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表消息称:为了加强春季水产品贝类毒素的安全管理,将联合海洋水产部(MOF)于2020年3月至6月对海虹、蛤蜊、柄海鞘等水产品进行抽检并对可能产生贝类毒素海域进行安全性调查。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将联合17个地方自治团体对韩国国内流通的贝类(海虹、蛤蜊、赤贝等)、被囊类(海鞘、柄海鞘、皱瘤海鞘)等进行抽检,若水产品超过残留限量标准(麻痹性贝毒0.8mg/kg,腹泻性贝毒0.16mg/kg),将对该类水产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召回、销毁的措施。 海洋水产部(国立水产科学院)将生产海域调查地点由50个扩大至120个,调查周期由每月1次扩大至每周1~2次,禁止在贝类毒素超标的海域采集贝类,加强生产阶段的贝类毒素安全管理。......阅读全文
2月2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8号告示,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内容如下: a.修改污染物质标准适用原则。 1)对各类物质单独规定的污染物质标准适用原则进行合并整理; 2)新设农林畜水产品的辐照及PCBs标准适用条款; 3)对于标准
7月8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336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在可以以片剂形态生产的食品中增加饮料浓浆及果蔬加工品。 2. 应进行灭菌处理的产品中pH值在4.6以下的酸性食品可进行杀菌生产。 3. 修改食品辐照处理标准:在食品辐照
2019年9月26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85号告示,修改《水产品安全性调查业务处理要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将水产品安全性调查对象扩大至水产品和生产水产品使用的渔场、水、材料。 2. 为了明确告示的解释及适用范围,新设定术语定义。 3. 制定安全性
9月5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418号公告,拟修改《水产品安全性调查业务处理要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将水产品安全性调查对象扩大至水产品和生产水产品使用的渔场、水、材料。 2. 为了明确告示的解释及适用范围,新设定术语定义。 3. 制定安全性调查及试
2019年9月5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418号公告,拟修改《水产品安全性调查业务处理要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将水产品安全性调查对象扩大至水产品和生产水产品使用的渔场、水、材料。 2.制定安全性调查及试验分析业务代办依据:新设定安全性检查机关的作用规定及分析结果通
三、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一)法律法规体系。 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卫生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卫生法》,制定了90余个配套规章,涉及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食品卫生监督处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等各方面的管理。近些年,还颁布实施了《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