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大违法行为别碰!一文详解新版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针对零售药店的监管,国家药监局在今年9月30日、10月15日分别发布了征求意见稿,经过多次研讨修改,就在两天前,最新版征求意见稿又公布了。 根据最新版《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监督检查中,零售药店可能存在药品安全隐患的,监管部门可采取的行政处理措施包括:发布告诫信;启动责任约谈;责令限期整改;责令暂停药品销售和使用;责令召回或者追回等。 如若涉嫌违法的,监管部门还要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除此之外,还会按照新版《药品管理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涉及以下12大违法行为: 第一,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 处罚:撤销相关许可,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阅读全文
12大违法行为别碰!一文详解新版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针对零售药店的监管,国家药监局在今年9月30日、10月15日分别发布了征求意见稿,经过多次研讨修改,就在两天前,最新版征求意见稿又公布了。 根据最新版《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监督检查中,零售药店可能存在药品安全隐患的,监管部门可采取的行政处理措施包括:发布告诫信;启动责任约谈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出台
2月19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该规范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于2000年颁布实施,在冷链管理和药品运输等方面已不适应市场发展和监管要求。而新《规范》对企业经营质量管理的要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有关要求,推动和促进医药行业转型升级,切实保障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有关要求,推动和促进医药行业转型升级,切实保障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国纠办发〔2010〕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
药品安全监督加码-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将实施
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1月14日举行。会议透露,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将通过推行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四项措施,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水平。 据介绍,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即将颁布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制定实施计划和有关配套文件,改进检查方式和评判
北京首个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日前,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本市出台的首个针对网络食品交易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网络订餐服务必须网上“亮身份”、散装熟食不能上网卖、个人通过网络经营自产食用农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等新要求。
《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印发
各区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 《 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doc(暂行)》已经市局2016年第10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4日 附: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
《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各界可于9月18日前反馈意见、建议。 意见稿对网络食品经营者的义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义务、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四条明确,“食药监部门为网络食品经营的监管主体。” 意见稿明
京津冀联合印发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天津市药监局 北京市药监局 河北省药监局关于印发京津冀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 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津药监规〔202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2024
《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召回、食品停止经营和退市食品处置行为,严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召回、食品
上海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有望明年初施行
实施两年多的《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正在修订,新版“黑名单”管理办法有望明年初施行。 本市严重违法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有关责任人“黑名单”从2013年6月起至今,已发布9次。新版“黑名单”管理办法并未作大幅度改动,对应列入“黑名单”的对象增加一项
食药监总局召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研讨会
为加强食品安全法配套规章制度建设,2015年9月11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会同食监一司、食监二司、食监三司组织召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研讨会,部分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基层监管人员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就办法的调整范围、日常监督检查与体系检查和飞行
《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0号)发布,该规章于2014年9月29日经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共六章二十八条,其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食品、保
内蒙古颁发新版食品生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新《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实施。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1月1日起,颁发新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将原来分别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实
江苏省药监局印发《江苏省药品经营(批发)许可管理办法》
近日,江苏省药监局印发《江苏省药品经营(批发)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含正文和3个附件。正文部分共22条,主要明确《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相关部门管理职责;明确办理途径、电子证书事宜、基本办理规则、许可证注销情形;明确药品委托储存、异地设库办理途径和有关要求;明确特殊管理药
贵州发布新版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8月22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对外表示:《贵州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4年版)》已于近日发布,自9月1日起施行。该清单涉及商事登记、广告、食品、知识产权、网络交易、产品质量、价格、计量、标准、不正当竞争等14类共136项。 针对上述清单,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1日公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压实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责任,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和要求,并依法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
9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被注销
11月8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规定,该局已依法注销深圳市永生源医药有限公司等9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通告。许可证号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限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销日期注销原因
食品药品将依据新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开展抽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月1日正式实施。在今后的食品安全抽检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将紧盯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等八大类食品。 与以往相比,《办法》确定了执法人员有主动抽检行为,即抽检不受时间、地点、数量等方式限制,只要执法人员怀疑该食品可能存在问题,
这些理财APP别碰!多家央企严正声明
以耳熟能详的企业名称开发APP程序,并在其中发布虚假投资理财项目,更有甚者还会将企业简介、新闻报道等内容放在APP中用于宣传推广。近期,多家大型央企发布公告称,被不法分子冒用名义行骗。 有企业今年已发两次声明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近日发布声明称,近日,公司获悉某APP软件冒用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5年2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食品召回管理办法》。3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12号令,该局令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真贯
网售医疗器械新政将出 管理要求变严
6月21日,国家药监总局挂出《网络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时间截止2017年7月22日。 此前,3月29日,国家药监总局也曾挂出《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地方药监部门征求反馈意见。 赛柏蓝器械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为详细解读:
云南省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
日前,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实施《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召开2015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云南省将采取谁认定谁公开和逐级汇总集中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县、州(市)、省三级联动在网站上公布涉案企业“黑名单”。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将通过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药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四章 复 审 第一百九十七条 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前,可以在收到不予批准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申报资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法律依据)为规范药品注册行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