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印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全文如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批准 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2026年7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 2026年8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以及上列部门有关机构领导人员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各类开发区领导成员,国有企业及其内设机构、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阅读全文

中组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党政同责”

  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定出台《办法》

聚焦生态建设:环保“党政同责”-违者终身追责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四份文件“高规格”  聚焦环保问题  

责任机制是党政同责的实施保障

  党政同责的法治化需要规定党委的责任,而国家立法无法规定党委的责任,所以要发挥党内立法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  2013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发布了替代性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与之相关的程序性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为了使党内法规的制定系统化、科学化和合理化

安徽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近日,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履行职责的行为严厉追责。  《意见》要求,要将食品安全工作作

压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印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全文如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批准 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明确责任分配是党政同责的基础保障

  在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提出,要着力推进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当前,急需界定环境保护党政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监管的同责与分责问题,使这种责任落实更具可行性。  环境责任应共同承担  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及民生领域,党政同责的规范性文件

哈尔滨出台《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见》

  为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总体保障水平,依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及《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制发《哈尔滨市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要求各区、县(市)党委和政府,市直各部门、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

宁夏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食品药品安全主要任务,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力促全区上下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意见》指出,各级党委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重要议程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党委常委会每年

郑州党政同责全民行动-向大气污染宣战

  7月24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大会。这次千人大会是近年来郑州市少有的动员大会,充分体现出郑州市委、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和信心。郑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懿在大会上措辞严厉,意志坚定地做了工作动员,要求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全民动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各项措施

大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环境监管属地化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环保工作,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绿色发展,辽宁省大连市市委常委会日前通过了《大连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对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

第三批水源地专项督查启动-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日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二轮督查工作持续开展,第三批次6个督查组已抵达河南、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等6省开展工作。第三批次督查继续采取全覆盖的方式,将对相关6省的434个饮用水水源地1671个环境问题逐一核查,全面评估整改方案实施及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陕西出台9条硬措施-全力推动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改革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近日,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若

四个最严!河北省细化实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从河北省食安办了解到,今年河北省各地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要求,强化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格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细化、实化各级党委政府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  去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意见提出,严格

督察述评2:督察问责党政官员占多数

  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近日公布。从被问责人员分布情况来看,中央环保督察直指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督政”的作用明显;同时,被问责部门覆盖之广,进一步突显了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被问责党政干部人数最多,“督政”力度加大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曾将

深改组:干部损害生态环境终身追责

  习近平昨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改革全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精神,理解改革要实,谋划改革要实,落实改革也要实,既当改革的促进派,又当改革的实干家。  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

海南出台环境损害追责细则

  海南省近日印发了《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并开始施行。  《细则》详细列举了对海南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多种情形和责任追究的形式。  明确4类被追责主体,强化党政同责  对于追责对象,《细则》规定了4类被追责的主体,分别是市、县

丽水生态环保综合督查将长效化

  浙江省丽水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巩固提升中央环保督察成果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从市委、市政府层面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长效机制,着力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以督查为契机构建环保

垂管改革试点体现的国家环境治理思路

  常纪文  为了改革环境保护监管事权的分配,形成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监管体系,提高环境监测监察和监管的能力,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形式主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9月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

江苏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一份清单让责任明明白白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方针:坚持绿色发展、环保优先、生态安全、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原则:依法依规、党政同责、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  ●工作责任体系: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

划清生态“责任田”-构建共管新格局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监管体制,落实生态环保工作职责,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新规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本报对此进行深度解读。  ● 森林覆盖率高达65.95%、设区市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98.4%、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96.5%……作为全国首个生

我国探索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探索实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制度,把生态环境效益和损害程度纳入政绩考核。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提出,目前大气、水、土壤污染程度加剧,一些地区通过限制机动

抓环保要“亮相”更要“亮剑”

  只有把追责的板子直接打到应该负责的干部身上,他们才会有更充分的压力和动力“真重视、真抓”环保工作   前段时间,环保部向社会公布了“2016年3月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点名批评十个城市“环境质量还未得到有效改善,环境执法力度亟待加强”。此前,2016年1月,环保

官方出台新规:干部因环境损害免职2年内不得升迁

  昨日,《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由中组部对外发布。《办法》确定了“党政同责”的环境损害事件问责原则,并明确提出“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党政主要领导有了“责任清单”  《办法》明确了党委和政

严格责任追究-打好攻坚战

  首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8省(区)日前统一对外公开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此次问责处理人数之多、涉及部门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体现了环保督察制度在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上的推动作用,展现出了各地各级党委政府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决心。  中央环保督察是党的十八大以后

党政“一把手”加大问责-江西减排有力度有措施

  省委书记、省长4次批示指示,省政协实施民主监督,省纪委监察厅加大问责力度,减排工作在尚属欠发达地区的江西省,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江西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污染新增量消化任务重、困难大,特别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问题突出,欠账多。  面对严峻的减排形势,江西省委书记强卫于

四川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日前出台,明确提出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制。  今后,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退休,都将严格追责。  明确责任划分和追责范围  据了解,《细则》主要适用于乡

陕西积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追究

  陕西省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出台后,积极响应,严格落实。陕西省纪委和西安市纪委对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案进行调查,在原追究问责基础上又有137人被处理,共有214栋违法建筑被依法整治,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正在修复。  ■ 秦岭违建破坏生态  秦岭作为我国

最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出台

  9月17日,国新办就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情况在北京举行发布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长高选民在发布会上说,生态环境事件屡屡发生,往往与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有直接关系。根据已公布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党政同责、终身追责。   高选民说,《办法》

浙江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

  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下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浙江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构架起新时代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四梁八柱”。  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意见》明确,要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建设

环境观察|严厉问责体现政治担当

  近日,因辖区内制药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党政“一把手”双双被免,同时被免的还有上级银川市的一名副市长。此举体现了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落实生态环保责任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立场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体现了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  近年来,随着中央环保督察和生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