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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

图为5月26日,河南省“2015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现场。 “直接经济损失”、“区域生态功能丧失程度”,作为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重要依据,目前评估缺乏统一的量化依据,给突发环境事件定级和责任追究工作带来困难,也是造成环境案件“立案难、审理难、判决难”的重要原因所在。 环境保护部前不久印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对评估标准等做出规范。《方法》起草至今,已在多起环境事件损害数额评估中应用,为政府部门事件定级、法院民事赔偿判决以及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办理提供了依据。 为使《方法》更好地服务于行政、司法等工作,本文选择其中的关键技术要点进行归纳与解读。 1.明确适用对象 《方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的环境损害评估工作。污染物排放、倾倒或泄漏等不构成突发环境事件,且没有造成中长期环境损害的情形,也参照此方法进行评估。 由于评估工作对时效性要求较高......阅读全文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全文公布!

  日前,中国人大网公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同时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说明。详情如下: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时隔15年迎来大修

  2019年6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25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草案说明时介绍,现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1995年制定的,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3年、2015年、2016年分别对特定条款进行了修正。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能公布么

  2019年12月16日,不到半月就将进入2020年之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举行,并且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包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在内的多项草案和议案。  这样意味着,修订后的固废法有望在预期的“2019年”正式出台。  那么来回顾

环境损害评估国际经验及启示

  中共中央政治局不久前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第六次集体学习。会议强调,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当前,我国环境损害评估现状如何?国际上有哪些相关经验可以借鉴?本期特邀专家撰写此文,以期对读者有所借鉴。

聚焦“两高”司法解释 剖析环境刑事案件

  ■ 解读   变结果犯为行为犯,差别有多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及时确定事件级别,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中所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以下简称污染损害评估),是指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期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

山东贯彻落实“两高”司法解释严打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在山东省日前举办的环保、公安“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期培训班上,30多名公安人员与百余名环保工作人员齐聚一堂,聆听台上专家讲授,不时往笔记本上认真记录……这是山东省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一个镜头。   《解释》的

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改善河口和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加大渤海、东海等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直排海污染源和沿海工业园区监管,防控沿海地区陆源溢油污染海洋。开展国际航行船舶压载水及污染物治理。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2017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到2020年,沿海省(区

环保总局保监会联合建立绿色保险制度

第二项环境经济政策出台 环保总局保监会联合建立绿色保险制度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日向新闻界通报,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正式确立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路线图。两部门将于今年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

我国发布首个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评估指南

  近日,为保护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及其生态服务功能,保障公众健康,规范涉及土壤与地下水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为环境管理与环境司法提供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我国首个《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以下简称《指南》)。  针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的制定背景、

企业倒闭,修复费用谁出?

  图为修复前的河道。 绍兴市环保局供图  图为修复后的河道。 绍兴市环保局供图  编者按  当前,我国的环境问题可以概括为三句话: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高、生态损失大。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责任人不明确、责任人失去赔偿能力或赔偿权利人缺失等原因,致使一些受损的环境无法得到及时修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

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以下简称《指南》),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环境规划院负责人就《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指南》发布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答:一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

云南铬污染治理首启公益诉讼 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新闻1+1》2012年5月23日完成台本  ――公益诉讼一小步,环保一大步!  (节目导视)  解说:  一个来自北京,一个来自重庆,两个民间环保组织为什么要前往云南提起一件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代理律师 曾祥斌:  这些年在做法律倡导方面,一直在寻求用法律

最高法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诉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  二、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诉重庆藏金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首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  三、贵州省人民政府、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

蓬莱油污事件:环保组织呼吁农业部出具鉴定报告

  6月,渤海湾的蓬莱19-3油田发生漏油事故;同一时间,水产养殖基地河北乐亭县和昌黎县的多家养殖户的笼扇贝苗出现大面积死亡。  8月18日,达尔问自然求知社、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等21家环保组织联名致信农业部,称养殖户们遭受的经济损失有可能超过十亿元,呼吁

土十条: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国务院今日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为全面深入了解《土十条》出台的背景、意义及《土十条》的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  1、《土十条》出台有哪些背景?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

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王娅莉)近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为全面深入了解《土十条》出台的意义及《土十条》的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  1、《土十条》出台有哪些背景?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

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王娅莉)近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为全面深入了解《土十条》出台的意义及《土十条》的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  1、《土十条》出台有哪些背景?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环保部日前印发《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加强工矿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工矿用地土壤污染,现面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了加强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有关精神,

跨省倾倒废液百余吨 赔偿逾5482万元

  “污染带长达20公里,直接导致当地饮用水水源中断取水超40小时。”江苏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江苏省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日前二审宣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判决驳回海德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但允许分批支付5400多万元的赔偿

危急关头屡建战功的环保“拆弹部队”

  今年5月5日18时,四川省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例行监测发现嘉陵江入川断面水质异常,西湾水厂水源地水质铊超标4.6倍,污染原因不明。事发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受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以下简称“部应急中心”)调度,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应急技术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以下简称

环境污染如何遏制 从PM2.5引起热议说开去

  PM2.5(细颗粒物),这个大家原本很陌生的专有名词,因为2011年10月以来我国多地灰霾天气造成严重大气污染,而迅速成为社会热词。之后,PM2.5被纳入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在一些地方开始监测。2012年全国“两会”上,PM2.5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社会对PM2.5的关注和重视,

偷排企业被判承担环境修复费百万余元

  4月11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徐州市检察院起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顺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据悉,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后,法院开庭审理的首例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鸿顺公司被判赔偿生态

企业是土壤污染防治重要力量

  《土十条》 提出,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笔者认为,企业既可能是土壤污染的制造者,也可能是受害者。企业要积极承担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和义务,成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力量。从企业角度探讨如何预防和应对土壤污染,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企业对土壤污染防治负有法定义务

穗检察机关介入环保案件 填补公益诉讼主体空白

2008年,广州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广东首宗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资料图片污染企业设置的排污口十分隐蔽。  11月15日,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勒令被告广州市番禺新造食品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新造食品”)立即停止污染大气行为,同时需赔偿此前造成的环境经济损失14万余元。这

加大环境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专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  正在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和环境公益诉讼将成为人民法院与环保部门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  “当前,包括环境资源法律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周生贤: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 构建强大科技支撑体系

周生贤: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要着力构建强大坚实的科技支撑体系  道路问题至关重要,事关全局。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和平建设时期,选择什么道路,坚持什么道路,从来都是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得失的决定性因素。“十一五”以来,环保部门围绕着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让江河湖泊

环境法医的困惑:资质认证悬而未决,技能无处施展

  2004年6月,天津市海洋局诉“塔斯曼海”轮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索赔案开庭。视觉中国供图  原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副所长高振会经常面对这样的“犯罪现场”:大片枯黄的稻田被浇灌了工厂排放的污水,可方圆五公里内的几家工厂谁才是肇事元凶?海上泄露的石油动辄漫延数十公里,捧着一兜死亡的虾蟹,渔民们也不知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解决环境问题,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握新变化和新问题,如此才能做到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与时俱进、顺应形势。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作出了更多有针对性的规定,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深入思考和全面要求,彰显出党和国家坚决向污染宣战、解决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