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该法赋予环保部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一系列新手段。这些“狼牙棒”在现实中到底有没有产生效果?4月10日环保部通报称,新环保法实施后的一二月份,江苏查封、扣押案件5起,限产停产5起,移送拘留3起。 记者从江苏各地环保局了解到,新环保法实施3个多月来,多地出现使用这些新手段的“第一案”。不过,面对当下严峻的环境形势与公众强烈的环保诉求,人们希望新环保法的“狼牙棒”能够挥得更猛烈一些! 南京首次对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行政拘留 位于南京的中国水泥厂因篡改数据造假,相关负责人被行政拘留,这是南京因为环境违法、企业环保责任人被治安处罚第一案。 2014年7月30日,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接到投诉,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涉嫌排放废气超标,污染环境。经过相关检测,证据确凿。环保、公安部门除了对该企业进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外,今年初还将企业环保责任人行政拘留。 经查,该公司为了超标......阅读全文
2016年4月,环境保护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公众举报55件,其中公众反映大气污染最为集中,其次为水和噪声污染;被举报最多的行业是加工制造业,其次为化工业和非金属矿产加工业,所有举报件已立即转交属地环保部门调查处理,公众举报具体情况见“附件一:环境保护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
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彰显了国家运用刑责治污、重拳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决心。 新《解释》增加了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和环评文件造假行为、明确了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期犯罪
在江西省政府新闻办、江西省环保厅近日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公布了去年以来全省查处的10起涉及大气、废水、重金属等多种环境污染问题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自2015年实施新环保法以来,江西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为契机,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用好用足环境保护法赋予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界定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适用情形及具体对象,全面规定了调查取证、审批、决定、执行、送达、实施期限、保管、解除、移送以及检查监督等实施程序,为《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开始进入修订议程,这是该法自1987年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旧法究竟存在哪些不足?修订后的“新法”将可能呈现什么样的新面貌?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作出解读。 周生贤说,针对这次修订,环保部建议,大气污染防治法应当改变过去“立法不严”的状态,强化污
一度令外界“谈污色变”的地下排污再度成为舆论热词。 环境保护部(下称“环保部”)昨天披露的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结果显示,山东有14家企业存在违法问题。而在此前一天,环保部的另一则信息披露显示,未发现潍坊企业地下排污确切证据。 今年2月份,关于潍坊市一些企业恶意向地下排污
本报记者王昆婷10月27日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今日通报2016年9月已办结公众举报情况,对“010-12369”环保举报热线、来信和新闻媒体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查清事实,依法实施处理处罚,共办结公众举报案件52件。 据通报,公众举报问题涉及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异味污染、噪声污染、违法生产等。山东
环境保护部近日连续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巡查情况,1月10~13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了1811家企业(单位),发现其中的75家企业(单位)存在涉气环境问题;1月12日~13日,28个督查组和102个巡查组共对“2+26”城市检查了2125个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具体点位,发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但《环保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和概括性,各级环保部门普遍缺乏操作经验,迫切需要制定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各项制度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和督查方式等。日前,环境保护部发布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该配套办法与《环保
偷排企业为什么宁愿选择被查处后“受罚”,而不愿意把钱花在污染治理上呢?原因很简单,对这些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的企业来说,违法成本太低了!因此,加大处罚力度,大幅提高企业污染的违法成本,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环境执法中必须重视,并尽快加以解决的问题。 近日,山东富康制药有限公司偷排污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司法解释明确了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的18种情形。该司法解释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在重金属污染环境入罪标准方面,司法解释明确“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开始进入到修订议程,今天(26日)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也是该法自2000年以后再一次进行修订。 针对目前大气污染的形势,大气法应该作出哪些新的规定? 此次提交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从现行大气法案的66条增加
废水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偷排、废气超标排放、堆场粉尘污染……今天下午,南京市环保部门通报了2013年第一季度该市环境违法案件,其中南京中石化有7宗违规污染被立案查处,预计将开出101万元的罚单。 据南京市环保局副巡视员南京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钱锋介绍,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今年以来
经河北省政府同意,河北省环保厅对今年秋冬季以来在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中查出的6起涉气企业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据了解,河北省环保厅从9月5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3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45946家(次),发现问题企业7332家,涉及各类环境问题8258个,全省
跨界污染,因事关不同行政区划,具有发现难、界定难、取证难、处理难的特性,让污染防治犹如“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周村,地处鲁中交通腹地,是鲁商发源地,素有“天下第一村”之称。作为淄博市“西大门”,周村区的西部、北部与滨州市邹平县共同拥有超过25公里的边界线。 在周村,由于有了跨区域环境污染快
重污染天气阵阵来袭,环保工作者战霾有担当。进入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环保局就在全市范围内打响了污染防控第一役——环境犯罪百日严打战役。 哈尔滨市环保局局长张欲非在进行具体部署时强调,2017年环保部门要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震慑犯罪分子,提振广大群众
PM2.5(细颗粒物),这个大家原本很陌生的专有名词,因为2011年10月以来我国多地灰霾天气造成严重大气污染,而迅速成为社会热词。之后,PM2.5被纳入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在一些地方开始监测。2012年全国“两会”上,PM2.5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社会对PM2.5的关注和重视,
对于“危险废物进农田”这类恶劣违法行为,如果只是罚款了事,将是对污染的纵容,对法律的亵渎。 北京密云县牛河道边,惊现一座座工业垃圾坑,一家名为凯比(北京)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的韩资企业,将大量危险物质的垃圾包给私人处理,结果这些垃圾被倒进了农田,进入河道。新京报记者发现,这一垃圾填埋点,离京密
哈药“污染门”:折射“原料药大国”的现实困境 作为“原料药大国”,我国一些原料药生产企业面临着与哈药总厂同样的困境――一面是高污染、高耗能的生产工艺,一面是附加值和利润率都比较低的产品。而由于产品同质化倾向严重,药企通常采用“价格战”方式抢占市场,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利润率。因此在面对治理污染的
近年来,环境违法高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国办首次专门就环境监管执法发布通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有利于打击环境违法,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彰显我国“向污染宣战”的决心—— “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11月27日,《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2013年2月下旬至3月,环境保护部组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六省(市)环保厅(局),以地下水水质异常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为重点地区,以废水排放量与理论产生量明显不一致、建有渗坑渗井或旱井的企业为重点目标,全面排查华北平原地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去向和
下半年刚刚启幕之际,又一个致力于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磅文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印发实施。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历史上,今年明显是一个“大年”:大事件不断,大动作频频。 从中央到地方,从党委到政府,从生态环境部门到其他职能部门,攻坚气势足、阵势大、声势强,打出
环保部9日通报称,今年二三月间,环保部门在40天内,出动7万多人次对华北地区的2.5万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东14家、河南29家。 今年年初,有媒体披露说,华
国发〔201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
国家发布“土十条”,土壤安全再引关注。“中国土壤环境促进平台”开会,决定2018首届全国土壤大会将于7月在北京召开,中国网消息 记者从日前举行的首届全国土壤大会暨中国土壤环境促进平台启动大会上获悉,由甘肃临泽县人民政府、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学会等20多家企事业单位联合发起的“中国土壤环境促进平台”在此
紫金矿业水污染事件和大连海上原油泄漏事件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上杭小镇和大连港逐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但这两起环境污染事件所引发的思考却远未平息。 污染受害者如何获得赔偿?对造成事故、污染环境的企业,除了环保和海洋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外,是不是可以由相关机构代表国家提起民事
作为制造业名城,广东东莞的污染问题正侵袭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东莞市环保局发布的最新空气质量监测显示,截至4月16日,东莞空气污染天数年内已达31天,水污染亦引发公众担忧。 为加大治污力度,还东莞一片蓝天,一个纯净水源,东莞环保局给出治污时间表,规定在6月15日前全面清理黑烟囱和无证
用“刑事追究”震慑环境污染 对于环境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犯罪,应一个不漏加以追究,同时,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那些违法为污染企业开绿灯的官员,也要连带追责。 昨日,公安部公布四起环境污染重大案件――昆明市“牛奶河”污染案、廊坊部分电镀厂污染环境案、株洲佳旺化工公司非法倾倒化工废液
4月11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徐州市检察院起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顺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据悉,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后,法院开庭审理的首例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鸿顺公司被判赔偿生态
大气污染防治法迎14年来首次“大修”,22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向大会作修订说明时说,草案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依据,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制度措施,努力实现从单一污染物控制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从大气污染治理的属地管理向区域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