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食药监局四举措加强入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市场准入管理。认真查验产地准出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建立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对接的市场准入制度。 二是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在有序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同时,积极配合农业部门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并通过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好与农业部门建设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 三是强化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进入集中交易场所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筛查力度,发现涉嫌不合格的,及时抽样送法定检测......阅读全文
河北农产品集贸市场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近日,省食药监局印发《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自2016年7月1日起,利用一年半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监管部门监管执法水平“双提升”行动。根据要求,全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将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批发市场开办者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新规发布
“批发市场开办者对本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入场销售者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这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出台的《黑龙江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的。新规进一步明确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为我省食用农产品安全撑起一道“保护伞”。 省食药
兰州部分超市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证明不齐备
9月1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全面落实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局逐店督导检查城关区16家大型商场、连锁超市食用农产品销售管理、食用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情况。 在督导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重点检查了超市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情况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22日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之一,并鼓励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针对群众反映的“生鲜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
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6月14日消息,为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管,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源头管理水平,推动各地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并发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提出到2
CFDA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活动,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2016年1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20号令《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明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边界。该办法明确食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即将施行
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强化了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规定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等管理义务和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标示信息等主体责任;明确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CFDA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问题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现就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食用农产品的范围 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
构建食用农产品“检测网”
昨日,记者从坪地街道食物环境监管中心获悉,今年该街道将以食品检测实验站为基础,组织辖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经营单位共同构建食用农产品“检测网”,全方位提高农产品检测覆盖面和技术水平。针对实际情况,整个项目分为实验室建立、技术培训、数据归集、实时公示四方面改革内容。其中,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是整个项目的核
兰州开展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近日,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食药监管所联合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局食品监管办对辖区内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进行了集体约谈和专项检查。 辖区共有保健食品销售单位19家,兼营19家,销售产品主要为红牛、乐虎、劲酒,辖区内无保健食品专营店;辖区共有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10家。现场检查中发现,经营劲酒、乐
保障食品安全-贵池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为持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着力整治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问题,安徽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问题整治,落实督导检查。以农贸市场、批发经营户等为重点整治对象,对辖区的杏花村农贸批发市场等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比对分析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食品伙伴网将新办法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进行比对分析,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0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向社会公开征集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在11月23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 《征求意见稿》是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在对《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问题解读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
食用农产品入市后将被监管
1月27日至28日,全国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其中,农产品入市后监管的内容尤为引人注意。据了解,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活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此前,农业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2014年全国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然而,农产品质量安
宣恩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
1月18日,县食药监局对县城区的4家大型超市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快速检测。 春节即将来临,食品消费将迎来高峰,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县食药监局根据节假日消费习惯和特点,组织执法人员在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门店等重点场所,采取随机抽样检测的方式,对蔬菜、瓜果等食用农产品的农药残
奉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制度将在全国推广
国务院食安委日前在成都召开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会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肯定了奉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认为这个制度有效保障了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值得在全国推广。 为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浙江嘉兴: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近日,在新塍镇万民村的嘉兴市泰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熟练地为一盒盒包装好的草莓贴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在这个合格证上,印有产品名称、重量、联系方式等信息,此外,还有一个二维码,消费者只要拿出手机扫一扫,关于这盒草莓的产品信息和生产基地介绍就一目了然了。 这个小小的合格证就是秀洲区从
福建食药监局四举措加强入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市场准入管理。认真查验产地准出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建立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对接的市场准入制度。 二是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在有序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同时,积极配合农业部门推进食用农
四川出台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日前,由四川省工商局和四川省食药监局联合制定的《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并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该省专门针对食用农产品流通市场出台的首个规范性文件。《办法》对食用农产品市场的责任主体、市场准入、追溯管理、监督检查及惩处进行了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2022年9月,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发布,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衔接落实法律
国家总局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座谈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西安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座谈会。北京、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甘肃、陕西十三个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职责的处室负责人参会。国家总局监管二司张靖司长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任彦保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
买菜怀疑有问题 可要求市场方出示检验报告 在农贸市场买的蔬菜肉类怀疑有问题怎么办?自费送检成本高,等待结果时间长的问题不少市民都遇到过。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获悉,8日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于农贸市场管理方和销售者都有了更高更严的规定要求,该办法3月1
随州市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确保农产品安全入市
据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随州市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大力加强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管,收到了良好成效。 建立最严格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严格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推进从原辅料到售后服务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制度化、规
食用农产品监管有哪些新办法
一是明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边界。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 二是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相关主体义务。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要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市场信
义乌苏溪实现食用农产品全检测
今年,义乌苏溪镇的许阿姨到西山下集贸市场买菜多了一个习惯。昨日,她对记者说:“我先瞅瞅电子显示屏,看过检测结果就可以放心买菜了。” 在苏溪,全省首家镇级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中心上线运行夯实了全镇食品安全底气,苏溪镇政府出资50多万元向第三方机构购买食用农产品全检测服务,于去年12月完成食用农产品从
食用农产品新“入场券”能否奏效?
2016年3月1日,食药监总局出台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必须提供两个要件:一是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二是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必须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对于绝大多数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
宁夏开展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整治
“原来水产区的鱼缸使用的是蓝色灯带,还有一部分商户在玻璃上贴了蓝色的膜,为此我们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耗时半个月进行整改。”4月29日,宁夏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副总经理赵江涛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以下简称“宁夏市场监管厅”)工作人员介绍该市场“生鲜灯”的整改、使用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