 9706.23-2005  发布日期:2005-01-2

19项!生态环境部发布标准修改单涉氮氧化物-颗粒物监测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19项标准修改单,涉及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颗粒物、铅、六价铬、气态汞等监测。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等19项标准修改单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明天起,这些检验检测新规正式实施

  2026年1月1日起,一批覆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生态环境、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新规将正式落地施行。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将全面重塑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市场生态。《条例》通过明确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各方权责、行为规范和

香港正酝酿废止奶粉“限带令”

  据新华社电 香港特区政府昨日宣布成立委员会,研究及向政府提交完善配方奶粉供应链的建议。   要求供应商加强补货效率   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已要求本地配方奶粉供应商从四方面完善供应链,包括加强从外地补货的效率,缩短所需的时间;加强分发及送货的能力,完善零售及分销层面的供应

盐业改革:2016年起废止盐业专营

  10月29日,在中国盐业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上,中国盐业协会披露,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已在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并在各部委完成意见征求。   盐业改革方案分六个部分共20项内容,方案核心为废止盐业专营,具体内容为从2016年起,废止盐业专营有关规定,允许现有食盐生产定点经营企业退出市场,允许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医疗器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7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24年11月22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4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2019年法治蓝皮书:环境问题仍突出-立法是重点

  今天(3月28日)上午,《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9)》(下称“法治蓝皮书”)在北京发布。法治蓝皮书指出,中国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但多年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立法依然是十三届人大的立法重点领域。  法治蓝皮书介绍,201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

提醒|国家多项卫生标准6月23日即将废止

   进入6月,大批新的标准正在实施,这也就预示着大批的标准在废止,据统计,废止的标准中涉及国家卫生标准共有8项,均将于6月23日起废止。   即将废止的8项国家卫生标准包括:《GB 2726-2005 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15-2005 粮食卫生标准》、《GB 2707-2005 鲜(

日本废止部分中国食品进口检查措施

  2014年4月2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监视安全课发布食安输发0421第1号:废止部分中国食品进口检查措施。   日本根据迄今为止的进口情况和检查情况,决定废除部分通知公告,恢复正常检查体制。其中涉及中国产品的如下:   1. 2005年7月11日,食安输发0711007号,

注意!这6项国家标准已废止

  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消息,2023年7月1日起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已废止。详情如下:    标准号:GB/T 11987-1989  发布日期:1989-12-25  实施日期:1990-12-01  废止日期:2023-07-01  标准类别:方法  中国标准分类号:G72  国际标准分类

国家质检总局废止免检管理办法

据新华社报道 国家质检总局18日公布第109号总局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同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称,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务院决定废止1999年12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

2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废止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YY/T 0771.1-2020 《动物源医疗器械 第1部分:风险管理应用》和YY/T 0771.2-2020 《动物源医疗器械 第2部分:来源、收集与处置的控制》2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

我国全面清理地方标准-已废止7400余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1日通报,我国深入推动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组织31个省份全面开展地方标准清理,截至6月底已废止地方标准7400余项。  这是市场监管总局当日召开的“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的信息。  今年5月至12月,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破除妨碍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