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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46号),现就进一步明确原料药、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原辅包)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原辅包的使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主要是指原辅包的质量、安全及功能应该满足药品制剂的需要。原辅包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由原辅包登记人在登记平台上登记,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时与平台登记资料进行关联;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平台登记的原辅包,也可在药品制剂注册申请时,由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人一并提供原辅包研究资料。 (二)原辅包登记人负责维护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并对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境内原辅包供应商作为原辅包登记人应当对所持有的产品自行登记。境外原辅包供应商......阅读全文

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再提速

  日前,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2017年度药品审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在鼓励药物创新、提高药品质量方面,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提出了12项改革任务;2017年,中

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再提速

  日前,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2017年度药品审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在鼓励药物创新、提高药品质量方面,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提出了12项改革任务;2017

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46号),现就进一步明确原料药、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原辅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2014年度药品审评报告

  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继续秉持质量、公平、效率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审评,完成了5261个药品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比2013年的审评完成量增加了12.9%。  2014年,首次批准了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西达本胺片、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sIPV)等重要治

国家药监局:深化中药审评审批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2022年4月26日获悉,国家药监局24日以视频形式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药相关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全国药监系统下一步工作:一要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大局;二要深化中药审评审批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三要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格隆汇)

药品审评审批实行"三制一化"制度 坚决杜绝腐败

3月16日下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孙咸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就“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 食品药品监管是牵扯到千千万万的人民重要工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现在已经归卫生部管理

肖亚庆:科学优化审评审批流程 助力临床急需药品研发

  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肖亚庆在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调研时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原有加快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优化程序,保障新冠肺炎临床急需药品审评审批标准不降低、服务往前移、速度往上提。图片来

CFDA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注册管理,加快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仿制药的研发上市,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的矛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先审评审批的范围  (一)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注册申请:  1.未在中国

药品审评中心发布2014年度药品审评报告

  药品审评中心(CDE)日前发布2014年度药品审评报告,详尽披露了过去一年国内药品的审评审批情况。分析人士称,根据该报告,总体来看国内新药申请较为平稳,验证性临床和仿制药申请的增长也显示出仿制药企业的入市决心,而进口再注册的暴增显示的是外企对国内市场的积极态度。  为了提高患者获得最新治疗的可能

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背景下,加速药物研发效率是关键

带量采购是在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提出的,指的是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要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这种明确采购量的采购方法被称为带量采购,也是我国多年来药品采购一直争取达到的目标。简单地说,带量采购可以理解为大型“团购”,明确采购量,低价者中标,带量采购可以通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