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徐州市检察院起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顺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据悉,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后,法院开庭审理的首例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鸿顺公司被判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共计人民币105.82万元,支付至徐州市环境保护公益金专项资金账户。 从2013年起,鸿顺公司连续3年将未经处理的至少2600吨废水排入临近的沟渠和苏北堤河,在被环保部门两次开出罚单后,此次又遭法院巨额判罚。 ◎案情起因 造纸企业连续3年偷排废水,两次被罚15万元 位于徐州市铜山区的鸿顺公司是一家造纸企业,生产原料主要是废旧纸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水应该经过处理达标后排入苏北堤河。 2013年4月27日,徐州市铜山区环境保护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鸿顺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阅读全文
“‘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在新《环境保护法》生效当天,获得立案。”近日,在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举行的发布会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诉讼部部长刘湘展示了案件受理通知书。 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正式生效。当天,由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作为共同原告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被福建省南平
——专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 正在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和环境公益诉讼将成为人民法院与环保部门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 “当前,包括环境资源法律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近日,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因县环保部门不履行职责,依法向法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全国首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月22日《京华时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今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
一场公益诉讼打下来,不亚于一堂环境守法教育的“公开课” 5月19日,全国首个专门管辖环境案件的法庭――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受理了首起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在新环保法刚刚明确环境公益诉
“大获全胜!”1月10日,我国第一例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案在贵州宣判后,原告代理人马勇通过电话向《法制日报》记者报喜,言语中尽是兴奋。 这起案件,是中华环保联合会去年进行的3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之一。2011年,蓬莱溢油、云南铬渣污染水库等危害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接连发生,以及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作出这项规定,目的就是要使
2008年,广州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广东首宗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资料图片污染企业设置的排污口十分隐蔽。 11月15日,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勒令被告广州市番禺新造食品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新造食品”)立即停止污染大气行为,同时需赔偿此前造成的环境经济损失14万余元。这
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等损害公共利益的事件层出不穷且得不到有效遏制,人们将目光转向诉讼途径,寄希望通过公益诉讼实现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虽然仍存在争议和困难,但以新民事诉讼法的出台为标志,我国公益诉讼制度最终确立。但公益诉讼的起诉资格争议至今仍未完全解决,检察机关是否具备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就是一个悬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保联合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环保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全
《新闻1+1》2012年5月23日完成台本 ――公益诉讼一小步,环保一大步! (节目导视) 解说: 一个来自北京,一个来自重庆,两个民间环保组织为什么要前往云南提起一件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代理律师 曾祥斌: 这些年在做法律倡导方面,一直在寻求用法律
受访人 孙佑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财经大学特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王灿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彬:环境保护部政研中心高级工程师 话题 如何理解环境司法公正的涵义?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一系列司法领域改革措施对加强环境审判有何影响? 两法
公益诉讼人(原告)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缓缴诉讼费,其败诉的,免交诉讼费;如果是被告败诉的,由被告缴纳诉讼费。由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在几天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被舆论称为破解环保法庭无案可审尴尬的“解困”
昨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抵制PX项目、反对核电站建设……全国多个地方发生环保群体性事件。对此,草案增加了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公众说明情况,征求意见。” 此次的环保法修正案草案增加
白云区钟落潭镇雄伟村某工厂排污口污染严重。 丁玎 摄 后日,备受关注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将结束一个月的公开意见征集。历经17年酝酿,在现行环保法实施23年后,新《环保法》终于在千呼万唤中露出修改后的初容。 不过从记者了解到的不少公众、学者对草案的反馈来看,新《环保法
2017年2月20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以违法处置生活垃圾、共同侵害环境为由对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3家单位及徐国强等4人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环境修复责任,成为全国首例因跨区域倾倒垃圾向行政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备受各界关注。而在此前,无锡
近年来,大气、水、土壤等污染事件频繁发生,部分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出现严重退化,但由于大气、水等环境因素所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以及缺乏传统法意义上的直接受害人,相应的法律规定并不明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屡屡被挡在司法救济大门之外。 昨天,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因倾倒重金属废水污染河涌,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焦云电镀厂被起诉。 近日,一起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以下简称“省环保基金会”)作为原告,对焦云环境污染案提起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被告赔偿41.6万元,并承担污染损害评估费用和全部诉讼费用
淮安不可移动文物环境公益诉讼获受理图为江苏省淮安市义顺巷古民居遭到拆迁。 资料图片 中国环境报记者刘晓星 编者按 为打造一个仿古街区商业项目,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政府拆除了已存在上百年的多座清代及民国时期的古老民居。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就此提起了环境公益诉讼。
最高检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意见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 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下称《意见》),就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10月28日,《决定》全文公布。 《决定》贯穿了一条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红线,是对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动员部署。 对环境保护工作来说,《决定》的出台,为环保领域落实依法行政要求,
环境公益诉讼在2013年遭遇更多的尴尬。新《民诉法》第五十五条开启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程序,却因为缺乏必要的司法解释而无法操作,反而将大量环境诉讼案挡在法院门外。 2013年,环境公益诉讼经历的尴尬,比往年多一些。 年初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敞开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大门。但是,这一条
明确环境权影响几何? 环境权对于维护公众的环境利益、建立政府环境责任制和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意义重大 记者:明确环境权,将赋予公众哪些具体权利? 蔡守秋:环境权是维护公众环境利益的法律基础和依据。 在法治社会和权利本位的语境中,环境权入法,特别是规定公民(个人、自然人)环
最近,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准备在网上发起募捐活动,以筹集近100万元的诉讼费,每人限捐两元。 2017年1月25日,“常州毒地”公益诉讼案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自然之友”)与绿发会败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
●《环境保护法》通过稿确立了一个新的基本原则,即损害者担责原则。以前强调的仅仅是污染者担责而忽视了生态破坏者的责任,此次修订则把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的责任加以合并,用损害者担责原则予以概括,更为准确、到位。 ●在此次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设置了专门条款规范流域水污染和区域大气污染的防治问题
2011年8月14日,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发生铬渣污染,工人为脚下28万多吨铬渣“盖房”。 ■ 核心提示 10月19日,由“草根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获得在曲靖中院立案。这被环保组织称之为里程碑意义的公益诉讼案件。 前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图为原告、被告双方聘请的技术专家就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出庭论证。 庭审现场,公益诉讼人出示证据,说明鸿顺公司在两度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后,设置直径20厘米的铁质排放管,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排入苏北堤河。 中国环境报记者李莉
近日,一则石家庄市民因雾霾状告环保局索赔1万元的消息引发热议。据报道,此为全国首例个人状告环保局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也再次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很多人认为该市民没有起诉资格;有的人认为,即使获得起诉资格,该市民也不可能胜诉。 市民因雾霾状告环保局是第一例,但不会是最后一例。最近有一些著名的
到3月26日,环保部下属机构中华环保联合会就山东潍坊昌乐县五图街道部分村庄地下水遭严重污染问题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已经超过了20天,但法院方仍以需要请示上级法院为由,没有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中华环保联合会督察诉讼部部长马勇告诉记者,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他们“拿不准”中
2010年12月30日,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判决了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为这起环境公益官司“埋单”的是贵阳市“两湖一库”环境保护基金会,基金会无偿支持原告1500元鉴定费,先行垫付了该案的部分诉讼成本。 “虽然仅有千余元,但在全国来说,是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鉴定费用得到基金会帮助的第一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最高检4日发布环境保护领域第八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诉许建惠、许玉仙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五起。 最高检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主题是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介绍称,最高检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有五个,分别是江苏省常州市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