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出台《举报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为落实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广东省财政厅出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财政厅举报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13类违法行为属于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的重大违法行为。举报线索按其有效性、可靠性划分为三级,对三级举报最低奖励金额不低于2000元,二级举报最低奖励金额不低于5000元,一级举报最低奖励金额不低于8000元。每起举报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办法》规定,举报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举报人即可在15个工作日内申请奖励,无需等到案件查处完毕。此外,举报者也可以自主选择等到案件查处完毕后按涉案违法产品的货值按比例来计算奖励金额。 《办法》明确,凡是向广东省局直接举报重大违法行为的,无论该违法行为是由广东省局直接查......阅读全文
河南省支持媒体依法-揭露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日前,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郑州市召开。会上,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许廷敏特别强调,要重视和引导舆论监督力量,支持媒体依法揭露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我们会更加重视媒体对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的揭露,同时也会更加重视媒体对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
张掖市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2017年一季度以来,张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盯食品药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高风险品种,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标准和国务院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四有两责”要求,重拳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
食药总局: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今天上午,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即日起将对《药品管理法》修订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7日。 据介绍,《药品管理法》修订列入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即日起国家食药监总局对《药品管理法》修订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有关单
食药监总局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总局会同财政部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食药监稽〔2017〕67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推动《办法》落实,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办法》的
海南省连续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严打公告
为震慑违法者,保护消费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效,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15年6月底至年底,将用6个月的时间在全省主流媒体连续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严打公告。 公告主要针对海南省去年以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黑窝点”的情况,例如“走私冻肉、甲醛加
陕西五部门合力严打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日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食安办5部门联合下发了《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之间应当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会商、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 24小
广东省出台《举报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为落实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广东省财政厅出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财政厅举报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出台规定: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可奖30万元
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财政部出台相关规定,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行为予以奖励,每起案件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记者15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奖励的实施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
山东:举报4种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可获奖金30万元
“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举报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举报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品种,且已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举报故意掺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较大社会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其他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印发-最高奖励50万元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为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会同财政部印发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分总则、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和附则,突
坚决打击恶意违法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 民之所盼,政之所
疫苗违法行为将从重处罚
疫苗管理法草案23日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草案就疫苗管理单独立法,突出疫苗管理特点,强化疫苗的风险管理、全程控制、严格监管和社会共治,切实保证疫苗安全、有效和规范接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苗监管工作,要求加快完善疫苗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疫苗管理单独立法,有利于进一步提
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零容忍”
记者昨天从浦江县公安局了解到,从3月21日至5月20日,浦江县公安局专门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出动警力820余人次,排查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10起,查破污染环境案件22起,刑事拘留9人,行政拘留27人。 前不久,发生在浦江黄宅镇后江村附近空地上的一起非法处置危险物质案,被浦江县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浙江绍兴严查食品类违法行为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月17日,绍兴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疫情相关案件130起,其中食品类案件27起。 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李水炎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些不法商贩囤积居奇、坐地起价、虚假宣传,一些过期、“三无”、假冒伪劣产品也趁机流入市场,
陕西黄陵煤化工存在大量违法行为
近期,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管不住的焦化厂?》为题报道了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陵煤化工)长期违法排污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督促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严惩恶意违法排污行为。 经查,涉事企业存在大量环境违法行为。一是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不
两部门出手整治虚假认证违法行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关于开展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联合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虚假认证违法行为,提升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通知》强调,要严厉打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追究到人
昨天,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记者从中获悉,我省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的失职渎职责任。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都要追究到人,并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 我省将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市、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贵州发布新版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8月22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对外表示:《贵州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4年版)》已于近日发布,自9月1日起施行。该清单涉及商事登记、广告、食品、知识产权、网络交易、产品质量、价格、计量、标准、不正当竞争等14类共136项。 针对上述清单,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环保部将推“组合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环保部近日向媒体通报称,为了增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规定的操作性,环保部正在抓紧制定一系列符合实际、程序完备、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并将于年内印发。待明年1月1日新法实施后,环保部门将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出一套有力的“组合拳”。 为更好地征求公众
检查105家企业发现15个环境违法行为
日前,中山市环境监察分局召开岐江河(南区—大涌段)污染源企业系统化改造工作动员大会。会议指出,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环境监察分局及各相关镇区环保分局通过日常监察、夜间和节假日突击检查、市镇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对岐江河沿岸部分排污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期间,市镇两级共出动275人次,检查企业1
总局发文:加强-IVD试剂质量监管,打击违法行为
4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体外诊断试剂质量评估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体外诊断试剂质量评估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下称呼《方案》)旨在全面了解体外诊断试剂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切实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使公众用械安全有保
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又添一有力“武器”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坚持问题导向,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新措施予以具体化、规范化、法制化。同时在“河长制”、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饮用水保护、环境监测等方面做出重要修改,尤其是对违法行为的打击达到了新高度,如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
农业农村部明确兽药严重违法行为处罚措施
农业农村部12月12日公布第79号公告,明确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 公告第一条规定了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的从重处罚情节。其中明确,存在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农村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的;生产的兽药累计2批次以上或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生产
贵州:杜绝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
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召开9月19日,省应急厅在黔南州应急局组织召开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省领导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近期安全防范工作。国务院安委会专项督导帮扶组副组长、应急管理部总工程师李万春,省应急厅党委书记、厅长周乐职出席
天津印发食药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日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天津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职责分工、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予以明确。《办法》明确,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天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社会公众举报属于其监
食药总局严打保健食品生产违法行为
7公司生产经营违法违规,4批次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3家批发市场问题突出。5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监管总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日前启动的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情况。 在对11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中发现,深圳市三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伪造公章生产
齐齐哈尔严厉打击食药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食安办、省食药监局“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精神,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实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日前,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经保支队积极衔接,建立完善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齐齐哈尔市食药监局联合当地建华区公安
严查武汉新洲区建设项目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部近日致函湖北省环保厅,要求严肃查处武汉市新洲区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武汉市环保局组织对新洲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的排查清理,目前核实全区共有175个建设项目在建或建成投产,经逐一核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情况,确定有42个建设项目涉嫌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
食药监总局:45家涉案企业存严重违法行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5日发布通报称,截至25日,已查实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45家涉案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编造药品销售记录、向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疫苗等生物制品、出租出借证照、挂靠走票等严重违法行为。 食药监总局指出,45家问题企业中,拟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41家,包括山东鲁越
河北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实时监控企业烟气排放
为严厉打击擅自停运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唐山市环保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整治、重点攻坚及整顿违法排污行动,并提高科技监控能力建设,遏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次整治违法排污行动以城市中心区、环城高速公路与外环之间区域、县城建制镇、行政村以及各类工业园区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