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监发布关于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新公告
5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发公告。公告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规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规范》)第二章中的《化妆品禁用组分(表1)》《化妆品禁用植(动)物组分(表2)》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分别替代原有禁用组分表,并纳入《规范》相应章节(详见附件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规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阅读全文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对《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重点监测以下七类项目:易在化妆品中添加的、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已在国外导致人体健康危害的化妆品中添加或者带入的物质;化妆品中添加的、
国家药监局公示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备选名单
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备选名单公示的通知 食药监保化函[2011]3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做好化妆品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化妆品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组建国家局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
国家药监局:暂停经营标示名称为“蓝顶喷雾”等化妆品
据“中国药闻”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针对化妆品境外检查前期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示名称为“蓝顶喷雾”“蓝可御保湿修护泡沫乳”等2款化妆品进行了调查。经查,化妆品备案人西班牙凯他利丝公司涉嫌存在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双氟拉松丙酸酯”生产标示名称为“蓝顶喷雾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调整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25年第27号)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按照《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等规定,现将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委员调整如下: 一、调整部分职务委员 徐景和同志任主任委员。 王庆利同志任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
国家药监局通告2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国家药监局关于2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5年第8号)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云姮曼沐浴液等2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国家药监局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细则出台
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发布,并就实施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规范》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可通过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
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发布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 食药监许函[2010]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10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
台北市售化妆品5成含禁用塑化剂-易致癌症畸胎
中新网2008年5月26日电 台湾市面销售的香水及指甲油五花八门。台北市卫生部门今年1月前往摊商、夜市等地抽验化妆品,结果有半数含有邻苯二甲酸脂类等塑化剂禁用物质,易引发癌症和畸胎。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抽验的10件产品中,香水、指甲油中各有1件检出邻苯二甲酸二脂(DEHP)、2件检出邻苯二甲
我国化妆品监督抽查1.2%不合格产品-禁用物质成罪魁祸首
1.2%。这是201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率,近日由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公布。相比其他食药类产品,这一不合格率低得根本不值一提,但放到化妆品行业,却引起轩然大波。这缘于平时染发、洗脸或护肤常用的化妆品,再次检出含有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超标。 2013年化妆品国抽结果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61号)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原料管理,鼓励原料创新,现就《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投入使
国家药监局召开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座谈会
为广泛听取监管相对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和水平,2010年10月20日和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许可司分别召开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座谈会,就监管政策、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相应的建议专门听取监管相对人的意见。
推进国家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体系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具有学科优势的若干重点实验室,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事关化妆品|国家药监局发布34种检验方法-27项为新增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牙膏pH值的检验方法》等15项检验方法及《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9项制修订项目并形成相应检验方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其中,《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2项制定项目(详见附件2-12)为新增检验方法,纳入《
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查处“4·04”假冒化妆品案有关单位个人
关于表扬参与查处“4·04”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通报国药监妆〔2018〕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湖南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4·04”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捣毁生产销售窝点15个,查获大量违法化妆品,抓获犯
国家药监局关于全面实施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化妆品监管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化妆品(含牙膏,下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档案电子化,提高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效率,现就全面实施化妆品及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电子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9月1日起,境内的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在提交
药物圈新动向,辉瑞新冠口服药Paxlovid登台对抗奥密克戎
近日,国家药监局再次发文公告化妆品禁用原料问题,辉瑞称其新型口服抗新冠病毒在研疗法Paxlovid可对奥密克戎保有抗病毒活性。 一、政策动向 ●国家药监局通报2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 12月1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2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 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福
液质方法包巡礼:LC/MS/MS化妆品风险物质分析方法包
前言若要实验室分析工作得心应手,除了性能优异的硬件,功能强大的软件也是必不可少。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将分析人员从繁重的方法摸索过程中解放出来的利器,液质方法包的出现降低了质谱分析门槛、提高了实验室分析通量。液质分析方法包一般包括预先设置好的方法文件,包括LC分离条件,MS离子源参数,优化的MRM参数,
国家药监局:强生抽检甲醛含量低于国家标准
通过对产品和原料抽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通报强生等婴幼儿卫浴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结论:所检产品中所含甲醛和微量二噁烷,均在现行《化妆品卫生规范》允许的安全范围内,正常使用这些化妆卫浴用品,对健康无害。 抽检甲醛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 国家药监局公告称,这次安全风险评估,除了强
液质联用|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中10种组分补充检验方法
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化妆品中非那雄胺等10种组分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涉及化妆品中羟基氟他胺、非那雄胺、尼鲁米特、比卡鲁胺、氟罗地尔、氟他胺、环丙孕酮、醋酸环丙孕酮、度他雄胺、依立雄胺的测定方法。该方法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仪分离,质谱检测器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对的相对丰度比定性,定量离子对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的公告(2024年第52号)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检查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 国家药监局 2024年4月
国家药监局发布9家化妆品企业飞检结果-责令2家停产整改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对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等9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结果,8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存在严重缺陷,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被要求停产整改。 对广西壮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飞行检查共发现严重缺陷6项、一般缺陷11项。严重缺陷有检验人员履职能力不足,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菌的检测方法与化
国家药监局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鑫龙染发膏(红色)等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其中,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申请,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被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确为上述生产
国家药监局“三定”方案出台-设9个司局新增化妆品监管司
挂牌成立近半年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出炉。据中央机构编制网今日(9月10日)公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药监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设9个业务司局,32名正副司长,新设化妆品监督管理司。今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药监局组建,并于4月10日
儿童化妆品明令禁止使用这些词语!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 一些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因此,一些商家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
化妆品领域整治势在必行,专项行动如火如荼
4月28日,为落实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国家药监局召开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化妆品领域工作推进会暨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研讨会。会议通报第一季度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化妆品领域工作进展,总结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化妆品领域工作重点。国家药监局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5年11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五个方面提出24项改革措施,通过鼓励创新、优化注册备案管理、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推动监管与国际接轨,进一步筑牢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培育新质生产力,助推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5年11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五个方面提出24项改革措施,通过鼓励创新、优化注册备案管理、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推动监管与国际接轨,进一步筑牢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培育新质生产力,助推
国家药监局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有关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严格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求,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执行《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过程中有关事项作出进一步明确。此次明确的事项有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申报资料要求等。
第一届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成员增补
关于增补第一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1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增补孙宝国同志为第一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成员顾问,宋坪、白桦、王佑春、王
国家药监局征求意见: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改革内容涵盖多个方面,包括加大产业创新支持力度,如畅通新功效化妆品注册渠道、鼓励新品首发、促进银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