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起施行——更好推动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切身利益——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社会各界关注的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捆绑销售等新领域新问题作出规定。多方分析指出,《条例》的出台将更好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更好指引经营者依法经营,更好推动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柴米油盐维系万家安宁,衣食住行关乎百业繁荣,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呵护民生福祉、保护经济活力、维护公平正义,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保障高品质生活,意义重大。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消费者权益保护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例如,“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取消难、网络直播带货“以次充好”等问题。要维护好消费者权益,亟须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建设。 ......阅读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起施行——更好推动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切身利益——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社会各界关注的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

国家工商总局将就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邀请社会代表座谈

  在即将召开的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周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将于6月15日举办主题日活动,组织包括“实施新消法 肩负新责任”主题座谈会、“食品安全消费体验活动”、“食品安全大家谈”等活动。   据悉,工商总局将于主题日上举办“实施新消法 肩负新责任”主题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

消保条例7月1日起施行-为保护消费者亮出更多实招

  整治预付式消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消保条例7月1日起施行——  为保护消费者亮出更多实招  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提供公共服务,不得绑定单一互联网平台……围绕社会民生、

禁止“大数据杀熟”,中国消保法出手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首部配套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生效。《条例》对中国消费领域新老问题作出更细致和严格规定,包括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  在9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指出,近年来,中国新型消费蓬勃

为保护消费者亮出更多实招-消保条例7月1日起施行

随着近年来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消保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加大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6月1日起-安徽一次性消毒餐具不得有偿提供

  安徽省工商局日前发布《关于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通告》,要求从2011年6月1日起,餐饮企业不得有偿为顾客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  《通告》强调:餐饮服务企业应向消费者无偿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是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

上海公布10件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从2024年查办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中筛选并公布10件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案例涉及网络购物、餐饮食品、家电维修、美容美发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消费领域,以及盲盒消费、直播带货、“种草”笔记等当下流行的新兴消费模式。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红胜火餐饮店强制交易案中,当事人在餐饮

司法部:经营者不得实施“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

财联社4月9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在会上表示,在立法过程中,司法部与市场监管总局紧密合作,聚焦当前消费者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框架内完善相关规定。细化和补充消费者权益

“奶粉配方注册制”微调,只为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作为我国对婴儿配方奶粉进一步加强监管的重要举措,“奶粉配方注册制”这一年备受关注。根据此前规定,从明年起,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的婴儿配方奶粉必须获得配方注册证书,无论是国产奶粉还是洋奶粉,无注册证书一律不准销售。不过,随着大限将近,这一被称为“史上最严奶粉监管”的政策却出现了微调。对于洋奶粉而言,之

英消费者权益组织:普通牛奶比婴儿奶粉更有营养

  据外媒报道,英国消费者权益组织日前表示,婴幼儿家长一年约花费超过500英镑来购买婴儿奶粉,然而实际上普通牛奶比奶粉更有营养且更实惠。   据报道,婴儿奶粉标榜具有1到3岁幼童所需要的所有营养成分,部分品牌甚至添加铁及omega 3与6脂肪酸,以促进成长。然而消费者权益组织Which发现,部

预付式消费维权难?中消协呼吁加快完善该领域相关立法

  3月12日,中消协发布《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认为,我国预付式消费立法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基础,以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市场监管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及相关行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为重

新消法公开征求意见:“职业打假”将不再受消法保护

  工商总局近日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共70条规定,当中第二条的内容,引起了较多关注和讨论。当中提到“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这项有关“适用对象”的界定,也被认为是所谓的“职业打假人”将不再

消费者权益状况白皮书首次发布-公布10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3月12日发布《2010—2013年人民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状况》白皮书,同时公布10起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人民法院审理消费者维权民事案件数量从2010年的112779件上升到2013年的128198件,地方各级法院在消费者维权纠纷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总数为 11637件,

俄罗斯议员建议设含味精食品专门货架保护消费者权益

  据俄罗斯3月31日消息,俄罗斯自由民主党议员提出法案,建议将含有味精的食品摆放在商店专门的货架上,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俄罗斯自由民主党议员向俄罗斯国家杜马提出法案,建议将含有味精的食品分置在商店专门的货架上。俄自由民主党代表表示,此举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此外,货架上还应标注“含鲜味剂味

新加坡发布新《消费者保护(消费品安全)条例2011》

  2011年4月1日,新加坡新的《消费者保护(消费品安全)条例2011》(CGSR)开始实施。CGSR将消费品分成的两类:第1类为适用ISO标准、IEC标准、EN标准或ASTM标准的消费品,这类产品必须符合对应的ISO、IEC、EN或ASTM标准的要求以及安全机构(Safety Authori

工商总局局长:今年在网购领域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3月5日,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对于网购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回应说,作为全国新的购物形式,去年网购占社会销售零售总额约10%,“双十一”网购等时间节点增长速度非常快。   但由于网购时空分开,收货之前见不到实物,网购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有不实事求是、虚假宣传、快递业务等的问题,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丨沃特世助力保驾质量安全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在不断增加。但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各种各样的掺假、造假手段层出不穷。 这不仅让消费者很难分辨,如果不借助专业的仪器设备,连专业人士都难以分辨。面对如此混乱的市场,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在市场中辨别真假?  恰逢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沃特世

饮用水源地保护法待制定-正在起草有关管理条例

  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根据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需要,环境保护部颁布了饮用水水源环境规范,并正在起草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储亚平、戴雅萍等67名代表提出两件议案,要求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法,建议明确地方政府在饮用水水源

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表决通过-消费者维权可个人送检

  11月11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后检验检测机构对消费者有着“普遍服务义务”,更多民事检测将受到法律保障。  据介绍,面对公众普遍提升的检验检测需求,《条例》第二十条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且面向社会接受委托的,应当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为科学家权益罩保护套

《条例》是把“挡雨伞”   “本来指着它能帮着给占个‘位子’,结果却是给自己下了个‘套子’。不过,严格地规范自己,却让我们实实在在赢得了科学家们的信任。”说起已经公布实施五周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基金委)政策局局长韩宇有点唏嘘。  

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声誉机制-净化市场的有效途径

  去年,一位著名职业打假人组织多名消费者,先后在全国各地购买了60余辆“国二”假冒“国四”的轻卡汽车。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3倍赔偿惩罚性赔偿权利,结合《产品质量法》和《刑法》,通过向主管部门举报、开展法律诉讼等,成功净化了违法排污的轻卡汽车市场,解决了执法部门多年未能解决的“国二”发动机

3·15消费者权益日:新《消法》试剑一年-面对四只拦路虎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之日。“这一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0214件,解决497638件,投诉解决率85.7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7.2亿元。”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新《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以法之名守护“她权益”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着力推动解决就业歧视、性骚扰等妇女权益保障的痛点、难点问题,并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  以法之名守护“她权益”  阅读提示  2022年10月30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公益诉讼条款,明确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

最高法出新规-明确“知假买假”不影响消费者维权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依据新修订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法律,为法院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准则。明确了“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消费者权利、惩罚性赔偿不以消费者

餐饮业消毒餐具另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对餐饮业消毒餐具另收费的餐饮业潜规则,日前,专家进行了点评:餐饮经营者作为专门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消毒餐具是应尽的基本义务,不容置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这就明确了餐饮企业为

家电产品拟实行召回制度境内外召回措施应相当

     家电产品拟实行召回制度    不履行召回义务最高罚3万厂商境内外召回措施应相当    本报讯 国务院法制办昨天发布《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履行召回义务,销售者、修理者等相关经营者应当协助并配合生产者履行召

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因生产不合格产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经营主体,旨在通过公开曝光震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秩序。一、广东省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生产不合格“3C”认证电器产品的广东怡旺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立新电器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法学专家建议打造“六大体系”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针对中国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法修订专家指导组成员、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只有让全社会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来,才会让违法者失去生存的空间。建议国家建立六大体系,严格食品标准,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一是全面建立消费者友好型的法律

缺陷商品水星家纺床单含可分解致癌芳香胺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31日公布了2014年首批缺陷商品名单,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认定53款商品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缺陷,超过一半为床上用品。   广东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陈业怀介绍,在本次公布的缺陷商品名单中,有26款商品类属床上用品,商品中存在的缺陷为染料可

工信部发布第8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SDK)通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用户权益保护工作,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近期,我部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群众关注的实用工具、网络游戏等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及第三方软件开发工具包(S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