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解读:八亮点成就“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到底“新在哪儿?为什么会被成为“史上最严”?7月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做客新华网,为网友解读“升级”后的《食品安全法》。 徐景和表示,“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最大的变化能用两个字来概括:一是‘新’,二是‘严’”。 经两次审议、三易其稿,新版《食品安全法》内容新增了50多条,对现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的修订,新增一些重要的理念、制度、机制和方式。以监管制度为例,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等20多项。 新《食品安全法》自出台后,就被人们冠以“史上最严”的称号。新法之“严”体现在何处?徐景和表示,新的《食品安全法》贯彻了中央的四个“最严”的要求,按照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主要体现以下八个方面: 亮点一:刑事责任优先 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阅读全文

湖南首批7家食品企业签约试点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

  2014年9月4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统一发布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湖南地区专属产品,组织首批参保企业现场签约,安排部署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根据省食安委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保监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

食品标识不规范商场尴尬遭索赔-消费类维权案九成达成调解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法院受理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也不断增加。昨日(8月22日) ,记者从蓬江区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消费类维权案件11件,其中,商场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被起诉的案件有5件,网络商家作为被告的有6件。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加强调解,调撤率达90%。  

食品安全法草案有望6月前出台

11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李传卿在湖北团透露,《食品安全法(草案)》有望在今年6月前正式出台。据悉,在这部民众寄予厚望的食品安全大法中,地方政府负监管总责、食品违法假一罚十、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提到10倍至20倍等刚性标准,将成为遏制食品违法行为的亮点条款。 地方政府须负监管总责 “食

“舌尖险”能否让食品消费更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上月中旬,鄞州区一家饭店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俗称“舌尖险”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今后顾客在该饭店就餐时,万一发生食物中毒或摔倒等意外,可获保险公司相应赔偿。这是我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第一单,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食品安全责任险“破冰”   笔者注意到,“舌尖险”保

浙江出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记者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经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办、浙江保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浙江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标志着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所谓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发达

北京:花12.5元在超市买到过期豆干-消费者获赔1000元

  李先生在通州区一家物美超市分店花12.5元买到一袋豆干,后发现过期,协商无果后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并主张1000元赔偿。新京报记者9月29日获悉,通州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令该超市退还豆干款,并赔偿原告1000元。  原告李先生称,2017年5月24日,他在该超市购买“五香豆干

北京:花12.5元在超市买到过期豆干-消费者获赔1000元

  李先生在通州区一家物美超市分店花12.5元买到一袋豆干,后发现过期,协商无果后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并主张1000元赔偿。新京报记者9月29日获悉,通州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令该超市退还豆干款,并赔偿原告1000元。  原告李先生称,2017年5月24日,他在该超市购买“五香豆干

食品安全应让质量进“保险”

  今年,三门县已有13家学生食品配送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协议,学生在学校用餐时一旦发生中毒等食品安全方面的事故,将由保险公司来赔付医疗费用,每次事故赔偿最高额可达30万元,可提高食品配送企业的赔付能力。对此,台州媒体以极为醒目的标题进行了报道,粗略一看,似乎是学生食品质量安全有了保障。遗憾的是

进口婴幼儿食品违规添加乳钙-消费者退一赔十诉请获支持

  重庆一名消费者在购买了一款进口的婴幼儿食品后发现,食品中添加了国家规定不能使用在婴幼儿食品中的乳钙成分,消费者将相关销售商及代理商告上法庭。记者16日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二审宣判,消费者“退一赔十”的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  2012年9月,李某在贺某经营的重庆沙坪坝区某母婴用品店

食药监局:严格监管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食药监局要求各地进一步抓住食品安全的着力点,以最严格的监管依法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地进一步抓住食品安全的着力点,以最严格的监管依法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会议指出,食

临沂将损害赔偿纳入企业环境责任险范围

  “真没想到,镇政府支付出去的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费用还能追回来。”在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兰陵县磨山镇副镇长刘磊在监督赵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件赔偿金过付现场上激动地说。  “激动背后是无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由政府或部门垫付甚至是埋单已经成为当前一个普遍性问题。  为有效解决环境违法犯罪当

网店售问题食品-交易平台将连带担责

今年1月23日,北京海淀区“超市发白颐路店”,海淀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正快速检测大肉是否含瘦肉精  网上购买食品出了问题怎么办,现行食品安全法中并无明文规定。根据昨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果未履行规定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承

山东济宁发布地方标准-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系列市级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引导规范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走深走实。  《指南》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分为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小微型食品

上海检验检疫局:多部门责任共担保世博会食品安全

  2010年上海世博会是展示中国综合实力和政府形象的一次盛会,确保食品安全是保证世博会成功举办的重要基础。上海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卢钟山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谈到,要确保世博会期间的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世博会主办者、各参展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都必须履行法定职责、责任共担。   卢钟山表示,从

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创新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汪洋在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上强调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创新监管 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即“双安双创”)工作现场会21日至22日在四川成都召开。受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委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

绵阳市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座谈会

  绵阳市食安办日前邀请市食药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在绵保险公司和部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代表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座谈会,要求各部门搭建保险机构和餐饮企业对接平台,尽快推出既汲取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又突出绵阳地方特色的保险产品。  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政策和意义,以

羊城晚报:用强制责任保险-填补食品安全漏洞

  实施四年后,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即将启动修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2013年立法计划。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何“重典治乱”将是《食品安全法》修订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讨论最激烈的焦点。   新法四年就需修订,是因为现实变化太快,还是因为

在线订餐如何保证食品安全-专家指平台商有监管责任

  由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等举办的移动互联网涉食品安全客户端监管论坛5日在京举行。与会专家认为,我国在线订餐市场扩充速度很快,但同时平台商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   为开展食品安全治理跨学科研究,进一步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2013年起,中国人民大学与清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湖北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湖北保监局联合印发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州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均可作为参保对象,重点选择各类学校食堂、集体配餐企业、中央厨房、大中型酒店、农村集体聚餐提供者等餐饮服务单位;生

陕西食品安全事件将追究行政责任-有问题可举报

  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这是8月1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最显著特征。  根据《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未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造成非常严重社会

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创新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据新华社讯 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即“双安双创”)工作现场会10月21日至22日在四川成都召开。受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委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责任重于泰山。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

网络食品安全岂能把责任推给第三方平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近日在谈到“家庭厨房外卖”时表示,家庭厨房没有法律界定,不支持这种网络订餐方式。同时,他透露《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将出台,网上订餐记录必须要在线上保存6个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可谓不少。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海宁市启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根据《海宁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今年我市将在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场所探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目前,这一工作已经启动。   接下来,我市计划组织保险公司、各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方案研讨

销售者未验明进口食品检验检疫证明文件的责任

  【案情】  张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一袋新鲜百香果,产地为越南,售价为5.21 元。越南所产百香果不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之《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中。张某认为某超市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越南进口新鲜百香果的检验检疫标识,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故起诉至法院请

河北启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企业投保

  记者11日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河北省食安办、河北省金融办、河北保监局联合印发了《河北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决定自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在石家庄、张家口、唐山、秦皇岛、邢台等5个设区市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引导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超市、餐

食品安全法明起实施-消费者受损可要求10倍赔偿

  明日(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根据新法规: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都将不能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省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新法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起到震慑作用。     新法规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   根据

对健全《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思考

  200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的10倍。《食品安全法》在此设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值得肯定的进步意义,但是由于规定的过于简

珠海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然而,在珠海却有一团伙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12 月 30 日,珠海市斗门法院对珠海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宣判。蓝某等八名被告人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二年至七个

谁来为发霉生虫的大米买单?

  买了3包大米,打开后发现大米生虫发霉。近日,祝女士遇到这样的事情。她致电本报的维权热线85188518反映:“我在天猫超市购买了3包福临门大米,过了一个月打开后发现发霉生虫,找天猫超市客服投诉过多次,给我的回复是大米生虫发霉不属于质量问题。我不同意天猫超市的说法,认为大米存在质量问题。我要求天猫

新《食品安全法》明起实施-违法罚金最高达货值30倍

  明日起,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新法规定,今后,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食品出了问题,可以找网站先赔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处罚金额可达货值的30倍,远超现行的10倍。  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工程师林幸华解读新法称,新法“重典治乱”是主导思想。对比2009年的旧版,新法确定了最严的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