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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草案有望6月前出台

11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李传卿在湖北团透露,《食品安全法(草案)》有望在今年6月前正式出台。据悉,在这部民众寄予厚望的食品安全大法中,地方政府负监管总责、食品违法假一罚十、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提到10倍至20倍等刚性标准,将成为遏制食品违法行为的亮点条款。 地方政府须负监管总责 “食品安全怎么监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地方政府必须负总责。”李传卿在湖北代表团表示。 他透露,《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在立法上明确了食品安全的3重责任体系,分别是:地方政府必须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为什么这么规定?因为食品生产流通是一个很长的链条:农产品种植归农业部门管;食品生产加工归质检部门管;流通经销归工商部门管;产品最后上餐桌,还应该有一个卫生部门来管。这么多环节,这么多部门,地方政府全面动起来,才能管得好。其他监管部门按照环节分段压上去,才能管到位。” 假一罚十激励消费者较真 据悉,草案拟规......阅读全文

为《食品安全法》建言

●河南 刘英团 严格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防范责任体系。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在这个意义上制定《食品安全法》,是应时势、顺民意之举。 《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在立法上明确了食品安全的3个责任体系

专家解读食品安全法

  2013年10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食品安全法(修订送审稿),并决定在11月29日前向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法制日报》记者就食品安全法(修订送审稿)新增内容中关于法律责任规定的特点,独家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调创新中心

食品安全法 升级在哪里

  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升级版”,作出了哪些主要修改?将为“舌尖上的安全”带来哪些新的保障?    农产品:剧毒高毒农药禁用于蔬菜瓜果    【背景】利用剧毒农药、化肥、膨大剂等对蔬菜瓜果进行病虫害防治、催肥,是百姓最担忧的食品安全问题之一。    2013年,山东潍坊

《食品安全法》直击要害

  在“三鹿事件”发生近半年后,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2月28日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获高票通过。这部法律就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进行了极有针对性的制度创新,以严防“三鹿事件”重演。   1995年我国颁布施行了《食品卫生法》。10多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转型,食品安全领域事故频

新《食品安全法》贵在执行

  最关键的还是要从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方面着手,“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只有让人民参与约束权力,权力才不致滥用,政府才不会失职,才能使法律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新《食品安全法》将在10月施行,这是好事。食品药品安全,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

食品安全法开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新阶段

  新华网西安6月4日专电 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标志着已实行近14年的食品卫生法的终结。已从事10多年相关研究的陕西科技大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授宋宏新告诉记者,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绝不是两个字的简单变化,而是意味着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一个新阶段。   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及健康安全。宋宏新

专家:刑法对食品安全保护明显落后于食品安全法

  【对话人】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卢建平  【对话动机】  201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施行整整1年之际,相关机构对全国12个城市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在社会治安等11项安全问题调查问答中,食品安全以72%的比例成为被调查对象“最担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正在起草

  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第十三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上透露,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条例,制定相关的配套规章,尽快建立健全与新法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金小桃说,卫计委也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牵头

宁夏食品安全:一法一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近日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形成了审议意见,并于近日提交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报告提出,宁夏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稳向好,但与中央的要求和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目前宁夏食品安全存在四

厉曙光:食品安全靠“法”不靠“管”

  “近来食品安全是‘天下大乱’,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很多人谈‘食’色变,建议国家尽快修改食品安全法,效仿‘酒驾’处罚,让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悬在食品企业法人头上,随时保持危机意识。”在复旦大学日前举行的“社会管理创新与党的建设”专题研讨会上,复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的这一观点得到了众多学者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