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pedia LOGO WIKI资讯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队伍壮大民间环保组织渐被认可

“大获全胜!”1月10日,我国第一例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案在贵州宣判后,原告代理人马勇通过电话向《法制日报》记者报喜,言语中尽是兴奋。 这起案件,是中华环保联合会去年进行的3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之一。2011年,蓬莱溢油、云南铬渣污染水库等危害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接连发生,以及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让公益诉讼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年度法治热词。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我国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至关重要的一年,各地司法实践进行的有益探索,为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今天,多位参与过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界人士表示,展望2012年,他们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破冰充满期待和信心。 主体资格一再有突破 公益诉讼的主体是公益诉讼制度首先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当侵害公共利益的事件发生后,谁有资格代表不特定多数人进行公益诉讼,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一直争论不休。 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检察机关有权且......阅读全文

生态环保法治之路越走越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10月28日,《决定》全文公布。  《决定》贯穿了一条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红线,是对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动员部署。  对环境保护工作来说,《决定》的出台,为环保领域落实依法行政要求,

败诉“常州毒地案”,189万诉讼费该由谁承担?

  最近,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准备在网上发起募捐活动,以筹集近100万元的诉讼费,每人限捐两元。   2017年1月25日,“常州毒地”公益诉讼案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自然之友”)与绿发会败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

常州民事公益诉讼探索新路 环境修复引入公众参与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环境侵权十大典型案例中,江苏省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诉储卫清、常州市博世尔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位列其中。  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的入选理由是,受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很好地发挥了技术专家和专业机构的辅助与支持作用。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过程中,邀

环保法再修改 “环保公益诉讼”仍然旁落

  白云区钟落潭镇雄伟村某工厂排污口污染严重。 丁玎 摄  后日,备受关注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将结束一个月的公开意见征集。历经17年酝酿,在现行环保法实施23年后,新《环保法》终于在千呼万唤中露出修改后的初容。  不过从记者了解到的不少公众、学者对草案的反馈来看,新《环保法

专家建议《环保法》应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范围

今年十一期间,北京雾霾再现。   题记   国庆长假中,京津冀地区出现大范围的雾霾污染天;湖北省宣判了大冶市非法倾倒含铅、砷等重金属危险废物到农村的案件……   如今,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高发,侵害公众环保权益事件层出不穷。该如何保障公民在良好环境中工作、生活的权利?受污染损害后,公民根据什么去要

科技日报:《环保法》如何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今年十一期间,北京雾霾再现。   ■将新闻进行到底   题记   国庆长假中,京津冀地区出现大范围的雾霾污染天;湖北省宣判了大冶市非法倾倒含铅、砷等重金属危险废物到农村的案件……   如今,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高发,侵害公众环保权益事件层出不穷。该如何保障公民在良好环境中工作、生活的权利?受污染

最高法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诉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  二、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诉重庆藏金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首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  三、贵州省人民政府、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

环保法修正案草案提审 公益诉讼须由联合会提起

  2010年7月,福建上杭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今年6月,紫金山金铜矿污染案被最高法作为典型案例加以通报。  环保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企业事业单位违法排污拟“按日计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昨日在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长期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且不整改 三家大企业被告

  持续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多次受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仍未完成整改……近日,3家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因对大气环境造成损害被推上环境公益诉讼被告席。  8月22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自然之友起诉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违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公益诉讼正式立案,确定了举证期限、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全国设130余环境保护法庭 执法不作为问题突出

漫画/高岳   云南省昆明市“牛奶河”污染案,河北省廊坊市部分电镀厂非法排放电镀废液污染环境案……公安部近日公布的4起环境污染重大案件显示,脆弱的生态环境频频遭受“魔爪”摧残。   生态环境司法如何护航“美丽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近日举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司法应对研讨会,深入探讨

推进信息公开 促进公众参与

  怎样推进执法信息公开?  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监管执法信息  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提出,要公开市场监管执法信息,

首例跨区域倾倒垃圾环境公益诉讼引发的思考

  2017年2月20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以违法处置生活垃圾、共同侵害环境为由对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3家单位及徐国强等4人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环境修复责任,成为全国首例因跨区域倾倒垃圾向行政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备受各界关注。而在此前,无锡

环境公益诉讼遭遇尴尬:缺乏司法解释无法操作

  环境公益诉讼在2013年遭遇更多的尴尬。新《民诉法》第五十五条开启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程序,却因为缺乏必要的司法解释而无法操作,反而将大量环境诉讼案挡在法院门外。  2013年,环境公益诉讼经历的尴尬,比往年多一些。  年初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敞开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大门。但是,这一条

偷排企业被判承担环境修复费百万余元

  4月11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徐州市检察院起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顺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据悉,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后,法院开庭审理的首例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鸿顺公司被判赔偿生态

江苏省泰州市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回顾

  1月21日19时45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林文学审判长宣布“现在闭庭”,随后响亮的法槌声在法庭回荡。当日下午,经过近5个小时的紧张庭审,合议庭当庭裁定驳回江苏省泰兴市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2月5日,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2015)民申字第1366号”、“

专项治理机构设置精细化 环境污损赔偿渐行渐近

  2016年是“十三五”环境保护的顶层设计之年。“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等目标。   与此相呼应的是,环保部在上半年组建设立水、大气、土壤三大司局,出台“土十条”和发挥环保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广环

环保PPP模式催生新增长点

  2016年是“十三五”环境保护的顶层设计之年。“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等目标。   与此相呼应的是,环保部在上半年组建设立水、大气、土壤三大司局,出台“土十条”和发挥环保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广环

美国的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公民诉讼制度的产生部分地承认了这样一个事实:美国政府永远不可能拥有足够的执法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监测每一个污染源,而居住在污染源附近的公民常常是监督违法排污行为最经济、最有效的监控者。   尽管在环境公民诉讼制度设立之初,一些人担心此类诉讼的数量会非常庞大,法院将不堪滥诉行为的滋扰。但是,事实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限制过严遭质疑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保联合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环保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全

蔡守秋:不讲环境权会损害环境法效力

  明确环境权影响几何?   环境权对于维护公众的环境利益、建立政府环境责任制和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意义重大   记者:明确环境权,将赋予公众哪些具体权利?   蔡守秋:环境权是维护公众环境利益的法律基础和依据。   在法治社会和权利本位的语境中,环境权入法,特别是规定公民(个人、自然人)环

“天价”环保官司排污企业申请再审被最高法驳回

  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江苏泰州一家企业针对此前备受关注的泰州“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的再审申请。业内认为,这起案件争论的焦点涉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问题,违法行为与环境污染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问题,环境污染修复费用的计算问题等,这些问题都是当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热点问题。最

全国“两会”环境法制热点回顾与预期

  ■ “两会”展望  时间走得悄无声息,不停不等,沉淀过去,开启未来。  2011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我们回顾历年全国“两会”代表热议的环境法制话题,重温那些真知灼见,期冀着环境法制的热点再现。透过一年又一年的“两会”话题,我们见证着环境法制发展的轨迹。  从全国“两会”上的建言,到

借力公益诉讼推动环境法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作出这项规定,目的就是要使

徐州偷排企业被判承担环境修复费百万余元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图为原告、被告双方聘请的技术专家就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出庭论证。  庭审现场,公益诉讼人出示证据,说明鸿顺公司在两度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后,设置直径20厘米的铁质排放管,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排入苏北堤河。  中国环境报记者李莉

环境司法再添破冰利器

  受访人  孙佑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财经大学特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王灿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彬:环境保护部政研中心高级工程师  话题  如何理解环境司法公正的涵义?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一系列司法领域改革措施对加强环境审判有何影响?  两法

中海油5亿启动海洋环保基金 强调并非赔偿基金

  中海油总公司昨天宣布,12月29日正式向民政部提交成立“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简称中海油基金会)的注册申请。该基金首期资金5亿元,用于沿海地区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及可持续发展等项目,受惠方包括渔民。   首期资金5亿元   该基金会中海油总公司为发起人,除其上市旗舰中海油有限

两银行向违法排污企业贷款成共同被告

  企业污染环境,为其提供贷款的银行有没有责任?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以下简称“福建绿家园”)获悉,2018年6月6日因宜城市襄大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大农牧”)养殖废水污染汉江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该中心于7月9日向十堰中院提交追加被告申请书,追加

评论:生态文明建设 法律当有何为?

  初冬的北京寒风阵阵,可新鲜出炉的党的十八大报告却让不少环保人感受到了温暖。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这样的表述让江苏省环保

环境公益诉讼为何难迈“立案”门槛

马勇在检查村民家地下水质   如今我国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遗憾的是,作为环境保护部主管的非政府组织,中华环保联

重庆三部门联合通报新环保法实施情况

  2016年1月20日,按照重庆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安排,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重庆贯彻执行情况。2015年,重庆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强化司法、完善监督,进一步健全生态环保法制体系,强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有序引导公众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