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西北部初步形成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近日发布的《京津冀蓝皮书:京津冀发展报告(2018)》(以下简称“蓝皮书”)显示,京津冀西北部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形成。 根据蓝皮书,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方面,北京市同张家口、承德两市对接,签署了《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京津冀协同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框架协议》,共同研究制定北京市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共同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退耕还林、京冀林木有害生物联防联治项目等一批重点工程。目前,以北京、张家口为主的京津冀西北部地区初步形成了以中央纵向补偿为主,地方横向补偿为辅,经济和技术为主要补偿方式的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第一,形成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的补偿主体。根据张家口市财政局的数据,2009年~2016年,中央对张家口市的生态转移支付从1.89亿元迅速增长到9.45亿元,增幅达400%。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河北省及张家口市)迅猛提升,从20......阅读全文

京津冀环保方案月底出台-生态补偿将写入

  “京津冀一体化将首推环保,三地将逐步实现排污标准统一。”昨日,记者从参与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规划整体方案的专家处获悉,《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方案》已形成,预计将于6月底出台。  京津冀将统一排污标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是参与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规划整体方案的专家

京津冀环保生态基金有望设立-酝酿横向补偿制度

  河北省省长张庆伟日前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三地按国家统一部署,2014年率先在交通、生态环保、产业三大领域协同推进,取得进展。今年,河北提出,将加快多条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基本完成普通干线“瓶颈路”拓宽改造;争取国家设立京津冀环保生态基金,协商京津建立生态横向补偿制度。  张庆

《京津冀蓝皮书2025》发布

  7月20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黄淮实验室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京联合发布了《京津冀蓝皮书:京津冀发展报告(2025)——区域高质量一体化研究》。报告表明,从疏解到共生,京津冀高质量一体化提速。  报告认为,非首都功能疏解成效显著,助力京津冀高质量一体化加快推进;协同创新

京津冀西北部初步形成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近日发布的《京津冀蓝皮书:京津冀发展报告(2018)》(以下简称“蓝皮书”)显示,京津冀西北部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形成。   根据蓝皮书,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方面,北京市同张家口、承德两市对接,签署了《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京津冀协同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框架协议》,共

提高补偿标准--苏州生态补偿机制“发酵”

  苏州市自2010年在江苏省率先实施生态补偿机制以来,市、区两级财政已累计拨付生态补偿资金32727万元,用以支持生态敏感地区“不开发”。   从2013年起,苏州市决定在生态补偿方面扩面提质,进一步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惠及范围有多大?   财政累计拨付资金32727万

水专项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技术-推动生态补偿全面推进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近年来,虽然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已经形成了国家推动和地方自发实践并行的省、市、县多层次的补偿模式,但是除了国家推动的新安江流域、汀江-韩江流域、九洲江流域、东江流域、引滦入津等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以及陕西与甘肃自发建立的跨省渭河流

扩展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苏州生态补偿提档升级

  江苏省苏州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调整生态补偿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作了相关调整。  优化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此次调整是根据《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生态补偿政策的优化和健全。这也是苏州市自2010年实施生态补偿政策以来的第二次提档升级。  据了解,从201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每年全国两会,生态补偿都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之一。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将目光投向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重大国家战略发展区域,建议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优生态”的良性循环。  重点生态功能区协调发展  目前,我国已有676个县(市、区)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占国土面积的53%。

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并列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类型。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林业厅厅长阎钢军说,当前湿地保护面临较大压力,建议国家尽快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并把鄱阳湖湿地纳入国家湿地生态补偿试点。   阎钢军介绍说,由于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未建立,湿地区域群众为保护湿地所遭受的损失得不到补

云南石林生态补偿喊渴:补偿标准有点低

  “生态文明建设”,在十八大报告中首次独立成篇。  如何平衡发展与环保的矛盾?如何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如何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石林虽景致独特,却生态环境脆弱,当地的探索和面临的困难,或许具有普遍意义。  “树把石头遮了才好看”  百姓生态自觉 林区渐成气候  长年采石留下的

生态补偿条例有望加速推出

  此次全会公报除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外,还提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获悉,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基本制定完毕,有望近期出台。意见涉及示范区建设,旨在将生态文明理念与实际操作相衔接。此外,环保部已牵头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有望20

福建实行重点流域生态补偿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对闽江、九龙江、敖江三条流域实行生态补偿办法。三个流域共可筹集生态补偿金不少于10亿元,相比以往每年约3亿元的整治专项资金,增加了2倍多。对水质状况较好、水环境和生态保护贡献大、节约用水多的市、县加大补偿。  福建省

云南生态补偿机制亟待完善

  生态补偿是眼下的一个热门词汇。国家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就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专节论述,强调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1983年,云南省对磷矿开采征收覆土植被及其他自然环境破坏恢复费,这是我国关于生态补偿机制的较早探索。近年来,云南省在生物多样性保护

南京生活垃圾引入生态补偿

   12月1日,南京市政府批准实施《南京市生活垃圾大型中转和处置设施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谁受益、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的总体要求,明年起,该市生活垃圾中转和处置设施所在区将享受50元/吨的生态补偿费。   南京市级生活垃圾大型中转和处置设施是指江南、江北环保产业园;城南、江北等大型垃圾转运

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这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以来,转移支付范围不断扩大,转移支付资

《生态补偿条例》起草工作启动

  本报北京5月1日电  (记者朱剑红)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信息,我国已正式启动《生态补偿条例》起草工作。  起草领导小组组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近年来,国务院每年都

江苏将实行双向生态补偿机制-达标受益超标补偿

  江苏省财政厅、环保厅日前联合出台《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水质未达标的市县将受到处罚,对水质受上游污染影响的市县予以补偿,水质好于规定的将实行奖励。试行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执行。   据了解,该办法明确了“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的原则,经监测考核和确

京津冀生态恶化未彻底扭转-居民环保意愿不高

  28日发布的《京津冀蓝皮书》提出,区域生态恶化势头仍未彻底扭转,生态协作机制建设总体尚处于初级阶段,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此外,京津冀居民的生态文明认知总体水平不高,参与环保的行动频率和意愿都不高。  4月28日,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京津冀蓝皮书:京津冀发展报告(2

我国要为海洋生态划红线-实施生态补偿制度

   罩上“保护罩”,开出“提醒单”,建起“防火墙”……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不菲成就,这种态势有可能在未来几年更加深化,并融入到“美丽海洋”的海洋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中。   在刚刚召开的年度全国海洋工作会议上,新任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王宏说,过去一年海洋综合管理进一步强化,已确定了

建生态补偿机制-守护“中华水塔”

  老家在金沙江边的尼玛泽仁委员,时刻牵挂着家乡的发展和变化。“虽然国家在1998年停止天然林砍伐,实施了系列生态保护工程,但随着各类开发行为的增多,高原生态环境状况仍不容乐观。”   尼玛泽仁关注的川西藏区生态问题,关系着国家生态安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30余名驻川全国政协委员站在

解焱:“生态补偿”之路如何走?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并重申“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这些关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系列举措,必将把“生态的价值”,提升到有史以来最高的水平,也必将给生态补偿,争取到更多的社会探索空

治霾不能缺失生态补偿机制

  近来,一些雾霾重灾区大刀阔斧地关停并转重污染企业,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和就业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业内人士认为,要化解这一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在大气污染防治这一艰巨工程中尽快引入生态补偿机制。   理论上讲,生态补偿机制是协调生态环境保护所涉相关方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核心原则是环境经济学中的“谁

嘉兴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浙江省嘉兴市近日建立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据了解,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对市区贯泾港水厂、石臼漾水厂两个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及居民在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贡献和付出额外成本的给予适当补偿。   

河北将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河北省省长张庆伟日前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会议认为,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各方积极性、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会议强调,要推进制度创新,完善稳定投入和重点生态区域补偿机制,加快构建京津冀和省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健全

生态补偿怎能总在尴尬中徘徊?

  榆林市向长庆油田催缴的巨额水土流失补偿费,其实是一个生态“大罚单”,只不过这合计8.5亿元的金额着实不小,才使得长庆油田难以接受,进而提出质疑。   我国2010年修订实施的《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确实做出了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规定,且指出收取使用管理办法应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

生态环境中心在生态补偿研究方面取得进展

  作为联系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和受益者、整合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生态补偿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但目前对生态系统服务供给者、受益者的成本效益以及生态系统服务供给者生计变化关注很少,影响着生态补偿项目的公平性与效率。尤其是生态补偿项目参与者受到补偿后的生计变化,可能通过影响区域经济结构

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成效初显

  4月23日,正在北京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所作的国务院关于生态补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在森林、草原、湿地、流域和水资源、矿产资源开发、海洋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领域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和初

评论:应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既代表生态文明建设的软实力,又是衡量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一个标准。习近平同志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这对完

推进生态补偿标准化动态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各个层面都制定了一些涉及生态补偿的相关制度和措施,目前已探索建立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草原生态补偿制度、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

山东出台全国首个海洋生态补偿办法

  日前,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分5章26条,分别对海洋生态补偿的概念、范围、评估标准、核定方式、征缴使用等进行了明确,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同时也是目前全国首个海洋生态补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