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修改刑法:调整行贿罪的起刑点和刑罚档次

我国拟修改刑法 加大力度惩治行贿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修正案草案共修改补充刑法7条,其中草案加大了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同时增加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条款。 在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方面,草案增加规定,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六类情形从重处罚。同时,调整行贿罪的起刑点和刑罚档次,与受贿罪相衔接。 实践中,单位行贿案件较多,与个人行贿相比法定刑相差悬殊。一些行贿人以单位名义行贿,规避处罚,导致案件处理不平衡,惩处力度不足。为此,草案将单位行贿罪刑罚由原来最高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一档刑罚,修改为两档刑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草案还增加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条款。 现行刑法规定了国有公司、企业相关人员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阅读全文

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不应一味指望刑法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凸显,食品安全问题无疑是这些问题中最为敏感、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治理好食品安全问题现实而紧迫。不过,面对这类社会问题,人们习惯于依赖刑法手段,这种惯性思维根深蒂固。应该认识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刑法治理,要严格把握边界。   首先,需厘清食品安全问

唐山打人流氓能否顶格处理?西南政法刑法教授表示…

  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引发社会关注。相关视频显示,一家烧烤店内,一名男子靠近几名女子的餐桌,并触摸一名女子背部,女子躲开后,男子对该名女子进行掌掴。随后有多名男子参与殴打,一名女子被拽到店外街道上,遭到多名男子持续踢打。唐山警方6月10日晚发布消息称,涉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案件发生后,

制售假药即构成犯罪-刑法修改凸显诚信法制进步

  刑法修改凸显我国诚信法制进步  制售假药:有罪!  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假药罪(以下简称假药罪)作了三处修改,特别是删掉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一危险结果要件,意味着只要有制售假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这个修改凸显出我国诚信法制的进步。  刑法规范

修正后的刑法规定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可判死刑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5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车船税法;决定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任命盛光祖为铁道部部长。  ■刑法修正案  取消13个死刑罪名  自今年5月1日起,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会再判

专家:刑法对食品安全保护明显落后于食品安全法

  【对话人】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卢建平  【对话动机】  201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施行整整1年之际,相关机构对全国12个城市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在社会治安等11项安全问题调查问答中,食品安全以72%的比例成为被调查对象“最担

我国拟修改刑法:调整行贿罪的起刑点和刑罚档次

  我国拟修改刑法 加大力度惩治行贿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修正案草案共修改补充刑法7条,其中草案加大了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同时增加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条款。  在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方面,草案增加规定,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

李勇:食品安全治理重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人们习惯寄希望于刑法,将更多行为入罪化、重刑化,将刑法规制前置化。对此,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李勇在《检察日报》上发表题为《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不应一味指望刑法》的文章中指出:   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主要是社会管理问题,社会问题的解决要用社会管理的手段,过度刑法化并不

罗翔受聘为山东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罗翔再添新职。4月26日,罗翔教授专场学术报告会暨兼职教授聘任仪式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举行。 本文图片均来自山大视点网据山东大学网站消息,4月26日,罗翔教授专场学术报告会暨兼职教授聘任仪式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举行。山东大学副校长、青岛校区校长曹现强出席仪式。消息称,聘任仪式

一批法律法规今实施-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判死刑

  13项经济犯罪取消死刑、醉驾飙车首次入罪、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一批法律法规今起正式施行,其中尤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最受关注。 13项经济犯罪取消死刑 凸显人权保障   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再判处死刑,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修改。   中国死刑罪名将由68个减

读懂无法追责拐骗儿童行为的遗憾

1988年1月10日,曹平(化名)被秦某英拐走。被拐32年的广西男子曹平与家人相认后,家人想追究当年拐骗曹平的“养母”秦某英的责任。广西桂林象山区检方、桂林检方和广西检方均认为秦某英涉嫌拐骗儿童,但本案已过追诉时效,最终不予批捕。曹平的亲生父母此后申诉至最高人民检察院。11月25日,他们近日收到了《

网红教授罗翔受聘为中南大学兼职教授

原文地址: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23/11/512003.shtm11月7日晚,中南大学兼职教授聘任仪式在新校区毓秀楼116举行,罗翔受聘为中南大学兼职教授。中南大学校长李建成、常务副校长陈翔,学校办公室、人事处相关负责人,法学院师生代表参加仪式。

三部门严惩“地沟油”犯罪-累犯主犯可判死刑

  为确保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去年8月下旬以来,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国务院食品安全

妨害疫情控制有多严重?国家已立法!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法发〔2020〕7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5月3日,以严密、严厉为突出特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公布,其覆盖的链条更全面、覆盖的范围和能力更宽泛,因此成为迄今为止首个相对全面系统、专门针对食品犯罪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毒胶囊是“食品”还是“药品”

   对于“毒胶囊案件”,有人认为应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性。有人认为,毒胶囊是一种药品,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追究责任。笔者认为,“毒胶囊”在刑法语境中应当定性为“食品”。   毒胶囊不属于“假药”。正常的药用胶囊是食用明胶加工而成,其本身不是药品,只不过是盛有药品的空心外壳,又称为空心

“两高”联合发布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3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2次会议、2023年7月2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

食品安全案件定罪量刑更细化量化

  如何避免司法过程中执法不统一?如何让定罪入刑标准更加明晰?今年5月3日“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给出了方向性的解答。在近日于北京举行的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暨第五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食品安全法制体系发展与完善分论坛上,来

【青岛】对问题食品应就地销毁

  从毒奶粉到毒餐盒,再到现在的“塑料”面条,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愈加关注,一件件“耸人听闻”的食品安全事件陆续浮出水面。对此,国家相继出台各种法律法规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加重了食品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对此,青岛市代表委员纷纷表示支持。

两农民因盗林被法院判种树10亩-媒体称于法无据

  “种树判决”并非一定要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现。   因盗伐林木100余棵,广东惠州农民陈伟良和曾必强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然而,二审的判决“出人意料”:改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更“出奇”的是,被告人还须义务造林10亩。   本应坐牢服刑的盗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提供报告失实可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造假直接影响药品质量、医疗效果,扰乱医疗行业监管秩序,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惩治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过程中的数据造假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解释》,

食品安全要尽快长出“入刑”的牙齿

  近日,一则源发于娱乐圈的新闻,相当引人关注——有媒体曝光包贝尔在哈尔滨开的辣庄火锅店使用了假鸭血。暗访中,该火锅店服务员称所销售的“鸭血”都是从四川空运,“一天一到”,结果一滴鸭血都没有。在舆论重压之下,包贝尔在微博发文道歉,会承担全部责任。  因为是娱乐明星,再加上赶上315的“档期”,因此包

美国检方出公文证明留美博士翟田田无罪

新泽西检方公文  应海明律师的要求,新泽西检控官主要负责人爱德华·吉奥(Edward J. Defazio)当地时间10月12日发给海明律师楼一份公文。公文指出,中国留美博士生翟田田的“恐怖威胁”罪已经被减为“轻度骚扰”(新泽西刑法2:33-4C)。  海明律师在北京时间13日发给中

严打制售假药不越位不缺位-以身试法者将人财两空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141条第一款有关“生产、销售假药罪”进行的修正,必将进一步净化药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药监执法人员在有效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还要时刻警醒行政执法不越位、不缺位,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紧密衔接,坚持做到涉罪必移的要求。   以身试法者将

最高法:危害食品安全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及死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最低判处有期徒刑  加大处罚,彻底剥夺再犯罪资本  新增“食品监管渎职罪”,最高判10年,比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更重  就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种直

茶叶农药残留严重超标-可按食品罪定罪处罚

  "农药残留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可以按照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昨日,省农业厅药检所所长廖华明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七类食品安全渎职犯罪将重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于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和不认真履行职责、徇私舞弊,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七类危害食品安全的渎职犯罪。  通知指出,《刑法修正案(八)》针对当前一

专家呼吁缔结国际公约打击伪劣食品药品犯罪

  第六届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25日在京开幕,来自联合国毒品与犯罪控制办公室、国际刑事警察组织、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机构的高级官员与来自美国、法国、德国等16个国家和地区的犯罪学和刑法学者,共商应对全球伪劣食品药品犯罪问题的对策。  与会专家认为,世界各地伪

最新发布!考研等这几类考试作弊,最高判7年

  昨天(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的后果  1、根据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

成都:毛肚里加双氧水-没卖也要遭判刑

   昨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在召开的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新闻通气会上指出,以刑法修正案(八)的新规定为界线,3年来,成都两级法院对按以前标准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情形,现在依法进行了有罪判决。   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不但降低了入罪门槛,而且加大了处罚力度,同时扩大了适用加重

单独列明食品安全渎职犯罪-重拳出击保食品安全

  12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开始第二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与初审稿相比,草案作了多处重要修改。  草案二审稿修改了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条件,强化了刑法对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保护。  草案对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人员的渎职犯罪单独做出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