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监管办法13类食用农产品禁止销售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从3月1日起,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需设置农产品检查制度,13种禁止销售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交易市场要建立检查制度 根据《办法》,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对销售者的销售环境和条件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根据食用农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确定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频次。 值得一提的是,与屠宰厂(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签订协议的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对屠宰厂(场)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相关信息等。 在销售者义务方面,《办法》规定了13种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销售禁售农产品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给予相应处罚。具体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包......阅读全文

我国将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法制办官方网站日前发布通知,就《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意见稿中要求,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入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行实名登记,保证食用农产品交易可追溯。消费者通过第

农业农村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编者按: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如何更好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本版邀请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肖放对这一制度进行解读,并编发部分先行试点省的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以

泉州推行食用农产品入市检测制度-检测结果每日公示

   来自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经泉州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泉州市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检测方案(试行)》(下称“方案”)于8月28日正式印发实施。   食品安全无小事,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有利于源头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据介绍,方案按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将5家

河北农产品集贸市场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近日,省食药监局印发《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自2016年7月1日起,利用一年半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监管部门监管执法水平“双提升”行动。根据要求,全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将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批发市场开办者

奉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制度将在全国推广

  国务院食安委日前在成都召开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会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肯定了奉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认为这个制度有效保障了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值得在全国推广。   为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重点检测农产品添加剂-惠城专项检查食用农产品

  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确保群众消费安全,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江北海吉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江北水北市场、桥西市场、丽日购物广场西湖店等市场及超市开展了食用农产品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的准入情况、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专

国家总局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座谈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西安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座谈会。北京、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甘肃、陕西十三个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职责的处室负责人参会。国家总局监管二司张靖司长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任彦保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

食药监总局:农贸市场需设置农产品检查制度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从3月1日起,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需设置农产品检查制度,13种禁止销售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交易市场要建立检查制度  根据《办法》,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对销售者

构建食用农产品“检测网”

昨日,记者从坪地街道食物环境监管中心获悉,今年该街道将以食品检测实验站为基础,组织辖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经营单位共同构建食用农产品“检测网”,全方位提高农产品检测覆盖面和技术水平。针对实际情况,整个项目分为实验室建立、技术培训、数据归集、实时公示四方面改革内容。其中,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是整个项目的核

济宁通报20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查情况

  18日,济宁通报20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邹城、泗水等地的多个蔬菜批发市场存在食品信息不公示、没建食品快速检测室等问题。  泗水县泗河路蔬菜果品综合批发市场内存有多处垃圾,销售摊位上也没有公布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的姓名等信息……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将不符合要求的地

食用农产品入市后将被监管

  1月27日至28日,全国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其中,农产品入市后监管的内容尤为引人注意。据了解,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活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此前,农业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2014年全国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然而,农产品质量安

宣恩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

  1月18日,县食药监局对县城区的4家大型超市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快速检测。  春节即将来临,食品消费将迎来高峰,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县食药监局根据节假日消费习惯和特点,组织执法人员在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门店等重点场所,采取随机抽样检测的方式,对蔬菜、瓜果等食用农产品的农药残

专家:加快建立完善农产品溯源制度

  2015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落实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政策。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明确要求,要建立农产品溯源制度

随州市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确保农产品安全入市

   据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随州市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大力加强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管,收到了良好成效。   建立最严格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严格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推进从原辅料到售后服务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制度化、规

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含量检测仪

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含量检测仪冠宇仪器生产5/6/8/10/12/16/24/96通道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含量检测仪、安卓系统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含量检测仪、手提箱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含量检测仪等,冠宇仪器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含量检测仪是根据农业标准方法(NY/T 448-2001)和国家标准(

食用农产品监管有哪些新办法

   一是明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边界。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   二是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相关主体义务。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要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市场信

义乌苏溪实现食用农产品全检测

  今年,义乌苏溪镇的许阿姨到西山下集贸市场买菜多了一个习惯。昨日,她对记者说:“我先瞅瞅电子显示屏,看过检测结果就可以放心买菜了。”  在苏溪,全省首家镇级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中心上线运行夯实了全镇食品安全底气,苏溪镇政府出资50多万元向第三方机构购买食用农产品全检测服务,于去年12月完成食用农产品从

宁夏开展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整治

  “原来水产区的鱼缸使用的是蓝色灯带,还有一部分商户在玻璃上贴了蓝色的膜,为此我们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耗时半个月进行整改。”4月29日,宁夏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副总经理赵江涛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以下简称“宁夏市场监管厅”)工作人员介绍该市场“生鲜灯”的整改、使用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

佛山发布食用农产品快检团体标准

  记者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了解到,近日,佛山市发布《禽畜产品及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的快速检测》、《蔬菜水果中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蔬菜水果中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三项食用农产品快检团体标准,填补了食用农产品快检领域空白,有效规范农贸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操作,提高

食用农产品新“入场券”能否奏效?

  2016年3月1日,食药监总局出台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必须提供两个要件:一是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二是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必须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对于绝大多数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

日本拟实施农产品地理认证标志制度

  《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日本农林水产省提出对高品质食品和农产品实施地理认证标志制度,并拟于本月提交国会审议。该法案一旦通过,将有利于日本进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打击食品虚假标识问题,促进农产品出口。   报道指出,该制度由生产者申请登录商品的名字、生产地、制造方法等信息,只有满足

兰州部分超市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证明不齐备

  9月1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全面落实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局逐店督导检查城关区16家大型商场、连锁超市食用农产品销售管理、食用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情况。  在督导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重点检查了超市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情况

广西通报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农产品、糕点和食用油等

  11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类食品667批次样品,17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涉及食用农产品、糕点和食用油等。  6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检出兽药

食用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平稳运行

  3月14日至20日,商务部重点监测的食用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基本平稳。   天气转暖,蔬菜上市量增加且品种丰富,18种蔬菜平均批发价格比前一周(下同)下降1.4%,其中黄瓜、圆白菜、油菜、大白菜和芹菜价格降幅较大,分别下降13.6%、11.5%、9.6%、7.1%和6.9%。蛋鸡产蛋率逐步

安徽食药监将严查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

  10月23日,记者从省食药监部门获悉:日前省食药监局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严控各类风险  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食用农产品贮存、运输、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产地进货和销售管理责任,不得采购、销售来源不明的食用

食药总局招食用农产品承检机构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2015年7月1日,食药总局发布通知,开展总局本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的遴选工作。符合条件的机构需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并于2015年7月10日前报送至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将组织专家对各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确定

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工作,2020年11月30日印发《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以下全文:《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甘肃省拟推行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

  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该《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后均追溯管理。  《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向农

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作出以下规定:条 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委托承检机构抽样。委托抽样的,应当不少于2

界首市完成今年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为保障界首市居民“菜篮子”的食品安全,今年以来,界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食用农产品开展了专项抽检工作。截至目前,共抽检食用农产品5大类240个批次,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任务。  本次监督抽检工作坚持抽样检测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对城区内东城、西城、北前进街三大农贸市场、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