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查规定》部分修改单

9月16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78号告示,修改《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验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删除自我质量检查人员的任务。 2. 调整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查项目。 3. 明确规定肉制品和蛋加工品中灭菌产品的检查项目。......阅读全文

韩国发布《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查规定》部分修改单

  9月16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78号告示,修改《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验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删除自我质量检查人员的任务。  2. 调整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查项目。  3. 明确规定肉制品和蛋加工品中灭菌产品的检查项目。

韩国或拟修改《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查规定》的部分内容?

  12月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554号公告,拟修改《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查规定》的部分内容,此次主要制定了相同类型的产品数量计算标准。  以上内容征集时间至2019年12月23日。

韩国发布《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

  9月4日,据韩媒报道,韩国于9月4日发布了《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主要内容如下:  畜产品加工业经营者按照畜产加工品类型进行检查时,若同一类型的产品种类数量在12种以下,1年内应对50%以上(小数点以后四舍五入)的产品进行1次以上检查,若同一类型的产品种类数量在12种以上,1年内

韩国发布《畜产品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行政预告

   4月20日,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畜产品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行政预告。   其主要修改内容有:a. 火腿、香肠等肉类加工品强制标示肉含量;b.冷冻或冷藏产品时强制在主标示面上进行标示;c.与“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相统一协调;d.只供货给加盟店的产品仅标示必要的事项等。   1.

韩国发布《食品及畜产品安全管理认证标准》部分修改告示

  4月2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8-31号告示,对《食品及畜产品安全管理认证标准》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内容如下:   1.制定禽蛋筛选包装业HACCP相关评估表。   2.明确规定了HACCP企业使用压缩空气相关的评估项目;   3.进行畜产品的HACCP评估时,若怀疑提交资

韩国发布《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规则》修改草案

  7月29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a. 修改卫生培训方法:在畜产品经营者接受卫生教育困难时,可以在取得营业许可或进行营业申报后3个月之内接受培训。  b. 允许畜产品加工业部分委托生产:畜产品加工业经营者需要对生产、加工、包装

日本发布农兽药残留限量修改单

  8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805第1号通知,修改吡唑萘菌胺等7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  主要内容:  修改吡唑萘菌胺、醚菊酯、唑螨酯、羟基茴香二丁酯、氟甲喹、MANDESTROBIN以及[单双(三甲铵二氯甲烷)]-烷基甲苯7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

单采血浆站操作规程修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提高单采血浆站规范化执业水平,提升血浆质量,保障献血浆者安全,根据《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版)》《单采血浆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版)》等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单采血浆站技术操作规程(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2019年7月25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65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删除浊酒(米酒)、药酒、清酒的总酸规格,梳理酒类分类体系。  2. 修改婴幼儿食品的生产加工标准:幼儿食品可以作为杀菌产品进行生产,婴儿食品仅可以作为灭菌产品进行生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2019年9月23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81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新设定生产粉末产品时去除铁屑的生产加工标准,要求在生产粉末、面儿、颗粒产品时,粉碎后要利用磁力去除铁屑。

日本发布农兽药残留限量修改单

   9月2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920第2号通知,修改稻瘟灵等10种农兽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修改稻瘟灵、inpyrfluxam、沙拉沙星、氰虫酰胺、cyclopyrimorate、乙基多杀菌素、泰乐菌素、啶氧菌酯、PYFLUBUMIDE、甲氧虫酰肼10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 

日本发布《关于食品标示标准》修改单

  9月19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食表第317号通知,对《关于食品标示标准》进行修改。基于2018年度《有关食物过敏相关的食品标示的调查研究事业报告书》的内容,将杏仁新设为推荐标示的致敏物质,日本推荐标示的致敏物质由20种变为21种。

日本发布农兽药残留限量修改单

  8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805第1号通知,修改吡唑萘菌胺等7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  主要内容:  修改吡唑萘菌胺、醚菊酯、唑螨酯、羟基茴香二丁酯、氟甲喹、MANDESTROBIN以及[单双(三甲铵二氯甲烷)]-烷基甲苯7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

韩国发布《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令》部分修改草案

   6月2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309号公告,拟修改《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畜产品卫生管理法》(法律第16434号)中规定了畜产品卫生审议委员会的组成相关事项,因此,在《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令》中删除规定的委员名额、委员长及副委

韩国发布《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

  2019年10月24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修改食用蛋选装的适用对象;  修改食用蛋选装的许可要求;  扩大安全管理认证标准(HACCP)适用企业立即取消认证的范围等,如果没有对追加生产的产品或变更工艺的产品进行危害分

韩国《食品及畜产品安全管理认证标准》拟修改征求意见稿

  2月5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20-57号公告,拟修改《食品及畜产品安全管理认证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制定“自动记录管理系统”的适用依据及对适用企业优惠措施。  2. 明确规定安全管理认证标准(HACCP)适用企业定期调查评估方法。  以上内容征求意见截止

韩国发布《学校供餐法》部分修改单

  4月23日,据韩媒报道:韩国于4月23日发布了《学校供餐法》部分修改单并于3个月后实施,其主要内容如下:   当前法规中规定:特别市市长、广域市市长、道知事、特别自治道知事及市长、郡守、自治区区厅长学校供餐经费支援的对象为农产品,修改后增加“水产品”,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学校供餐经费的支援对象为“农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87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修改

  8月31日,韩国发布了第2023-56号告示,修订《食品法典》部分内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 新设定替代食品的标准及规格。   2. 新设定糙米中无机砷的限量标准:≤ 0.35 mg/kg。   3. 修改老年食品的标准及规格:可生产处于未加热状态的产品。   4. 新设定油菜籽油中芥

日本发布《关于食品标示标准》的部分修改单

  2020年1月15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关于食品标示标准》的部分修改单,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的修改,设定了既存添加剂异麦芽糖葡聚糖酶、柿子色素的成分规格。

工信部:286项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根据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弧形筛网》等241项机械行业标准、《L-乳酸钾》等40项轻工行业标准、《道路车辆 信息安全工程》1项汽车行业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番茄罐头》等3项轻工行业标准外文版及《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1项汽车行业国家标准修改单

韩国发布《健康功能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9月24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82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增加健康功能食品摄取注意事项。  2. 新设定含EPA和DHA油脂产品的酸败管理标准和试验方法。  3. 在氨基葡萄糖的重金属规格中增加总砷。  4. 修改低聚果糖的

韩国发布《保健功能食品标准》部分修改单

  2019年10月16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91号告示,修改《保健功能食品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规定符合《食品添加剂标准》要求的甲基四氢叶酸葡糖胺可以作为生产叶酸的原料;  2.修改透明质酸和越橘提取物的质量标准和规格;  3.修订绿茶提取物的质量标准,扩

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单

  10月29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97号告示,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由于《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第4条规定了强制标示对象,删除《食品等的标示标准》中重复规定的标示对象。  2. 删除立法规定,修改引用规定:a. 删除标

日本发布《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修改单

  2020年3月3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了生食发0331第1号通知,修改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及《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的部分内容,修改内容如下:  1.追加Psicose epimerase到《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附表1(指定添加剂列表)中。  2.新设或修改氯化苦、dichlobent

日本发布《关于特殊用途食品标示许可等》修改单

2019年9月9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食表第296号通知,修改《关于特殊用途食品标示许可等》的部分内容。 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病人用食品中综合营养品的许可标准,追加了区分糖尿病用组合食品与肾脏病用组合食品的新规定,修改了粘度调整用食品的许可实验方法,对通知项目、记载顺序进行了整理。 另外,《关于食事

日本发布含有指定成分等食品的法规修改单

  2020年3月2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含有指定成分等食品的相关法规修改单。  包括以下4个相关法规的修改:  (1)厚生劳动省令第50号修改内容为:基于《食品卫生法》第8条第1项,规定了对含有指定成分等食品申报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2)厚生劳动省告示第119号修改内容为:基于《食品卫生法》第

韩国发布《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单

  10月11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88号告示,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设定食品添加剂不可直接食用的一般使用标准。  2. 明确规定了用微生物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材料提交范围:明确规定申请以酶制剂等微生物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时

环保部通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修改单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12月12日在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通报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7年年会有关情况,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修改单。  会议认为,国合会2017年年会是国合会第25次年会,也是第六届国合会首次年会,特点突出,取得圆满成功。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通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单主要内容是修改标准中关于监测状态的规定,实现与国际接轨。  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于2012年2月29日发布,自2013年起分批实施,2015年在全

韩国发布《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单

  6月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45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中的相关法律依据和术语,将法律中惯用的汉字词改为易于理解的法律术语。   2.新设定委托生产贴牌(OEM)健康功能食品的相关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