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署第三批实施唯一标识管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22号)明确,自2024年6月1日起,对103个第二类医疗器械实施唯一标识管理。日前,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部署做好第三批实施唯一标识管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 根据通告,2024年6月1日起,申请上述唯一标识管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在行政审批许可系统中提交其产品最小销售单元的产品标识;2024年6月1日前已受理或者获准注册的,注册人应当在产品延续注册或者变更注册时,在行政审批许可系统中提交其产品最小销售单元的产品标识。 通告要求,注册申请人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标准或者规范要求将最小销售单元、更高级别包装的产品标识和相关数据上传至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对于已在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中维护信息的医疗器械,要在唯一标识数据库中补充完善医保医用......阅读全文

质谱仪注册免临床吗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1)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已上市的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应用多年且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不改变常规用途的;(2)通过非临床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

AOMSC会议注册优惠至5月24日,请抓紧时间注册!

AOMSC&10th TSMS会议注册事宜通知 ——第四届亚洲与大洋洲质谱会议暨第十届台湾质谱年会   中国大陆学者欲参加4th AOMSC & 10th TSMS会议同行们请注意:   4th AOMSC & 10th TSMS会议注册费优惠至2013年5月24日!!   确认参加会议的人

2019年国家药监局共受理注册申请9104项

  3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2019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国家药监局依职责共受理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和许可事项变更注册申请9104项,同比增加37.8%;批准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8471项,同比增长53.2%。  报告指出,201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容调整-,涉及PCR、质谱、液相色谱等

  2022年3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有关要求,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其中,涉及PCR仪、微生物质谱鉴定系统、质谱检测系统、液相色谱分析仪器等。附件:国家药品

全国医疗器械检验协作确保奥运医疗器械安全

全国医疗器械检验协作平台自2008年3月启动以来,到目前为止已完成奥运检验任务85批次,奥运核查任务128批次,其中通过协作平台完成的检验(核查)任务120批次,为奥运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筑起了坚固防线。目前,协作检验已经进入残奥运动会医疗器械质量检验协作工作阶段。 3月26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滨海新城综合医院3046万元采购临床检验医疗设备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近日,滨海新城综合医院发布一则招标公告,欲购买一批临床检验医疗设备,共27包,总金额为30464500元。以下为采购详情: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对[350100]MO[GK]2021001、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临床检验

国家药监局2022年报告,共批准55个创新医疗器械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2022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高端医疗装备国产化有新突破,国家药监局共批准55个创新医疗器械产品上市,比2021年增加57.1%。  《报告》指出,2022年,国家药监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的变化,全力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

ECHA放宽注册实验数据政策

  引言:ECHA 6月1日发文澄清REACH数据相关规定,非OECD国家以及非OECD MAD(经合组织安全性资料互相承认体系)国家的GLP实验室数据也可用于REACH注册并为ECHA认可。GLP途径取之有道 数据成本大幅降低不再是空想,非欧盟注册企业有望节省数据费一半以上。   200

中国REACH正式注册实现“破冰”

  赫尔辛基时间2009年3月23日16时28分,国家质检总局REACH(《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解决中心(以下简称REACH中心)顺利获得首个化学品REACH法规注册号。这是该中心继去年为全球2000家企业完成近4万个物质预注册,成为全球最大唯一代表之后的又一新进展。   据悉

药品国际注册认证升级手册

  农历新年首个工作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要“支持已获得ZL的国产原研药和品牌仿制药开展国际注册认证”。而制约我国药品出口的最主要因素正是出口药品的国际注册。  那么,目前我国国际注册认证的开展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有何解决之道?  现状  1处于分工价值链底端  在当今的国际贸易中,

酶标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酶标仪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做出系统评价。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

总局调整部分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

  为优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流程,提高审评审批效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以下简称《决定》),对总局负责的临床试验审批事项、再注册和延续注册审批事项、注册变更审批事项等医疗器械行

国家药监局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通告征求意见

  9月17日,国家药监局在官网称,《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已经发布,为进一步指导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建设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9年9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

总局办公厅关于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明确产品技术要求有关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例》中明确了产品技术要求的法律地位。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提交产品技

医械检验服务市场化、第三方机构要赢了!

  随着医械注册检验的取消,委托检验将兴起!检验事大,变化影响全局!本文试图探讨注册检验取消后,中国医疗器械检验服务市场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委托检验不仅仅端正了检验检测的地位和性质,而且将是医疗器械检验服务市场化的前奏。随着委托检验的发展,医疗器械检验服务“市场化”将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  第三方医疗

药品注册费新标准昨发布-涨幅达数-10-倍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7日公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药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试行)》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医疗器械新的收费标准,也是自1995年以来首次调整药品注册收费标准。  根据新的药品注册收费标准,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小微企业,提出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

CFDA关于实施《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以下简称《命名规则》)已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命名规则》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医疗器械命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规范医疗器械命名

三部门:6月1日起,新冠抗原试剂实施全国唯一标识

  据国家药监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的公告,2022年6月1日起,在9大类69个品种的基础上,将其余第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纳入第二批实施唯一标识范围,其中就包括按照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唯一标识英文缩写为UDI,是医疗器械的“身份证”。实施医疗器械唯

食药品监管局明确氢氧化钙糊剂等口腔科产品管理类别

  为进一步加强对氢氧化钙糊剂等口腔科产品的监管,规范申报和审批程序,保障相关产品的安全和有效,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对氢氧化钙糊剂等口腔科有关产品的管理类别分别进行了明确。《通知》同时指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已发布的分类界定文件中上述产品的分类规定予以废止。已经按照

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申报资料要求”修改内容

  8月2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关于修改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等部分申报资料要求的公告(2018年第53号)。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贯彻实施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医疗器械延

医疗器械行业2月风向-政策文件逐一揭晓

在2024年2月期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以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多部门,共同或分别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医疗器械行业的政策法规文件。这些公告和通知涉及了包括创新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在内的多个重要议题,旨在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新发布丨《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有关事项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要求,更好地指导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第129号,以下简称《分类规则》)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组

《器械分类目录》8月1日正式施行

  今年8月1日起,新修订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新《分类目录》)正式施行。  记者从国家药品监管局了解到,为确保新《分类目录》平稳、有序实施,国家药监局已经建立新《分类目录》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并进一步明确第一类医疗器械和组合包类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编码确定原则等问题。  国家药监

关于加强临床使用基因测序相关产品和技术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   包括产前基因检测在内的基因测序相关产品和技术属于当代前沿产品和技术研究范畴,涉及伦理、隐私和人类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以及医疗机构开展基因诊断服务技术管理、价格、质量监管等问题。目前,基因测序

保健食品申请人转让技术注册事项可变更或延续注册申请

  北京2月28日讯 保健食品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注册事项应该注意什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日给出答案。  食药监总局提出,拟申请转让技术,如该产品正在办理其他注册事项的,在完成相关注册事项前,暂不受理该产品转让技术事项申请。  正在办理转让技术注册事项的,注册申请人可同时提出变更或延续注册申请

我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将从单一注册制变为注册备案结合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保健品市场中的虚假宣传,夸大性能,产品保健手续缺失等乱象,为行业发展带来了很多阻碍。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发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的管理办法将从此前的单一注册制变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新修订的《食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公布-4大方向性修订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近年来,随着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有必要对原条例进行相应修订,以法规形

一次性注射器纳入最强监管-经营须许可管理

          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联合颁布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明确将按照风险从低到高的原则,对医疗器械实行宽严有别的分类监管原则。   新版《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将医疗器械由风险从低到高分为一、二、三类,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由注册改为备案管理;二级医疗器

药监局新批准110医疗器械,包括9种试剂盒、4台X光机

  2021年10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10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79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2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7个,港澳台医疗器械产品2个(具体产品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10月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目录2021年10月批准注册医疗