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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又公布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共51批次不合规化妆品公布,其中包括多种染发膏和洗发露。详细信息如下: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申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NNBIS染发膏(黑色12号)等51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内蒙古、辽宁、江西、广东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5......阅读全文

药监局将修订《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为加强办理“关于尽快修订《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建议”,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许可司组织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司、稽查局等部门组成调研组,赴广东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全国人大代表张玲、杨莉、沙振权、周海波应邀参加。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两家化妆品生产企业,与全国人大代表、当地化

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

2021年12月2日获悉,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及各项展示要求,强调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守护儿童健康成长的坚定决心。 通告显示,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儿童化妆品

药监局通知严查化妆品添加禁用物

  据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化妆品禁用物质等行为。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化妆品禁用物质、超限量使用化妆品限用物质、未取得化妆品卫生

食药监局征求化妆品禁用组分修订意见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胆碱盐类及它们的酯类属于禁用组分,由于化妆品生产的需要,基于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参照国外相关资料,经组织专家论证,拟对禁用组分“胆碱盐类及它们的酯类”作如下修订:   一、禁止使用的胆碱盐类及它们的酯类:氯化胆碱、菲诺贝特胆碱(c

食药监局征求儿童化妆品申报指南意见

  为规范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技术审评工作,依据《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等有关规定,2月15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药监保化函[2012]55号文件,对《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12年2月29

国家药监局征求《化妆品卫生规范》勘误意见

关于征求《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禁用组分、限用物质表等内容校核和勘误意见的函食药监许函[2010]4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切实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司组织对《化妆品卫生规范》(2

药监局回应“化妆品致癌”:是否影响健康需研究

  继“二恶烷”事件后,化妆品再次陷入致癌物风波。针对有媒体曝出化妆品中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一事,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近期已召开由相关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专家认为,化妆品并不是人接触此类物质的主要来源,其是否影响人体健康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评估。  近日,北京市疾病控制中心

药监局通报化妆品含二噁烷监测数据

  2010年7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媒体报道霸王(广州)有限公司洗发水含1、4-二氧杂环己烷(又名“二噁烷”)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现对霸王(广州)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有关产品抽检和相关情况作进一步通报。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组织了现场检查

这家化妆品未备案,药监局:“已责令停止经营”

  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辽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暨大潇霖”品牌系列化妆品以及标示名称为“科巢草本护肤霜”的化妆品进行了调查。经查,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品育丽致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科巢草本护肤霜”未经注册或者备案。“暨大潇霖”品牌系列化妆品标签上标示的生产

国家食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委员会成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00号),我局承担拟定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职责。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

国家药监局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指导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

药监局:26批次化妆品抽检不合格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通告称,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所等检验,标示为广州雅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生产(代理)的2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其中超九成不合格化妆品来自广东地区。   通告显示,此次检验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及不合格产品包括:广州雅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雅美姿纯皙

国家食药监局征求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检测方法

  2012年3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替硝唑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司关于征求化妆品中替硝唑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意见的函  食药监保化函

国家药监局简化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简化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  为进一步简化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切实提高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效率,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印发通知。  通知明确,不涉及产品安全性原因首次申报未获备案需再次申报的,申请人应当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宣称“药妆”属于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近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整理了化妆品监督管理中常见问题,并依据我国现行化妆品法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逐一进行了解答。  1、为何经常听说国外有所谓的“药妆品”,而我国化妆品法规中并没有“药妆品”的概念?  答: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不但是我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检测方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中二氧化钛等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  为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化妆品中二氧化钛等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分

食药监局通报日本株式会社佳丽宝化妆品召回情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佳丽宝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称由于消费者出现不良反应,该公司拟召回其生产的部分含有“杜鹃醇”成分的美白产品,并称含有上述成分的产品均未在中国市场销售。   总局立即对此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核,佳丽宝公司确曾向原国家食品药品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5号)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药监局认定6家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现场审核和复核审查,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认定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6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  1.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3

兰州西固食药监局开展美容美发化妆品检查

  1月24日,记者从西固区食药监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使用企业经营秩序和产品质量,西固区食药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美容美发化妆品专项检查。  检查发现,大部分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货渠道合法、化妆品标签标识规范,但少数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和验收记录不全,个别产品存在未备案情况,执法人员依

国家药监局公布8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化妆品抽检不合格通告,标示为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生产(代理)的8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今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共发布18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通告,其中8期是关于染发类化妆品的。  此次抽检不合格化妆品具体为:标称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昌義生态

国家药监局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工作指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分别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明确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本流程、检查重点、检查方式以及监督措施

国家食药监局要求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管和备案工作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

青海药监局开展化妆品生产经营领域专项监督检查

  近日,青海省药监局部署开展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领域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以强有力举措保障各族群众用妆安全。  针对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非法添加、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列出41项生产环节检查内容、20项经营环节检查内容,抽调专业骨干,组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深入化妆品企业生产经营现场,实地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章程》印发

  为加强和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工作,提高和保证化妆品标准的质量,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章程》于日前印发。

药监局督查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查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工作  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针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国家局于2010年6月下发了《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许[2010]52号),要求各省级局开展为期6

国家药监局公开遴选化妆品技术规范委员会委员

3月15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公开遴选化妆品技术规范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全文如下。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公开遴选化妆品技术规范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化妆品技术规范

药监局将举办化妆品安全性评估申报资料要求培训会

  为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做好《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和《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宣传与培训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将于2010年10月19日召开化妆品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申报资料要求专题培训会。特别邀请食品许可司与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有关负责人,针对

国家药监局:含透明质酸钠化妆品不应宣称医疗用途

目前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除了在药品、医疗器械应用外,还常用于化妆品、食品等领域,部分产品用途介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边缘。  1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明确,透明质酸钠作为一种保湿补水成分,已在化妆品中应用。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

国家药监局将建立化妆品命名禁用词语数据库

  中广网北京2月12日消息 伴随着化妆品种类的丰富,复杂的化妆品名称也如乱花迷眼,为了规范化妆品命名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了《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命名规定明确了化妆品命名的原则、禁用内容等。   统计显示,1980年我国化妆品工业生产销售额为3.5亿元;而到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