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草案规定消费者买假可以要求十倍赔偿

中国拟立法强化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受损的救济。昨日首次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规定,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受国务院委托作了草案说明,曹康泰坦言当前食品安全存在五大问题,主要涉及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和管理体制。 国务院法制办一位相关人士介绍,全国目前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4.8万家、个体工商户有253.94万家。对如此大量的企业,“人盯人是完不成监管的,监管部门有时候是疲于奔命”。 为此,法案明确,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由于消费者数量巨大,为了激发消费者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督,草案拟建立对消费者更畅通、便利的救济渠道。 草案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阅读全文

阿胶糕查出牛源性成分,消费者诉十倍赔偿获支持

  核心提示:当得知自己从网上购买的20盒阿胶被检出存在牛源性成分后,谢先生第一时间将阿胶销售商山东某公司诉至北京通州法院,要求退货退款1940元并十倍赔偿19400元。3月19日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销售商退还货款并十倍赔偿。   当得知自己从网上购买的20盒阿胶被检出存在牛源性成分后,

面对“假酱油”,监管不能“打酱油”

  近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了酱油产品比较试验报告,涉及120款、48个品牌/56个生产(代理)企业的酱油。经检测发现,4款“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甚至已经不能称之为“酱油”了。还有部分酱油虚标营养成分,有欺骗消费者嫌疑。经比较试验,23款酱油实测营养成分数据,与产品标识明示的营养成分表数据不符

新消法公开征求意见:“职业打假”将不再受消法保护

  工商总局近日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共70条规定,当中第二条的内容,引起了较多关注和讨论。当中提到“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这项有关“适用对象”的界定,也被认为是所谓的“职业打假人”将不再

谁来为发霉生虫的大米买单?

  买了3包大米,打开后发现大米生虫发霉。近日,祝女士遇到这样的事情。她致电本报的维权热线85188518反映:“我在天猫超市购买了3包福临门大米,过了一个月打开后发现发霉生虫,找天猫超市客服投诉过多次,给我的回复是大米生虫发霉不属于质量问题。我不同意天猫超市的说法,认为大米存在质量问题。我要求天猫

天津:食品添加剂标注不规范-消费者诉至法院获十倍赔偿

  日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尚庆风诉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塘沽河北路分公司、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上海威康食品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支持了上诉人要求十倍赔偿的请求。   2012年2月23日,尚庆风在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塘沽河北路分公司,购买了上海威康食品制造

食品标识不规范商场尴尬遭索赔-消费类维权案九成达成调解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法院受理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也不断增加。昨日(8月22日) ,记者从蓬江区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消费类维权案件11件,其中,商场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被起诉的案件有5件,网络商家作为被告的有6件。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加强调解,调撤率达90%。  

食品安全法今起实施-取消食品免检制度

  中新网6月1日电 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统一食品国家安全标准、取消食品“免检制度”、 确立民事赔偿优先原则、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十倍赔偿……,今日起,中国开始正式实施《食品安全法》,这部已出台四个月的法律将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开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

商场卖假减肥药判赔十倍-经核实生产厂家不存在

  购买五百余元的减肥药,却发现药品信息与监管部门网站的信息不符,陈先生一怒之下将商场告上房山法院,其提出的十倍赔偿请求近日得到法院的支持。   陈先生诉称,2010年10月,其在房山区某商场花费592元,购买了“极瘦”和“苹果醋”两种减肥食品。产品买回家后,陈先生感觉产品说明上

佛山:消费者网购到问题食品-平台免赔偿-卖家“挨板子”

   网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网店所在的平台服务商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顺德消费者莫先生发现自己网购的野燕麦力片配料中含有玛咖成分,但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均没有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遂将盱眙夜来香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夜来香经营部)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猫公司)告上法庭。   根据

金凤成祥面包吃出霉菌事主不满十倍赔偿要求道歉

  昨天,谢先生夫妇再次询问金凤成祥西坝河店发霉面包的解决进程,但依旧没得到满意答复。8月1日,谢先生在该店购买的香肠夹心面包,次日拆开时发现已发霉。事后,谢先生找到店中要求道歉,但店方只承诺赔偿,拒绝道歉。谢先生遂投诉至工商部门,昨日工商部门的人员表示,此事仍在处理中。 

《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两字之差内涵丰富

媒体关注这部法律的视角,更多体现在一些新的细节规定上。比如:遭遇不安全食品的消费者可要求食品经营者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对不安全食品的生产者,可处以最高多达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诸如此类。这些细节的规定,当然都是这部新法的一个亮点所在,而所有的亮点最终都可归结到这部新法的名称

老酒过保质期就不能食用了

  许多人都会认为,老酒越陈越香,可是事实如何呢?近日,汾湖消协分会的工作人员就接到了这样一起投诉。消费者周先生买了两瓶劲酒,拎回家准备取一瓶饮用,一看发现这两瓶酒均已超过保质期,于是返店要求商家退货,并支付赔偿金。店主同意退货,但对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要求予以拒绝。后来在汾湖消协分会调解下,周先生获得

《食品安全法》草案调查:逾九成人认同严惩重罚

作为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的首部法律草案,我国《食品安全法》草案的意见征求获得市民高度关注。据本市“市民信箱”披露的网上抽样调查结果,共有4168位市民参与此次调查。逾九成市民希望加大处罚力度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并期待新法能进一步改善目前的食品安全状况。 这份法律草案规定

食药总局解读:八亮点成就“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到底“新在哪儿?为什么会被成为“史上最严”?7月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做客新华网,为网友解读“升级”后的《食品安全法》。   徐景和表示,“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最大的变化能用两个字来概括:一是‘新’,二是‘严’”。   经两次

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的公众期待

这部法律所承载的,是社会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厚重期待—他们迫切希望,能够尽早告别那种整日为“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而苦恼发愁的日子。 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赔偿额度有望提高。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草

北京:打假人买假茅台索赔10倍被驳

  职业打假人带着公证员购买10箱茅台并封存,随即以假冒产品为由将销售者诉至法院,要求退赔购物款并10倍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购买者为职业打假人而非消费者,故驳回购买者10倍赔偿的诉求。购买者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职业打假人以法院为工具,浪费司法资源,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带着公证员买假酒  直接

人大就食品安全法草案广征各方面意见-6个亮点惹人注意

食品安全立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修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这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的第一部法律草案。 全国人大

庆阳市食药局坚持问题导向严查麻辣食品

  连日来,庆阳市食药监局在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督查中,对以“五毛钱辣条”为代表的麻辣食品进行了全面清查。  针对长期以来麻辣食品行业存在的以中小学生和农村消费者为主要目标消费群体,生产经营者利用“色香诱惑”、虚假宣传来误导欺骗消费者等潜规则,市食药监局采取三项措施对麻辣食品进行了严查严管。  一是严查

新食品安全法司法适用三题

  10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对于司法实践来说,该法中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法律适用无疑是亮点和难点。作者对其中的惩罚性赔偿、连带责任和首负责任制等三个主要制度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一、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适用  

为《食品安全法》建言

●河南 刘英团 严格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防范责任体系。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在这个意义上制定《食品安全法》,是应时势、顺民意之举。 《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在立法上明确了食品安全的3个责任体系

北京:花12.5元在超市买到过期豆干-消费者获赔1000元

  李先生在通州区一家物美超市分店花12.5元买到一袋豆干,后发现过期,协商无果后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并主张1000元赔偿。新京报记者9月29日获悉,通州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令该超市退还豆干款,并赔偿原告1000元。  原告李先生称,2017年5月24日,他在该超市购买“五香豆干

北京:花12.5元在超市买到过期豆干-消费者获赔1000元

  李先生在通州区一家物美超市分店花12.5元买到一袋豆干,后发现过期,协商无果后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并主张1000元赔偿。新京报记者9月29日获悉,通州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令该超市退还豆干款,并赔偿原告1000元。  原告李先生称,2017年5月24日,他在该超市购买“五香豆干

时评:中消协为何在恒天然事件中失语

  报道,恒天然事件已持续发酵多日,涉事企业都在争相发布公告,召回涉事产品。然而,代表广大消费者利益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却一反常态,在本次事件中噤声。   恒天然事件是一张“试纸”,消费者见识了各色厂家迥异的反应:有看起来很美的“48小时承诺”,有要求不公开的“最后一家客户”……加上“6家外资奶企被

新食品安全法已实施-未标含糖量虫草酒退一赔十

   新《食品安全法》本月起已实施,不合格食品赔偿最低1000元。   仅仅因为包装上未标示含糖量,超市就付出了退一赔十的代价。9月底,天宁法院判决的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给所有商家都提了个醒:只要是关于食品安全,一点都马虎不得。   今年5月27日,家住天宁区的李女士通过天猫网站,花198元在北京

保健食品添药品可10倍索赔消费者需谨慎

日前,东城区法院对涉保健品买卖合同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了保健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对消费维权进行建议与提示。 未获批号上市销售 申先生在北京某超市购买了3盒某品牌蜂胶软胶囊,共计花费570元。服用该产品后,申先生感到头痛乏力,便怀疑买到了假药,于是仔细查看产品,这才发现产

南宁:食品营养数据不实-超市被判赔十倍

  在超市买东西,你会留意东西上标注的营养数据吗?南宁市民梁某在超市购买了11盒某品牌麻通,发现麻通的包装上标注的营养数据里的能量值与实际计算所得的能量值不符,遂将超市告上法庭。日前,南宁市中院二审判决梁某胜诉,超市返还货款并支付货款十倍的赔偿金。   2015年2月11日,梁某在某超市购买了11盒

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施行:生产不安全食品严惩重处

  记者5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   最高法通知强调,在审理食品纠纷案件中,要坚持严惩重处的原则,正确运用惩罚性赔偿和连带责任的规定,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格追责,让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对于利用自己

京东所售益生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厂家被判十倍赔偿

   一名消费者在京东商城购买了一款益生茶,发现该产品添加了中药材藏红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将厂家和京东一起告上法庭。厂家被判退还货款,并十倍赔偿。对消费者要求京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未予支持。  药材藏红花成食品配料 消费者将厂家和京东告上法庭  记者了解到,孟女士在京东商城网站上购买了

国人食品安全立法只是走出第一步

  提要: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催生出中国第一部食品安全法,可谓是亡羊补牢。而要让百姓对食品安全完全放心,除了这道法律上的“护身符”外,要做的功课还有很多。   历经几次修订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有望在2月28日闭会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届时,中国将终于有了第一部食品安全法。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戴“紧箍咒”-买到问题食品可索赔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6月23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网购食品监管等领域存在法律法规空白的问题,在本次修法草案中得到弥补。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规定,相当于给如火如荼的网络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