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如何实行生态补偿制度

《决定》明确提出实行生态补偿制度,这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中央财政2008年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以来,转移支付范围不断扩大,转移支付资金不断增加,但实践中还存在补偿不规范、补偿形式单一、补偿主体对象不明确等问题,需要加以认真研究探索,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有效的制度保障。 着眼于确保生态功能区建设,要加快落实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政策,尤其要进一步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生态补偿制度,从宏观上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最大化。着眼于约束生态环境消费,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制度,让生态环境消费者的消费成本内部化、制度化、刚性化,以生态环境过度消费之费作为生态补偿之资。着眼于激励生态环境保护行为,让生态环境保护的收益内部化,使保护者得到补偿与激励,保障生态区群众和非生态区群众的平等发展权,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的自觉自愿自利。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还可以增强......阅读全文

江苏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记者获悉,《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下发,标志着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据了解,江苏省将以建立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开展典型案例实践等为重点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案例实践,到2017年,初步构建责任明确、

“最严”生态保护制度:环境有价,损害必须担责

  经过7省市两年的试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于2018年1月1日起,进入全国试行的新阶段。1月9日,环保部召开相关会议,就贯彻落实这项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图片来源于网络  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是人类赖以生存最基本的两个需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

云南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问题解决途径等,形成符合实际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到2020年,初步建立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

生态补偿条例有望加速推出

  此次全会公报除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外,还提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获悉,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基本制定完毕,有望近期出台。意见涉及示范区建设,旨在将生态文明理念与实际操作相衔接。此外,环保部已牵头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有望20

《生态补偿条例》起草工作启动

  本报北京5月1日电  (记者朱剑红)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信息,我国已正式启动《生态补偿条例》起草工作。  起草领导小组组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近年来,国务院每年都

云南生态补偿机制亟待完善

  生态补偿是眼下的一个热门词汇。国家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就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专节论述,强调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1983年,云南省对磷矿开采征收覆土植被及其他自然环境破坏恢复费,这是我国关于生态补偿机制的较早探索。近年来,云南省在生物多样性保护

福建实行重点流域生态补偿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对闽江、九龙江、敖江三条流域实行生态补偿办法。三个流域共可筹集生态补偿金不少于10亿元,相比以往每年约3亿元的整治专项资金,增加了2倍多。对水质状况较好、水环境和生态保护贡献大、节约用水多的市、县加大补偿。  福建省

南京生活垃圾引入生态补偿

   12月1日,南京市政府批准实施《南京市生活垃圾大型中转和处置设施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谁受益、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的总体要求,明年起,该市生活垃圾中转和处置设施所在区将享受50元/吨的生态补偿费。   南京市级生活垃圾大型中转和处置设施是指江南、江北环保产业园;城南、江北等大型垃圾转运

江苏将实行双向生态补偿机制-达标受益超标补偿

  江苏省财政厅、环保厅日前联合出台《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水质未达标的市县将受到处罚,对水质受上游污染影响的市县予以补偿,水质好于规定的将实行奖励。试行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执行。   据了解,该办法明确了“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的原则,经监测考核和确

中国环境报时评: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保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生态环保领域的改革加速推进,一系列重要政策制度陆续推出,为环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生态环保制度改革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一项政治任务和责任担当,也是破解当前生态环保领

解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日益加重。一般而言,有3种模式来应对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问题。  第一种模式主要是以民法、刑法的适用为主,这种应对机制以司法权的行使为主导,通过民事赔偿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救济受害人、惩罚污染者。但是传统的民法和刑法手段往往偏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我国将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根据《方案》,2015年至2017年,选择部分省份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从2018年开始,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部:通过三项方案,建立环保督察制度

  传达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情况通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2019-2020年推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咨询机构改革方案》以及“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2019年工作安排  4月18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

江苏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案

  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江苏又迈出坚实一步。日前,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江苏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对照中办、国办早前发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和其他省市已出台的实施方案,不难发现,作为国家此项改革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出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全文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

生态补偿怎能总在尴尬中徘徊?

  榆林市向长庆油田催缴的巨额水土流失补偿费,其实是一个生态“大罚单”,只不过这合计8.5亿元的金额着实不小,才使得长庆油田难以接受,进而提出质疑。   我国2010年修订实施的《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确实做出了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规定,且指出收取使用管理办法应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

嘉兴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浙江省嘉兴市近日建立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据了解,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对市区贯泾港水厂、石臼漾水厂两个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及居民在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贡献和付出额外成本的给予适当补偿。   

治霾不能缺失生态补偿机制

  近来,一些雾霾重灾区大刀阔斧地关停并转重污染企业,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和就业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业内人士认为,要化解这一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在大气污染防治这一艰巨工程中尽快引入生态补偿机制。   理论上讲,生态补偿机制是协调生态环境保护所涉相关方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核心原则是环境经济学中的“谁

建生态补偿机制-守护“中华水塔”

  老家在金沙江边的尼玛泽仁委员,时刻牵挂着家乡的发展和变化。“虽然国家在1998年停止天然林砍伐,实施了系列生态保护工程,但随着各类开发行为的增多,高原生态环境状况仍不容乐观。”   尼玛泽仁关注的川西藏区生态问题,关系着国家生态安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30余名驻川全国政协委员站在

河北将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河北省省长张庆伟日前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会议认为,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各方积极性、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会议强调,要推进制度创新,完善稳定投入和重点生态区域补偿机制,加快构建京津冀和省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健全

解焱:“生态补偿”之路如何走?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并重申“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这些关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系列举措,必将把“生态的价值”,提升到有史以来最高的水平,也必将给生态补偿,争取到更多的社会探索空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创新研究

  课题组中方组长:欧阳志云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课题组外方组长:Derek Thompson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环境、土地与公园部前副部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与加强红线区域管理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正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但是相关的机制、政策、法律并不完善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即将亮相

  “今年上半年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我们搞了一个‘1+6’的改革方案,也是组合拳,包括党政领导终身追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马上会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点方案等。”  近日,在由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承办的“2015中达环境法论坛”上,一

环评制度不会取消-生态环境部明确环评改革方向!

  生态环境部近日在京召开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用改革增强环评制度的活力。要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协防助攻。图片来源于网络  用改革增强环评的活力  生态环境部4月3日在京召开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

黑龙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百年老道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较早开发的老城区,沧桑与机遇并存,问题与挑战并存,曾有着诸多难以破解的环境问题,也曾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了诸多有效的生态环境治理方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哈市道外生态环境局有效破解了一系列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中面临的矛盾,其中,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便是该局在构建完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即将亮相

  “今年上半年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我们搞了一个‘1+6’的改革方案,也是组合拳,包括党政领导终身追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马上会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点方案等。”  近日,在由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承办的“2015中达环境法论坛”上,一

北京水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去年水环境补偿金13.6亿

  为向社会全面介绍“十三五”时期北京黑臭水体治理和水环境保障等内容,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举办了北京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   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潘安君介绍了北京“十三五”期间水务工作的目标及任务。   根据”十三五”北京水务规划,到2020年,北京市节水型社会将

水电工程的生态补偿

  水电工程的生态补偿,是指采用经济手段对水电工程产生不利影响的生态系统进行恢复、重建和保护,同时对在水电开发中产生生态效益的行为进行激励的机制。生态补偿包括两方面内容:针对不利环境影响进行的补偿,称为“抑损补偿”;针对环境效益进行的补偿,称为“增益补偿”。   “抑损补偿”,是指对受损的生态系统

西安垃圾处理也实行生态补偿

  西安即将开展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补偿标准为50元/吨。  近日发布实施的《西安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输出生活垃圾进入新建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区县、开发区为生态补偿区,新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所在区县、开发区为受偿区,补(受)偿均以

江西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迈出积极步伐

  为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建设,近年来,江西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新途径,生态补偿的创新实践效应凸显。   目前,江西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3.1%,居全国第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市县全覆盖,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80.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 多个百分点;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鄱阳湖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