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细则出台

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发布,并就实施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规范》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可通过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信息后承担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尚未开展检验的,应当按照《规范》规定要求开展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已开展检验的或境外实验室已完成防晒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的,该检验报告可继续在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时使用。已完成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原有检验项目与《规范》不一致的,应在本公告发布后一年内,按照《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要求(人体安全性检验项目除外),补充完成相应检验项目的检验。补充完成的检验报告,应当在产品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申请时提交,或者在产品备案确认继续生产时提供备查。 三......阅读全文

国家药监局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细则出台

  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发布,并就实施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规范》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可通过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1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公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化妆品、化

敲黑板!11月1日原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机构资格自动终止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实施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公告。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详情如下:  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

39批次不符合规定!国家药监局再次通报化妆品抽检不合格

近日,国家药监局再次发布通告,公布了3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多位防晒产品和面膜。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上海、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在

解析:牙膏正式成为化妆品界新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在2020年1月3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第七十七条规定: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根据法规要求,是不是意味着牙膏成为了化妆品呢? 在2021年1月14日国家药监局召开的

75个国产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名单公布

  为确保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通知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本辖区内的检验机构信息予以公布,企业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fda.gov.cn),浏览“数据查询”中的

涉及18个品牌33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这些商品被通报

  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采洁染发膏(自然黑色)等33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其中14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签上标示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否认生产或者进口过上述产品。  依据《化妆

牙膏属于药物还是化妆品?

在2021年1月14日国家药监局召开的化妆品监管条例实施新闻吹风会上,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戚柳彬对“牙膏参照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是基于什么考虑”这个问题进行了回答。其中提到牙膏在原料管理、标签管理上有区别于普通化妆品的独特之处,因此条例规定是“参照”而不是“按照”普通化妆品进行管理。

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公布,多款染发膏在列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海南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赛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赛丝之秀润黑露(自然黑)等45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下同)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5号)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药监局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国家药监局决定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再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的三大工作重点为

221种检测项目!山东省获批首个国家非特化妆品检测机构

  近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威海海关技术中心获得《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三项资质。这是山东省内首家获评该资质的海关检测机构。  “威海对韩贸易便利,市面上各种韩国进口化妆品种类繁多,对进口化妆品进行检测的需求很大。”威海海关技

玩具化妆品只能给玩偶涂,-千万别让孩子用

  当前,一些由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玩具十分热销。12月9日,国家药监局对外发布消息称,实际上,这类产品多数属于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它们不属于化妆品管理范畴。儿童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陈伟介绍

化妆品中含有“干细胞”么?

 干细胞,俗称“万用细胞”,是一类具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多潜能细胞,在一定诱导条件下可以增殖并分化为其他类型的细胞。目前,干细胞技术在医学领域大多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干细胞临床研究中,尚无干细胞在美容、抗衰方面的研究。      2021年国家药监局修订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

药监委:“小金盾”不是产品质量认证

  2021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旨在提高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但是一些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在推销产品时,将“小金盾”标志与获得国家审批、质量认证等宣传用语相挂钩,有意混淆“小金盾”标志的涵义。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一、“小金盾”不是产品质量认证标

洗发、护发、染发产品抽检不合格比例过半,这些禁用原料危害健康!

  2023年11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9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公布了发道无硅油控油修护洗发液等9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通告称: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深圳市发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托方为

药监局|20批次染发膏、防晒霜、BB霜等化妆品不合格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浩鑫染发膏(亚麻褐色)等2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上海、浙江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

药监局|50批次化妆品不合规定,多家知名品牌在列

  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生产企业德国万事乐德公司、中国总经销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哈罗闪婴儿柔护润肤霜等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浙江

药监局|小心“哨哆哩祛痘膏”不良反应,因为...

  近日,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北京、上海、浙江、重庆市(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示名称为“哨哆哩祛痘膏”的化妆品进行调查。经查,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上述化妆品未经注册或者备案。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

《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起实施

  记者23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规范牙膏功效管理和标签要求,规范功效宣称范围及用语。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办法明确,牙膏备案人对牙膏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牙膏生产经营者应

国家药监局“三定”方案出台-设9个司局新增化妆品监管司

挂牌成立近半年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出炉。据中央机构编制网今日(9月10日)公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药监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设9个业务司局,32名正副司长,新设化妆品监督管理司。今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药监局组建,并于4月10日

国药监发布关于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新公告

  5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发公告。公告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规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药品监

国家药监局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仪器装备标准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检验装备水平,保障保健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目的是: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化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再次加强了对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本意见稿共8章26条,从组织机构、管理体系、检

这家化妆品未备案,药监局:“已责令停止经营”

  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辽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暨大潇霖”品牌系列化妆品以及标示名称为“科巢草本护肤霜”的化妆品进行了调查。经查,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品育丽致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科巢草本护肤霜”未经注册或者备案。“暨大潇霖”品牌系列化妆品标签上标示的生产

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

2021年12月2日获悉,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及各项展示要求,强调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守护儿童健康成长的坚定决心。 通告显示,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儿童化妆品

我国水产品进口将实施准入注册备案管理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首次将水产品纳入到注册目录内。   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国外官方卫生控制体系和水产品加工企业卫生条件等进行考核和验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国家和企业,其产品允许进口到中国,对捕捞加工、储藏运输等生产过程不规范、卫生控制

我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将从单一注册制变为注册备案结合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保健品市场中的虚假宣传,夸大性能,产品保健手续缺失等乱象,为行业发展带来了很多阻碍。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发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的管理办法将从此前的单一注册制变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新修订的《食品

广东检验检疫局部署2015年备案注册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新年伊始,广东检验检疫局研究部署了2015年备案注册和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按照“放管治”的总要求,在“放”上落实备案采信,简化备案程序,做好简化行政审批,强调企业主体责任的文章。在“管”上落实备案和HACCP认证联动监管,管住关键,提高监管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文章。在“治”

江苏省食药监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监管,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管理水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举措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机构改革期间江苏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指南》,强化对新办、改建、扩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