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食品卫生法》修改单,避免逃避行政制裁处分
据韩媒报道:韩国于4月30日发布了《食品卫生法》部分修改单,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直以来,经营者不能在行政制裁处分期间申报停业,但部分经营者为了逃避行政制裁处分,在确定行政处分前滥用停业申报等相关规定,因此,韩国修改该法律,在《行政程序法》规定的处分的提前通知时间开始到处分确认前,此期间经营者都不可以进行停业申报。 另外,对于拒绝、妨碍或逃避公务员出入、检查、没收、扣押、销毁者,法律只规定了罚款或有期徒刑的处分,有观点指出没有达到制裁的效果,法律修改后,对于以上行为韩国还将采取吊销营业执照或取消登记、停业或关闭营业场所的措施。......阅读全文
韩国发布《食品卫生法》修改单,避免逃避行政制裁处分
据韩媒报道:韩国于4月30日发布了《食品卫生法》部分修改单,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直以来,经营者不能在行政制裁处分期间申报停业,但部分经营者为了逃避行政制裁处分,在确定行政处分前滥用停业申报等相关规定,因此,韩国修改该法律,在《行政程序法》规定的处分的提前通知时间开始到处分确认前,此期间经营者
韩国查处40家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企业
3月3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2020年2月6日~2020年2月28日对在外卖餐厅、外卖市场等中生产、销售饭菜的3237家线上食品企业进行了检查,查处40家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企业。 主要违反内容:▲未进行体检(22家)▲违反卫生操作规范(7家)▲违反设施标准(6家)▲
韩国发布《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修改草案
7月31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369号公告,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 ,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扩大可进行临时营业申报的经营者范围:现行法规中规定了现场制售加工业经营者可进行临时营业申报,法规修改后,休闲餐饮店、糕点店、普通餐饮店经营者也可以在经营场所所在地以外的
韩国查处19家多次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1月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表消息称: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于9月23日~10月25日对最近3年期间有2次以上篡改保质期等重大违规事项的45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查处19家因不遵守标示标准或者未记录原料验收及使用情况及生产、作业记录等行为,故意、屡次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生产加
韩国发布《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
7月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主要内容有: 1. 申请营业许可时,必须记录食品用水的种类。 2. 扩大点心店制作的面包的销售渠道。 3. 接受HACCP定期教育的经营者可豁免卫生培训。 4. 对于出入、检查等拒绝、妨碍、逃避的经营者,新
韩国查处12家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冷冻饺子企业
3月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表消息称:2020年1月6日~2020年2月14日对45家冷冻饺子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查处12家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企业。 主要违反内容:▲违反标示规定(4家)▲未进行自我质量检查(1家)▲未记录生产日期、原料验收及使用情况(1家)▲违反卫生操作规范(
韩国发布《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
10月18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480号公告,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经营者拟从事多种食品分装、销售业时,可通过一次经营者新规教育,使其受到食品分装、销售业的相关经营者教育内容。 2. 为了禁止休闲餐饮店经营者或普通餐饮店经营
韩国发布《食品卫生法实施令》部分修改草案
6月1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242号公告,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制定食品卫生监督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的强制性规定,以加强其专业知识。 2.修改酒类生产商的食品生产加工业营业登记程序。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止至2018年7
韩国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扩大追溯管理适用对象
3月2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101号公告,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扩大食品履历追溯管理适用对象范围。将由当前的婴儿用配方食品等部分产品扩大至孕产妇·乳母用食品、特殊医疗用途等食品、体重调节用食品,以加强食品的安全管
韩国发布《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9月2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7-346号公告,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a.扩大营养成分标识对象的范围。 当前仅即食食品中的紫菜包饭、汉堡、三明治为营养成分标识对象,修改后所有即食食品及汤类等通过简单加热烹饪即可食用的食品、燕麦
韩国发布《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修订案-关系糕点店厨房等
韩国政府于4月19日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订案并于当日实施,其主要内容如下: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现有糕点店的营业申报官厅管辖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经营糕点店时,糕点店之间的距离在5km以内的情况下,可以共用同一个厨房。 修订案还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在一个营业场所内同时经营休闲餐饮店、
韩国查处37家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麻辣烫餐饮店等
7月2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表消息称: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于6月3日至7月5日对49家销售中国四川地方料理麻辣烫、麻辣香锅等餐饮店和14家原料供应企业进行了检查,结果有37家餐饮店和原料供应企业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 主要违反内容:▲未进行营业登记、申报(6家)。▲使用、
日本拟修改《食品卫生法》
9月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修改《食品卫生法》意见征求稿,拟新设《食品卫生法》中器具及容器包装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迁移量为0.01mg/kg。以上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8日。
食品卫生法对食品感官检测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第七条规定了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其中第一项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这里所说的“感官性状异常”指食品失
日本发布2018年度进口食品监视统计
8月2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2018年度进口食品监视统计,对2018年度输日食品的进口申报数量、进口重量、检查数量、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数量等情况进行了统计。主要内容如下: 2018年度食品等(指食品、添加剂、器具、容器包装以及婴幼儿玩具)的进口申报数量为2482626件,申报重量为3417
日本修订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条款
2013年5月1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监视安全课发布发布食安输发0515第2号:对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省令)和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告示)进行补充修订。 1.省令有关: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0条规定,省令附表1中增加乳酸钾和硫酸钾。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告示有关:
日本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
10月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及《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部分修改草案,修改内容如下: 1.拟追加Psicose epimerase到《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附表1(指定添加剂列表)中。 2.拟修改氯化苦、dichlobentiazox、头孢匹林、fenpicoxam
韩国发布中秋食品的抽检结果
9月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表消息称: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于8月21日~8月27日对3842家中秋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了检查,查处170家违反《食品卫生法》、《畜产品卫生管理法》的企业。 主要违反内容:▲保管超过保质期的产品。(7家)▲未进行自我质量检查。(14家)▲加工操作不卫
韩国拟修改《食品法典》
3月3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132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在食品中可使用的原料列表中增加6种水产品:拉泳褐虾(Argis lar)、Buccinum kushiroensis、Buccinum osagawai、中华管鞭虾(
日本发布《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修改单
2020年3月3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了生食发0331第1号通知,修改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及《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的部分内容,修改内容如下: 1.追加Psicose epimerase到《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附表1(指定添加剂列表)中。 2.新设或修改氯化苦、dichlobent
韩国(MFDS)发布《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草案
12月2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573号公告,拟修改《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采取停止进口的措施或解除停止进口时,可以将相关海外生产企业、海外工厂的名称及所在地、采取停止进口措施的日期及理由等公开在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的
韩国修订《食品标准和规格》
3月20日,韩国KFDA发布公告(第2018-18号),拟修订《食品标准和规格》。主要目的是对在国内外使用的农药和兽药的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修改,并制定相关检查方式,来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主要修改内容包括明确部分农药、兽药的检测方法、制定部分农药、兽药的残留限量标准。具体详见: http://www
韩国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
11月2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9-110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将认证的功能性原料追加登载到《健康功能食品法典》中期限由1年延长至3年。 2. 新设定可用于生产儿童食用的健康功能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标准、规格。 3. 修改了
韩国发布《畜产品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行政预告
4月20日,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畜产品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行政预告。 其主要修改内容有:a. 火腿、香肠等肉类加工品强制标示肉含量;b.冷冻或冷藏产品时强制在主标示面上进行标示;c.与“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相统一协调;d.只供货给加盟店的产品仅标示必要的事项等。 1.
《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两字之差内涵丰富
媒体关注这部法律的视角,更多体现在一些新的细节规定上。比如:遭遇不安全食品的消费者可要求食品经营者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对不安全食品的生产者,可处以最高多达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诸如此类。这些细节的规定,当然都是这部新法的一个亮点所在,而所有的亮点最终都可归结到这部新法的名称
2017年10月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
发布日期品名条文制造者发货者生产国不合格内容担当 检疫所输入者原因措施状況备考10月15日花生制品(HonEY ROASTED PEANUTS)第6条第2号TROPHY NUT COMPANY 美国检出 黄曲霉毒素 76 μg/kg (B1:67.0, B2:9.4)大阪株式会社 キリン堂
日媒称来自中国的进口食品更符合日本食品卫生法
《日本产经新闻》7月26日讯,据厚生劳动省“2011年度进口食品监测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日本自中国进口食品项目约63万项,其中抽检项目有11万项,抽检率达17.6%,是进口食品前五位国家中最高的,而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仅278项,占0.25%,是前五位国家中最低的。美国、法国、泰国和
2015年7月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
说明:本资料来自日本厚生劳动省官方网站,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邮箱news@foodmate.net.更多信息查询请见:输日食品违反情况查询发布日期品名条文制造者发货者生产国不合格内容担当 检疫所输入者原因措施状況备考7月3日新鲜咖啡豆第6条第1号 BENEFICIO DE CAFE MONTE
2019年7月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
品名制造者发货者生产国不合格内容输入者加热加工用(冷冻青蛙腿)(FROZEN FROG LEGS SADDLE-ON(カエル脚))AGREX SAIGON 越南检出 呋喃唑酮 0.013 ppmラス・スーパーフライ 株式会社其他玉米 COLUMBIA GRAIN INTERNATIONAL,LLC.
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2020年2月)
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更新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通报多批次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